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好的重點高中排名有哪些
山西省有很多的高中,關於這些的高中的排名是怎樣的呢?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山西省重點高中排名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山西省重點高中排名名次 | 中學名稱 | 所在地區 | 所在城市 | 狀元人數 |
1 | 太原五中 | 山西 | 太原 | 19 |
2 | 康傑中學 | 山西 | 運城 | 7 |
3 | 太原成成中學 | 山西 | 太原 | 4 |
4 | 平遙中學 | 山西 | 晉中 | 2 |
4 | 山西大學附屬中學 | 山西 | 太原 | 2 |
4 | 山西省實驗中學 | 山西 | 太原 | 2 |
4 | 陽泉一中 | 山西 | 陽泉 | 2 |
4 | 盂縣一中 | 山西 | 陽泉 | 2 |
4 | 長治一中 | 山西 | 長治 | 2 |
10 | 靈丘中學 | 山西 | 大同 | 1 |
10 | 同煤一中 | 山西 | 大同 | 1 |
10 | 陽城一中 | 山西 | 晉城 | 1 |
10 | 平遙一中 | 山西 | 晉中 | 1 |
10 | 太谷二中 | 山西 | 晉中 | 1 |
10 | 太谷中學 | 山西 | 晉中 | 1 |
10 | 山西現代雙語學校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太鋼一中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太原第二外國語學校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太原十八中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太原十二中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太原市第五實驗中學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太原外國語學校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小店一中 | 山西 | 太原 | 1 |
10 | 平定一中 | 山西 | 陽泉 | 1 |
10 | 三礦中學 | 山西 | 陽泉 | 1 |
10 | 陽泉永旺教育中心 | 山西 | 陽泉 | 1 |
10 | 海泉中學 | 山西 | 運城 | 1 |
10 | 臨猗中學 | 山西 | 運城 | 1 |
10 | 永民中學 | 山西 | 運城 | 1 |
10 | 襄垣一中 | 山西 | 長治 | 1 |
10 | 長治二中 | 山西 | 長治 | 1 |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要求,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提高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制定《山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各級人民政府、社會團體及公民個人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和完全中學高中部(以下簡稱“普通高中”)。
二、入學
第三條 應屆國中畢業生經參加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按照省教育廳核定的普通高中規模軌制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的招生方案所錄取的高中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後,即取得學籍。
第四條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如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者,必須在開學前一週內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延期期限不超過兩週。開學後一週內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限內仍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條新生如被發現有采取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入學資格的,由學校取消其學籍,並報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新生入學後,由學校按照省教育廳普通高中學生電子學籍註冊的有關規定,為每名學生建立學號,直到畢業。學生在休學、復學後以及在本市範圍內轉學者,學號保持不變。學生編號共14位:第1、2位為各市代碼,由省教育廳統一編制(其中大同01、朔州02、忻州03、呂梁04、太原05、晉中06、陽泉07、臨汾08、運城09、長治10、晉城11、省直12);第3、4位為縣(市、區)編號,由各市編制;第5、6位為學生入學年份代碼,取所在年份後兩位;第7位為學校類別代碼,0為公辦普通高中,1為民辦普通高中;第8、9位為學校編號,由各市統一編號並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第10位為學生類別代碼,統一編為2;第11、12、13、14為學生代碼(其中第11、12位可以為班級代碼),由學校按學生報到順序統一編制,從0001號起依次順延。
學生跨省、市轉學的,轉出學校即註銷其學號。由省外轉入省內或省內跨市轉學的,由轉入學校為其建立新學號,並註明該生為轉學學生。註銷和新建學號,都必須及時報告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因病須休學治療的新生,按休學規定辦理。經批准後,可保留其入學資格一年。
第七條 普通高中每班學生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數額內。高一年級招生班容量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三年內最大班容量不得突破56人。轉學、借讀、復學均佔班容量數量。
第八條 各高中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對新入學學生進行註冊登記,填寫學籍登記表(附件1),編制高一新生花名冊(附件2)後,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縣、市教育局。各市務於每年9月30日前將當年高一新生註冊數據盤報送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審核備案。經省教育廳審核的學生學籍是各市、各學校建立學生綜合發展報告、組織學業水平考試、發放高中畢業證書和學生轉學、休學、退學的依據。
普通高中學生不予留級。
三、轉學
第九條普通高中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縣遷移(不含同城區內遷移),且户籍已遷入居住地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申請,經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辦理轉學手續須提供轉學申請表(附件4)、轉學證明、家長調動工作證明、户籍遷移證明、山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發展報告冊、學生學籍卡片及新生入學錄取登記表等有關證明材料。跨省(市)轉學的.,需提交轉出地省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成績證明。
轉學手續一般在開學後兩週內辦理完畢。除父母工作調動等特殊原因外,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轉學。高三年級最後一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學生休學期間以及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
第十條 普通高中學生的轉學執行普通高中之間同級互轉的原則。學生轉學應轉入與原校同級或低一級的學校、與原校相同的年級,不得轉入低於原校的年級。
第十一條 普通高中學校可准予因學習有困難無法跟班學習的學生申請轉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但必須經轉入學校同意,並按照中等職業學校隸屬關係報相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第十二條 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包括技工學校、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學生不得轉入普通高中。
2017山西太原重點國小排名學校排名學校名字
1太塬市青年路國小
2山西省實驗國小(新道街國小)
3太塬市新建路國小
4太塬市雙西國小
5太塬市五一路國小
6山西大學附屬子弟國小(山大附小)
7太塬市後小河國小
8太塬市桃園九一國小
9太塬市實驗國小
10太塬市桃園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