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醫藥大學招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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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醫藥大學原名福建中醫學院,創建於1958年,是我國創辦較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之一。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福建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福建中醫藥大學招生簡介
  福建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福建中醫藥大學創建於1958年,是我國創辦較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是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有權推薦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2002年和2007年,學校先後兩次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成績;2010年,中醫學專業通過教育部試點認證;2016年,學校通過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康復治療學專業物理治療(PT)和作業治療(OT)兩個培養方向分別通過世界物理治療聯盟(WCPT)、世界作業治療聯盟(WFOT)的認證。校園環境優美、文化濃郁,被授予“全國中醫藥文化建設先進單位”和“全國綠化模範單位”榮譽稱號,已連續七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學校”榮譽稱號,並被列為全國文明單位培育對象。

二、學校代碼 10393

三、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四、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福建中醫藥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臨牀醫學專業(定向縣級醫院)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注有“定向縣級醫院”。

五、學校校址

旗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上街邱陽路1號,郵編:350122;

屏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號,郵編:350003。

六、外語語種要求

只招收大學聯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七、身體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八、錄取規則

1.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

2.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進檔考生以投檔分和專業志願為錄取依據。專業志願採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志願之間有先後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願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願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到專業計劃完成。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授予醫學、理學、工學學位的專業及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語文”、“外語”成績高者;授予管理學學位的專業(除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外)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數學”、“外語”成績高者。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4.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九、教育部備案專業

製藥工程(081302)、生物醫學工程(082601)、食品科學與工程(082701)、臨牀醫學(100201K)、中醫學(100501K)、鍼灸推拿學(100502K)、中西醫臨牀醫學(100601K)、藥學(100701)、藥物製劑(100702)、海洋藥學(100707T)、中藥學(100801)、醫學檢驗技術(101001)、醫學實驗技術(101002)、醫學影像技術(101003) 、康復治療學(101005) 、護理學(101101)、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市場營銷(120202)、公共事業管理(120401)、健康服務與管理(120410T)。

十、分省分專業計劃

1.統籌考慮各地區考生數量、生源質量、計劃落實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計劃。

2.我校列入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其中,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列入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中醫學專業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

3.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培養過程分階段進行專項考核,成績合格可轉入研究生階段培養;另外遴選30人左右組成教改試點班(修園班)。

4.市場營銷專業按藥品營銷方向培養;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按醫學信息方向培養;康復治療學(閩台合作項目)專業按物理治療方向培養。

5.康復治療學專業有2個培養方向(物理治療、作業治療),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有3個培養方向(衞生管理、醫事法律、健康保險),新生錄取後將按培養方向設置班級,在新生入學前完成分班工作。其中,康復治療學專業招收科類為“文史類”的學生按作業治療方向培養。具體分班細則詳見《新生入學須知》(與錄取通知書一起寄遞)或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

6.臨牀醫學專業(定向縣級醫院)相關事項按照《關於印發〈2016-2018年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牀醫學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閩衞科教〔2016〕38號)文件執行。

7.中西醫臨牀醫學專業設置為“力鈞班”,樹立“厚基礎,重臨牀,秉傳承,突出中西醫結合特色”的辦學理念,採取 “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5年全程指導”的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臨牀醫學人才綜合培養模式。

十一、學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專業名稱 學制 學費(元/學年) 收費標準批文

中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鍼灸推拿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西醫臨牀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臨牀醫學 5 6200 閩中〔2004〕95號

中藥學 4 5800 閩中〔2004〕95號

藥學 4 6200 閩中〔2004〕95號

藥物製劑 4 5800 閩中〔2004〕95號

製藥工程 4 6200 閩中〔2006〕29號

市場營銷 4 5000 閩中〔2006〕29號

康復治療學 4 6200 閩中〔2011〕59號

公共事業管理 4 5000 閩中〔2004〕95號、閩中〔2010〕73號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4 5000 閩中〔2011〕59號

