重返狼羣觀後感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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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講述了一位成都女畫家,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救活了一隻剛出生的小狼,經過短暫的都市生活後,決定帶小狼重返草原,迴歸狼羣的真實故事。下面小編整理的重返狼羣觀後感,歡迎來參考!

重返狼羣觀後感怎麼寫

  重返狼羣觀後感(一):

紀錄片電影《重返狼羣》是一個很好的電影,看電影的過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對着電視機學習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長大,格林為他受傷的媽媽從山的那邊牽過來一匹馬……電影結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種悵然若失。感覺着內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別。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從來都不是沒有代價的。犧牲生命也不會如此痛苦,格林犧牲的是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捕食是虔誠的,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説只有人擁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媽媽説出這句話的時候,我想那些人應當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純粹,更加虔誠,草原上的狼對於自身的行為都是心存敬畏,我認為我這麼説是謹慎的:當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誠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們心存敬畏,他們心有所終,他們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電影畫面粗製濫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電影本身想要表達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內涵。我不想俗氣地説一句:“狼,終歸屬於草原。”我也不想俗氣地説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當然,這是存在的,與生俱來的狼性,命中註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説的是,格林的命運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殺、被圈養的倒黴的狼們所不具備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媽媽,那個把他養大,陪着他一步一個腳印重新拾起夢想和本來就應屬於他生活的媽媽。完美的故事總是如此,不可能一向悽慘,也不可能一向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間不斷轉變,最後,故事的主人公心靈上總有完美的蜕變。格林就是如此。謝謝格林跟他的媽媽,讓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個故事,讓我們明白在這世上,有這如此純粹的親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誠的”,“格林!快跑……”““還有什麼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運,而微漪同樣也是如此,因為格林,她重新認識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擁抱了自然。

當一匹被人們飼養過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經完全沒有了在人世的痕跡吧?我沒有望見,他記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間,他只能高傲地生存,邁着高傲地步伐,這是我們人類所能夠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內心是否真的那麼高傲呢?這無從得知,狼的命運讓狼無從選取。其實格林也無從選取,在電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風對微漪説:“把他帶回來吧,那裏太危險了。我們養他一輩子。”微漪沒有那樣做,那並不是微漪的選項,不捨地分離是無從選取的結果。在真愛面前,永久沒有選項;在信仰面前,永久沒有選項,在自由面前,永久沒有選項。

格林幸運地奔向了屬於他的自由,道別了這個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裏,我忍不住轉頭看看觀眾們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圖釋放出自己內心的沉重……

在這個俗氣的世界阿,在這個電影中,人類俗氣地用他們俗氣地方式破壞着自然,破壞着狼靈魂深處的傲慢,那些故事在無數電影中早已經展現,貪婪的人類獵殺狼羣,製作袍子,幾百只狼頭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卻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們經常罵人“狼心狗肺”的狼,是這最傲慢的人類。人類的傲慢和狼的傲慢還不同,人類的傲慢充滿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確實骨髓裏的粗獷。我不想再呼籲人們保護野生動物,這毫無好處,我想説的是,人類只能滿足自己的貪婪,卻無法令這世上最虔誠的靈魂屈服,無法令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屬於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並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福禍難測。願你的母親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夠度過風浪,讓你用屬於狼的方式結束這一生。

不得不矯情一下的事,身為人類,我羨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內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許不是野性,而是內心最純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聲音呼喚着人們應當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風,翻過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親愛的,你聽到內心深處的呼喚嗎?如果你聽到了,我們就能夠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話結尾吧。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也恰恰是因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愛你的。誰會愛上蜷縮着的靈魂呢?誰會愛上沒有表情的微笑呢?

虛偽的人世因為自己的花樣的利益而大概會愛上跪着的靈魂吧,大概會愛上邪惡的笑臉吧。我想重複一遍這句話:人類,只能滿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卻無法令這世上最高傲的靈魂屈服。

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羣觀後感(二):

這天我看了《重返狼羣》這部電影。影片講的是一個野生動物畫家去若爾蓋大草原畫畫的時候,救了一隻父母雙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帶回城市撫養長大。最終讓他重返狼羣的故事。

讓我吃驚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夠這樣親密地相處。每當格林媽媽叫它回家的時候,就會唱歌,格林喜歡跟着媽媽一齊唱。他能幫牧羊人把羊趕進羊圈,還和狗成了好朋友,學會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讓我吃驚的是,狼根本不像我們想的那樣冷酷無情,他個性會感恩,還很聰明。一次,格林媽媽在冰上崴了腳,沒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鐘,從另一個山頭上牽了一匹馬回來給媽媽騎,還把媽媽推上了馬。

嚴冬的時候,大家的乾糧快吃完了,格林媽媽偷偷用兩塊壓縮餅乾,換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發現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剛開始很生氣,但當他看到壓縮餅乾的時候,就明白了,原先媽媽也很餓。大家都認為他下次藏食的時候肯定會躲着他們,但第二次它卻故意藏在老地方,讓媽媽望見。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聞了一聞就走開了。

我很疑惑,格林媽媽這麼愛他,為什麼還要讓它重返狼羣呢?原先野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它不屬於誰,只屬於大自然,而且狼是羣居動物,獨狼無法生存。格林媽媽想讓它獨立,所以費盡心機,最後讓狼羣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媽媽望見了一家專賣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張狼皮袍,就是用620張狼頭皮拼接而成的,多麼讓人心痛的數字阿。野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那些盜獵者僅僅是為了賺些小錢,就輕易殺死了不計其數的生命。

在自然界裏,人和狼擁有同等珍貴的生命,我們完全能夠友好相處。讓我們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惜動物的生命吧!讓我們從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讓盜獵者無利可圖,也就間接的保護了狼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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