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懷戚散文《散步》賞析

來源:文萃谷 1.87W

散步

莫懷戚散文《散步》賞析

我們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親,我的妻子和兒子。

母親本不願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一點就覺得很累。我説,正因為如此,才應該多走走,母親信服地點點頭,便去拿外套。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很聽她的話一樣。

天氣很好。今年的春天來得太遲,太遲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總算來了。我的母親又熬過了一個嚴冬。

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塊小塊的新綠隨意地鋪着,有的濃,有的淡;樹上的嫩芽也密了;田裏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樣東西------生命。

我和母親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兒子走在後面。小傢伙突然叫起來:“前面也是媽媽和兒子,後面也是媽媽和兒子。”我們都笑了。

後來發生了分歧: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我的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過,一切都取決於我。我的母親老了,她早已習慣聽從她強壯的兒子;我的兒子還小,他還習慣聽從他高大的父親;妻子呢,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一霎時,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我想一個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兩路,各得其所,終不願意。我決定委屈兒子,因為我伴同他的時日還長。我説:“走大路。”

但是母親摸摸孫兒的小腦瓜,變了主意:“還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隨小路望去:那裏有金色的菜花,兩行整齊的桑樹,盡頭一口水波粼粼的魚塘。“我走不過去的地方,你就揹着我。”母親對我説。

這樣,我們在陽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樹和魚塘走去。到了一處,我蹲下來,背起了母親,妻子也蹲下來,背起了兒子。我的母親雖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兒子雖然很胖,畢竟幼小,自然也輕。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穩穩地,走得很仔細,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

賞析

一、整體把握

這一家人,祖孫三代,和和美美,相親相愛,這是一個多麼幸福的家庭。作者表達了關於家庭倫理的理想。

最突出的一點是,“我”的敬老。試作兩個假設,第一個假設,如果把母親冷落在家裏,散步就帶老婆孩子,那會怎麼樣呢?不少人往往是這樣做的,在他們看來,沒有老人的拖累,更自在,更開心。殊不知,老人在家多麼孤獨、淒涼、寒心。不勸母親一起散步,似乎也沒有良心的譴責。“母親本不願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一點就覺得很累。”既然如此,好像也有理由不去招呼了。作此假設,更可以感知“我”對母親的孝敬。

第二個假設,母親要走大路,兒子要走小路,如果“我”依從兒子,那會怎麼樣?兒子如願,自然興高采烈,久而久之,就會變得驕縱。母親呢,老年人有涵養,自然不至於老大的不高興,但是,心裏總不大暢快。年紀大了,自己説話還不及小孫孫。走小路也有理由,小路有意思,“那裏有金色的菜花,兩行整齊的桑樹,盡頭一口水波粼粼的魚塘”,散步就是看景的,走小路實在也算不得錯。而“我”唯母命是從,沒有把兒子當小太陽寵着,更可以感知“我”對母親的孝敬。

孝敬,出於良心。我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我”的善良。這一家人如此和美,敬老,是一個決定的因素。

二、問題研究

1.這篇散文為什麼大詞小用、小題大做?

大詞小用確有好幾處。一處把母親要走大路,兒子要走小路,説成“分歧”。一處説,面對“分歧”,“我感到了責任的重大”。一處把自己的話,説成“決定”。一處在結尾,“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來,就是整個世界”。

這樣的大詞小用,小題大做,透露作者這一篇《散步》大有深意,他想説的意思超出事情本身,是在借散步這件事講一個道理。

2.作者的意思是什麼呢?