護理學 4 5800 閩中〔2004〕95號

醫學影像技術(閩台合作項目) 4 18000 閩價費〔2012〕410號

食品科學與工程(閩台合作項目) 4 15000 閩價費〔2012〕410號

康復治療學(閩台合作項目) 4 15000 閩價費〔2015〕288號

以上學費標準已經福建省物價局批准。其中,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學費在本科生階段按每學年6200元收費(收費標準批文:閩中〔2004〕95號),研究生階段按當年上級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閩台合作項目專業學生第三年到台灣合作高校學習,學費按台灣合作高校當年學費標準繳交。

退費辦法: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閩價〔2005〕費435號)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資助體系

以獎學金(含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為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等為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且學校每年將本科學生所繳納學費總額的20%用於獎學金、助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學生困難補助等工作。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 金:獲獎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每年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據國家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3.校長特別獎學金:每年獎勵不超過10名,每名獎金10000元。獎勵對象為本科學生中學習表現特別優秀,當學年符合一等獎學金評定條件;且學術成果突出,在學校規定的專業類核心級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在國家各部委(局)組織(以證書印章為準)的競賽(或重大國際競賽)中榮獲三等以上獎項者。

4.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每生3000元。獎勵對象為常規志願報考並被錄取,大學聯考成績在學校錄取的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第1名且投檔分數超該省本一線者。

5.普通獎學金: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等級,獎金額分別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閩台合作項目普通獎學金分別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單項獎:對在學習、科研、體育、文藝等社會實踐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給予單項獎勵每生200元(閩台合作項目500元)。

(二)國家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學地商業銀行最高可申請到8000元助學貸款,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無需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

(三)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學校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數5%的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給予每生400元/月、15%的經濟困難學生給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補助(每年按10個月發放)。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孤兒、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予以兜底資助。

2.臨時困難補助:對出現突發性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補助。補助金額分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五檔。每學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返鄉交通費補助,享受的額度為班級人數的10%,每人每學期200元。

(四)減免學費

實施對象:部分家庭特別困難,經努力又無力解決學費的學生。

實施方法:無經濟來源的孤兒和烈士子女學費全免,其餘減交學費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檔。

(五)勤工助學

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參加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獲得生活補助。

(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對被錄取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上述“貸、減、助、補”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學費繳納工作。

(七)社會資助

社會資助由社會各界、學校和愛心人士捐資設立,學校目前擁有9支社會資助基金用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其資金來源為廣大教職工(含附屬單位職工)捐獻的校愛心助學基金以及熱心校友、社會團體捐助的助學基金。

(八)醫療保險

學生參加福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九)其他需要説明事項

以上所述各項資助中涉及具體金額的,如有變動,以上級部門或學校最新文件要求為準。

十三、對錄取結果的通知

1.凡被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告知本人。

2.依據福建省教育廳要求公佈錄取結果。

十四、新生報到相關規定

1.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2.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十五、錄取期間的監督措施和申述辦法

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執行,詳見福建中醫藥大學2017年招生工作文件。

十六、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591)22861250 22861276

(6-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監督電話:(0591)22861314

(7-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網站地址:

官方微博:

電子郵件:

微信公眾號:fjtcmzsb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調整而需要變更的,學校將在招生辦網站公佈變更內容。

福建中醫藥大學

2017年4月

  福建中醫藥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福建中醫藥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3288醫藥3260.67
201635910醫科3960.84
20153358醫科3360.89
20143298醫科3761.55
20132968醫科3160.26
  福建中醫藥大學所屬類別最好大學排名
學校名稱全國排名所在地區地區排名類型類型排名總分
北京協和醫學院57北京10醫藥164.09
首都醫科大學94北京19醫藥262.75
南方醫科大學117廣東7醫藥362.33
天津醫科大學121天津4醫藥462.18
中國藥科大學122江蘇14醫藥562.13
北京中醫藥大學123北京23醫藥662.06
哈爾濱醫科大學127黑龍江5醫藥761.96
南京醫科大學130江蘇16醫藥861.93
中國醫科大學146遼寧6醫藥961.76
上海中醫藥大學150上海11醫藥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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