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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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具有完整高等教育辦學層次和多個學科門類、多種辦學形式、辦學綜合實力較強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簡介
  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條 為了規範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與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中醫藥大學,英文全稱: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Medicine;學校代碼:10541;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地址:含浦校區: 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含浦科教產業園學士路300號,東塘校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韶山中路113號。

第三條 學校概況:我校是經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開設有以中醫藥學為主的24個本科專業,涉及醫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文學五個學科門類,是一所集教學、科研、醫療、校辦產業綜合發展的醫科大學,有16所附屬醫院,5個校辦合資企業。學校有學士、碩士、博士三個層次學位授予權和中醫學、中西醫結合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有博士學位授權點2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49個,有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資格。

第四條 學校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中西部地方協作計劃、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南疆計劃和內地新疆班等。

第五條 學校頒發的是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註明的學校名稱為湖南中醫藥大學,由教育部進行統一電子註冊認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簡稱招委會),全面負責研究制定本校招生錄取政策,領導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辦公室,在招委會的領導下負責制定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公開招生信息,承擔招生錄取工作任務。

第八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設立由紀委、監察室領導帶隊的招生錄取監察小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要求

第九條 2017年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文理科類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為準。

第十條 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一條 各招生專業男女性別不限。護理學專業建議男生身高不低於1.68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8米。

第十二條 各招生專業無科目加試和口試要求。

第十三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大學聯考招生體檢表記載的信息為準,按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錄取。新生入校後將進行體檢覆查,不符合標準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投檔比例:湖南省投檔比例不超過105%,其他省份根據當地招生錄取政策及生源情況確定,不超過120%。

第十六條 不設學校志願分數級差。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若平行志願投檔後未錄滿,學校根據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進行徵集志願的.錄取;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若第一志願投檔後未錄滿,再依次進行後續志願的錄取。

第十七條 進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優先,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不設專業志願級差,對照專業計劃實施錄取(即“專業清”的原則)。具體程序為:將進檔考生先進行第一專業志願輪次的投檔成績排序,按專業計劃錄取。第一專業志願錄取輪次結束後,餘下未錄取的考生和未錄滿計劃的專業再進入第二專業志願輪次的錄取。以此類推,逐一進行後續專業志願輪次的錄取。若所有專業志願輪次錄取完成後仍有考生未錄取、專業計劃未完成的,則對未錄取考生中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志願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錄取時若出現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參照考生語數外總分及單科成績、獲獎情況等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大學聯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總分低錄取額滿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後的名單為準。

第十八條 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4C1合格。錄取江蘇省考生時,若出現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則將同分考生按照語數外三門不含附加分的總成績(即江蘇省考生檔案中的“語數外不含附加分”項)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再根據同分考生必測科目等級的高低、選測科目等級的高低和按語文、數學、外語的先後順序根據單科成績分別排序,最終確定錄取的先後順序。

實行高等學校考試綜合改革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生源所在省(市、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終投檔總分作為錄取依據。

第二十條 對非應屆考生錄取無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條 新生錄取信息在各省招辦審核確認後通過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公佈。

第五章 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聯合制定的最新收費標準收費,新生在入學報到時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將於新生報到前在入學須知和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公佈。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的評定按照《湖南中醫藥大學2017級全日制本科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最高獎勵金額5000元。考生可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查詢評定辦法的詳細內容。

第二十四條 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獎學金、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獎學金、仁和愛心助學金、鴻發•嘉華助學金、慈濟慈善基金會助學金、泰倫特助學金、源康創新創業資金、頤而康·中針獎學金、江氏正骨勵志獎學金、劉習明獎學金、索菲亞獎助學金、少數民族學生助學助困專項資金、愛心基金、愛心人士“一對一”助學項目等,金額範圍分別為1000~80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條 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湖南省已在各市州縣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凡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於入學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學校由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中心具體負責學生的獎、助、貸、補、緩和退役士兵復學學費資助、徵兵入伍學生學費補償、直招士官學費補償、校內外勤工助學等各類各層級的資助工作。

第二十六條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含浦科教產業園學士路300號,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郵編:410208,E-mail:。學校招生信息發佈網站為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網址: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於湖南中醫藥大學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湖南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後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湖南中醫藥大學

2017年4月

  湖南中醫藥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湖南中醫藥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30711醫藥2860.75
201629210醫科2761.12
201530510醫科2961.06
20142439醫科2661.80
201325410醫科2760.41
  湖南中醫藥大學介紹

學校創辦於1934年,2012年學校進入一本招生序列。學校現有含浦、東塘2個校區,總佔地面積1000餘畝,校舍建築面積47萬平方米。學校下設17個學院、16個研究中心(所)。學校圖書館藏書109.7萬冊,線裝古籍2.5萬餘冊。擁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50億元,有40萬元以上的貴重儀器設備17台件、多媒體教室165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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