探究這個問題,要學會一種思想方法,就是從個別到一般,從具體到抽象,從行為到原則。

“我”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顧兩頭。兩頭都顧到,當然沒有矛盾。有時,無法兼顧兩頭,就像走大路還是走小路,無法“兩全”,只能顧一頭,那麼顧哪一頭呢?“決定委屈兒子”,就是顧老的一頭。因為伴同兒子的時間還長,言下之意,父母風燭殘年,想孝敬,時間也不可多得。這裏有一個家庭倫理道德的準則:上有老,下有小,兩頭無法兼顧時,應該顧老的一頭。

實行這個原則,家庭就和美了。奶奶疼孫孫,總是謙讓的,即使自己行走不便,也寵着孫兒的。孫兒呢,見爸爸為人孝敬,自己也聽話,你瞧他,不哭也不鬧。這一家多麼和睦。孩子長大了,爸爸年老了,就會像當年爸爸孝敬奶奶一樣孝敬父母。好的家風就會代代相傳。

再往深一層想,試看人性,疼愛老婆孩子是自然而然的,容易做到的,孝敬老人,就不容易做到。天下不乏不孝之子,造成諸多家庭矛盾。作者有感於此,借散步這個題材,宣揚一個倫理原則。照這個原則辦事,一個家庭總是比較和美的。

再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妻子的賢良,也是重要因素,“在外面,她總是聽我的”,她對婆婆沒有不孝順的表現,當“我決定委屈兒子”,妻子絲毫沒有爭執。一般説,婆媳關係更為要緊。這篇短文在妻子身上着墨不多,但是隱隱地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意思,為人妻,為人兒媳,理當如此。

3.為什麼把“我”背母親,妻背兒子描寫得那麼鄭重其事呢?

從字面上看,這是形容他們走得小心,走的是小路,唯恐哪一步有閃失,特別是母親,是經不起摔跌的,非穩當不可。

這個形象很有象徵意義,中年的責任,既要贍養老一代,又要撫養下一代,一個家庭是這樣,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又何嘗不是這樣?

4.這篇短文語言很精美,從哪些方面去學它的語言呢?

學習課文的語言,可以把注意力專門放在詞句上。精美的語句反覆揣摩,揣摩作者怎樣遣詞造句,悟出一點道理來,今後自己作文,就會靈活運用。

第一段有一句:“母親本不願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一點就覺得很累。我説,正因為如此,才應該多走走。母親信服地點點頭,便去拿外套。”這幾句把母子二人的情態都顯現出來了,母親的老邁、順從,兒子的誠懇、孝敬,情態畢現。“正因為如此”一句,又透露了“我”的文化修養。缺乏文化修養的人,話是不會這樣説的。由此可以明白,表現什麼情態,就要用什麼樣的語言。

“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很聽她的話一樣。”比喻得多妙!從內容上説,有迴環的關係,把母子關係一下子追溯到幾十年前,把母子二人温順的性格都表現出來了。這種妙思來自何處呢?就是寫甲與乙二者時,説了由甲到乙,再由乙到甲,便可以構造出這樣的妙句。

兩兩對稱的句子很多,這是本文語言精美的主要成分。例如:

有的濃,有的淡。

我和母親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兒子走在後面。

前面也是媽媽和兒子,後面也是媽媽和兒子。

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我的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我的母親老了,她早已習慣聽從她強壯的兒子;我的兒子還小,他還習慣聽從他高大的父親。

我蹲下來,背起了母親,妻子也蹲下來,背起了兒子。

我的母親雖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兒子雖然很胖,畢竟幼小,自然也輕。

事物都是成雙成對的,把兩個方面集中在一起説,力求把句子寫得整齊一點,就可以構成這樣對稱的句子。對稱的句子有對稱美,互相映襯,很有情趣。

寫作契機 作者:莫懷戚

《散步》寫於1985年;因為是發一種“生命的感慨”,所以註定了它的抒情色彩,因我不善詩作,它就成了散文。所以説體裁這東西,往往非作者的刻意選取,實在只是一種自然結果。

這篇文章寫作的契機,現在回想,應該是兩個。

第一個就是一次全家三輩四口人的散步,的確如文中所説: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陣才將母親帶上路……當時我兒子正上幼兒園,他叫“前面也是媽媽和兒子,後面也是媽媽和兒子”也是真的。但是當時我們的笑,是為小傢伙的出語機靈而興奮,像所有年輕的父母一樣,以為自己的孩子是天才,或者至少也有過人之處——你看他小小年紀便懂得歸納,將來豈不是個哲學家?

