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愛情生活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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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在異域漂了十來年終於回來了,晚上約了為他洗塵接風。他仍舊老習慣,姍姍來遲,只是端起酒杯的時候不再扭捏,你敬他,他便喝,一口喝完。我望着多年不見的老朋友,原先墨汁一樣黑亮的頭髮白了大半,皮膚粗糙,氣色暗沉,一臉風霜。與我相仿四十歲的年紀,説是成熟,其實是蒼老。我問他在外為何音訊全無?好歹偶爾寄封郵件報個平安。他歎口氣,一口喝光了杯裏的酒,説吃了不少苦,讓我別多問了。我心裏明白,外面一切不易,不問了,歸人借了酒光憶苦未必能夠思甜,一旦牽出愁腸,只會讓他愁腸寸斷。“這幾天空嗎?陪我去看看小玲?”小玲是李想曾經的女朋友。我知道他終究是忘不了她,沒有那場車禍,他不會出國,沒有那場車禍,他和她或許這時候正在發愁娃娃上哪所國小校。

一個人的愛情生活隨筆

一晃十八年了。十八年前李想還是個剛畢業的學生,分配在一家國企做財務,雖然學的是財務,但和我一樣喜歡毛筆字,每天沉浸在一本本碑帖裏,期待有朝一日祖墳上冒點青煙,自己的作品能在美術館裏展一展。

小玲是李想的同事,比李想晚進公司一年。她第一天去公司報到,同事背地説她長得很一般,眼睛嘴巴鼻子毫無特點,最要命的是眉毛與額邊發連在了一起,太不吉利。可他們仍然玩笑着丟下一句:“李想,你們一個辦公室的,可別日久生情呀。”

小玲是個普通女孩,與她共事了一段時間,同事們對她漸漸熟悉:家庭普通,穿着普通,品位普通,人普通得一定寫不進小説當女主角,成不了張大千筆下的仕女,而她圓圓的臉上時時掛着的笑容,卻像老朋友般讓人容易親近。李想和她工作之間的配合很順利,沒出過差錯。

那張用來辦公的大桌子,更多時間倒讓李想用來寫字畫畫。中午午休,起初他關起辦公室的'門,獨自取了筆墨紙硯打發時間。小玲見了有趣,求他教她握握那支“管城子”,她説能把字寫漂亮的女人才最漂亮。李想拗不過她,便教她褚遂良的楷書《雁塔聖教序》。出乎意外,她果真天天寫天天練,在“師傅”的教導下先雙鈎後臨摹。三個月後,幾個字不歪斜,不漫漶,有了幾分氣象了。李想頗為得意,有回拿給我看,我也覺得驚奇。有時兩人照着宋人的畫譜一起畫蘭花,儘管毫無美術基礎,畫得拙劣,一撇撇一葉葉也得馨香。“蘭花難畫,筆墨全在那一筆上,容不得半點閃失。”她的口氣像個行家了。李想誇她,需時五年,她將華麗蜕變成上海灘閨秀。

一個夏天平常的日子,他倆去一家銀行辦事。公司和銀行間路程較遠,需要轉兩部車。到了轉車的地方,天有些變暗,起了風,像要下雨。不過早間他聽氣象預報説今日放晴,並沒在意。等他們坐上車,一場暴雨真的傾瀉下來。他擔憂地朝車窗外張望着。

到了站,下了車,他們在一家商店門口避雨。雨還是下得很大。從車站步行到銀行不遠,兩條馬路而已。李想打算去買把傘,小玲不同意,她抬頭望了望天,笑嘻嘻衝着他,笑着笑着就拉起他的手,跑進了雨裏。

李想與我説起過小玲喜歡雨,她小時候最開心的,就是在雨中嬉戲。《雨中情》男主人公唐送凱西回家恰遇大雨,伴着夜晚閃爍的霓虹,興奮無比的唐手持雨傘在雨中載歌載舞的情節,牽腸掛肚了她整個情竇初開的季節。

他們牽着手,從馬路右邊跑到左邊,再從另一條馬路的這邊跑到那邊。身上都濕了,眼睛被落下的雨點打得睜不開,只能不停用手拂臉。他看見隨她身體擺動的長髮,一揚一揚,比拍洗髮水廣告的模特還迷人。她輕快的腳步,又分明是雨中絢麗的一道道彩虹。坐在車上和路旁避雨的行人,紛紛向他們投來詫異的目光,或許在嘲笑他們淺薄無知吧,可他覺得他們是對這曲雨中的華爾茲充滿了妒忌:我在雨中歡唱,多美好的感覺啊,我再度重拾往日歡樂,我心中充滿陽光。

銀行辦完事出來,雨停了。小玲去超市買了包話梅,是他學生時代愛吃的那種。她取出一顆硬生生塞入李想的嘴裏問:“好吃吧?”“好酸!”他朝她努了努嘴,回敬一個怪腔,一抹甘甜瞬間融滿心底。

他喜歡上了小玲,在那場大雨裏和她奔跑的時候。他説這種感覺很美,時時刻刻惦着她,望着她明亮的眸子,相思無盡。就像聞一多有首詩寫的:“相思是不作聲的蚊子,偷偷地咬了一口,陡然痛了一下,以後便是一陣的奇癢”。

之後的日子,他們相戀了,他熱烈地期待與她的故事會如同童話結尾那樣,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但童話終為童話,敵不過生活的忽晴忽雨。一場意外的車禍把短短几個月的戀愛撞得粉碎,小玲沒來得及留下任何話,就突然走了。在得知她離開的消息後,他的世界完全崩塌,傷心了很久。當他明白再沒辦法找她回來的時候,他選擇了背井離鄉,去了一個陌生的國度,為了走出這段塵緣。

時光匆匆不再,記憶縱然成不了古董鋪裏的老古董,歲月的印記也被四處輾轉的忙碌侵蝕得斑斑駁駁。只是那個雨天,那個他們手牽手的日子,她輕快的腳步終於化作了雨中彩虹,在他心底……他説,小玲過去的第二天,他一個人孤零零坐在書桌前,傻傻地轉着她用過的鋼筆,一圈又一圈,並模仿她的字跡,在紙上寫下一個又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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