第二個契機則較有理性色彩。我與來西南政法學院進修中國民事訴訟法的美國漢學家柯爾特先生相熟後,常就中西文化的異同進行淺層次交談。出我意料的是他對中國文化中的“孝悌”的看法——他將其拆開,反對“悌”(他説弟弟沒有必要高看兄長),而對“孝”,卻大加讚賞,説中國人的敬老愛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説英國哲學家培根説過,“哺育子女是動物也有的本能,贍養父母才是人類的文化之舉”,這個,全世界數中國人做得最好,云云。他還同我一起看過中央電視台舉辦的春節聯歡晚會,説這種“由政府出面召集,全國像一家人在過年的事,在美國是不可想象的”。

我們自己丟掉的,發達國度的人卻拾起來,如獲至寶,這使我感慨不已,開始重新正視這份看起來很陳舊已無什麼油水的民族遺產。寫作的念頭就產生了。

選材時,我最終確定第一個契機為文章的外延,或曰思想感情之載體,是這樣考慮的:

(一)這是一次真實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細節),這樣,想象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託,較之純粹的虛構更有實感;

(二)剛好三代人,主體“我”和“我的妻”,客體“兒子”、“母親”齊全,便於“導演”;

(三)説“導演”,是因為近年的散文寫作傾向之一,是情節化(也有稱細節化的),總之寓理於事之風長,單純説理之風消;可讀性越來越被強調。

切入角度:強化“生命”,淡化倫理,一是因為倫理説得已經太多,出新很難,二是“生命之説”不但本質,而且人性與動物性的參照也出來了——只有人類才不但保護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

所以成熟的生命,即所謂中青年人吧,其責任的沉重可想而知,其社會性,或曰倫理性質,也暗暗滲透了出來。

而沉重的責任,自需揹負,所以我在文中設計了——背:背小的,背老的;將整個世界背起來,中青年人責無旁貸。

而且為了突出“責任感”,特意改造出歧路之爭,由我裁決,不能兩全這個重要細節。事實是有歧路,無爭執——祖母寵孫子,一下子就依了他。但不加改造,無以產生表現力。

而且那次也只背了兒子,並未背母親,但這之前是背過母親的。譬如1981年我們陪母親遊都江堰,離堰水,景象略險,我便揹着母親慢慢。那時母親尚不很老,似覺過意不去,我説你在我背上我還穩當些。這倒是實情,所以母親説:“那麼,倒是我在保護你?”。

所以説,如果從未既背過小,也背過老,也難想到揹負這一幕。

所以綜觀此文之作,也不過暗合了一條文藝理論: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如是而已,也無甚特別的技法。

(選自《語文學習》1995年第3期)

《散步》的人性美——《散步》探美三題(節錄)

作者:夏雨舟

莫懷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瓏剔透、秀美雋永、藴藉豐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頌歌。讀完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禮。是不是可以這樣説:讀這篇文章的歷程,是人的心靈在親情、人性、生命這三點構成的軌跡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一文的線條比較明晰:(1)“我”勸母親散步;(2)全家一起散步;(3)選擇大路小路的分歧;(4)“我”決定委屈兒子;(5)母親卻依從了孫子;(6)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別背起母親和兒子。

如此簡單的事情,作者何以將它寫得饒有興味,發人深思呢?細味之,不外乎採用了尺水興波,一波三折的寫法,在波谷與波峯上折射出親情、人性的亮麗之光。

文章開篇寫“我們”一家去散步,母親本不願意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了覺得很累。”可“我”説:正因為如此,才應該多走走。於是,母親信服地點點頭。

本不願出來的母親何以又答應了呢?作者這樣寫的:“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很聽她的話一樣。”

一個“慈母”,一個“孝子”,一個真誠的理解,一個絕對的信任,這種良性的因果循環正反映了古樸的倫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還是走小路時發生了分歧:“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這個矛盾怎麼解決呢?當然取決“我”了,此時,作者深感自己責任的重大: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拆散一家人又於心不忍。於是,“我”決定委屈兒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時日還長”。這個選擇應該説是入情入理,體現了“我”愛幼更尊老的情感。

當“我”作出“走大路”的決定後,結果竟出人意料:“母親摸摸孫兒的小腦瓜”,忽然改變了主意,“還是走小路吧”。如果説“我”的決定易於理解的話,那麼母親的改變則有悖常情了。但正是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誠善良卻得到了充分的光照,這一家三代人的温和、謙讓與體貼都融進了這深深的愛之中。這不正是以血緣構成的家庭最穩定、最能持久也是最為寶貴的東西嗎?

“有意思”的小路的確不平順,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別背起母親和兒子,這一“背”實際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擔,架起了兩代人之間的橋樑,含蓄地影射了“我”這一輩人贍養老人撫育兒女的重大使命。

(選自《中學語文教學》1995年第9期)

一曲尊老愛幼的頌歌

作者:賀曉溪

《散步》是一篇清新優美的散文。它像一首動人心絃的詩,一支感人肺腑的歌,頌揚了我國人民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反映了我國文明家庭建設的可喜成就。

文章在選材上頗有特色。作者深深懂得“一滴水可以輝映太陽的光輝”的道理,精心選材,以小見大。文章只是選取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來寫,就表現了一個重大的主題: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在新的時代得到了發揚光大。

在這個三代人的家庭裏,“我”處於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每當家庭出現分歧的時刻,“我”總是主動地站出來,消除分歧,維護團結,增進親情。“我”家要到田野上散步,可是母親不想去。原因是母親老了,身體不好,好不容易才熬過了一個嚴冬,走遠一點就覺得累。母親的想法並非毫無道理,但是“我”不是消極的表示順從,而是積極地提出建議。“我”勸説母親,正因為年老體弱,“才應該多走走”。“我”的話滲透着辯證思想,飽含着對母親的深切的愛,有利於母親身體素質的增強,有利於家庭温馨氛圍的營造。母親聽了“我”的話,不是固執己見,而是從善如流。兒子敬愛母親,母親尊重兒子,家庭出現了融洽、祥和的氣氛。

家庭猶如一口池塘,有時波平如鏡,有時波浪起伏。在散步的過程中,這個三代之家就像平靜的水面湧起了波瀾。在岔路口,“我”的母親要走大路,“我”的兒子要走小路。大路平順,便於老人行走;小路難行,可是秀色可心。在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情況下,“我”決定舍魚而取熊掌。“我”認為,母親年老體弱,餘年不多,伴隨她的機會已很少;兒子年紀尚幼,來日方長,伴隨他的機會還很多。於是“我”委屈兒子,順從母親,作出了“走大路”的決定。這個決定是明智的,體現了中華民族“尊老”的美德。

就在“我”作出了“走大路”的決定的時刻,母親忽然摸摸孫兒的小腦瓜,改變了主意:“還是走小路吧。”母親疼愛孫兒,瞭解孫兒的心思,知道孫兒喜歡小路旁邊金色的菜花,整齊的桑樹,小路盡頭水波粼粼的魚塘,於是決定自己克服困難,滿足孫兒的心願。母親改走小路的決定,體現了中華民族“愛幼”的傳統美德。

小路不好走,母親對“我”説:“我走不過去的地方,你就揹着我。”到了一處難走的地方,“我”蹲下身子,背起了母親;妻子也蹲下來,背起了兒子。他們怕摔傷了自己所背的親人,因此走得很慢,很穩,很仔細。他們的行動體現了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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