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年級數學知識點彙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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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用公式法:

人教版八年級數學知識點彙總整理

我們知道整式乘法與因式分解互為逆變形。如果把乘法公式反過來就是把多項式分解因式。於是有:

a2-b2=(a+b)(a-b)

a2+2ab+b2=(a+b)2

a2-2ab+b2=(a-b)2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過來,就可以用來把某些多項式分解因式。這種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運用公式法。

(二)平方差公式

1.平方差公式

(1)式子:a2-b2=(a+b)(a-b)

(2)語言:兩個數的平方差,等於這兩個數的和與這兩個數的差的積。這個公式就是平方差公式。

(三)因式分解

1.因式分解時,各項如果有公因式應先提公因式,再進一步分解。

2.因式分解,必須進行到每一個多項式因式不能再分解為止。

(四)完全平方公式

(1)把乘法公式(a+b)2=a2+2ab+b2和(a-b)2=a2-2ab+b2反過來,就可以得到:

a2+2ab+b2=(a+b)2

a2-2ab+b2=(a-b)2

這就是説,兩個數的平方和,加上(或者減去)這兩個數的積的2倍,等於這兩個數的和(或者差)的平方。

把a2+2ab+b2和a2-2ab+b2這樣的式子叫完全平方式。

上面兩個公式叫完全平方公式。

(2)完全平方式的形式和特點

①項數:三項

②有兩項是兩個數的的平方和,這兩項的符號相同。

③有一項是這兩個數的積的兩倍。

(3)當多項式中有公因式時,應該先提出公因式,再用公式分解。

(4)完全平方公式中的a、b可表示單項式,也可以表示多項式。這裏只要將多項式看成一個整體就可以了。

(5)分解因式,必須分解到每一個多項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為止。

(五)分組分解法

我們看多項式am+an+bm+bn,這四項中沒有公因式,所以不能用提取公因式法,再看它又不能用公式法分解因式.

如果我們把它分成兩組(am+an)和(bm+bn),這兩組能分別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分別分解因式.

原式=(am+an)+(bm+bn)

=a(m+n)+b(m+n)

做到這一步不叫把多項式分解因式,因為它不符合因式分解的意義.但不難看出這兩項還有公因式(m+n),因此還能繼續分解,所以

原式=(am+an)+(bm+bn)

=a(m+n)+b(m+n)

=(m+n)??(a+b).

這種利用分組來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分組分解法.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如果把一個多項式的項分組並提取公因式後它們的另一個因式正好相同,那麼這個多項式就可以用分組分解法來分解因式.

(六)提公因式法

1.在運用提取公因式法把一個多項式因式分解時,首先觀察多項式的結構特點,確定多項式的公因式.當多項式各項的公因式是一個多項式時,可以用設輔助元的方法把它轉化為單項式,也可以把這個多項式因式看作一個整體,直接提取公因式;當多項式各項的公因式是隱含的時候,要把多項式進行適當的變形,或改變符號,直到可確定多項式的公因式.

數學是被很多人稱之攔路虎的一門科目,同學們在掌握數學知識點方面還很欠缺,為此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八年級數學知識點歸納:一次函數知識點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以上內容由獨家專供,希望這篇八年級數學知識點歸納:一次函數知識點總結能夠幫助到大家。

2.運用公式x2+(p+q)x+pq=(x+q)(x+p)進行因式分解要注意:

1.必須先將常數項分解成兩個因數的積,且這兩個因數的代數和等於

一次項的係數.

2.將常數項分解成滿足要求的兩個因數積的多次嘗試,一般步驟:

①列出常數項分解成兩個因數的積各種可能情況;

②嘗試其中的哪兩個因數的和恰好等於一次項係數.

3.將原多項式分解成(x+q)(x+p)的形式.

(七)分式的乘除法

1.把一個分式的分子與分母的公因式約去,叫做分式的約分.

2.分式進行約分的目的是要把這個分式化為最簡分式.

3.如果分式的分子或分母是多項式,可先考慮把它分別分解因式,得到因式乘積形式,再約去分子與分母的公因式.如果分子或分母中的多項式不能分解因式,此時就不能把分子、分母中的某些項單獨約分.

4.分式約分中注意正確運用乘方的符號法則,如x-y=-(y-x),(x-y)2=(y-x)2,

(x-y)3=-(y-x)3.

5.分式的分子或分母帶符號的n次方,可按分式符號法則,變成整個分式的符號,然後再按-1的偶次方為正、奇次方為負來處理.當然,簡單的分式之分子分母可直接乘方.

6.注意混合運算中應先算括號,再算乘方,然後乘除,最後算加減.

(八)分數的加減法

1.通分與約分雖都是針對分式而言,但卻是兩種相反的變形.約分是針對一個分式而言,而通分是針對多個分式而言;約分是把分式化簡,而通分是把分式化繁,從而把各分式的分母統一起來.

2.通分和約分都是依據分式的基本性質進行變形,其共同點是保持分式的值不變.

3.一般地,通分結果中,分母不展開而寫成連乘積的形式,分子則乘出來寫成多項式,為進一步運算作準備.

4.通分的依據:分式的基本性質.

5.通分的關鍵:確定幾個分式的公分母.

通常取各分母的所有因式的最高次冪的積作公分母,這樣的公分母叫做最簡公分母.

6.類比分數的通分得到分式的通分:

把幾個異分母的'分式分別化成與原來的分式相等的同分母的分式,叫做分式的通分.

7.同分母分式的加減法的法則是:同分母分式相加減,分母不變,把分子相加減。

同分母的分式加減運算,分母不變,把分子相加減,這就是把分式的運算轉化為整式運算。

8.異分母的分式加減法法則:異分母的分式相加減,先通分,變為同分母的分式,然後再加減.

9.作為最後結果,如果是分式則應該是最簡分式.

(九)含有字母系數的一元一次方程

1.含有字母系數的一元一次方程

引例:一數的a倍(a≠0)等於b,求這個數。用x表示這個數,根據題意,可得方程ax=b(a≠0)

在這個方程中,x是未知數,a和b是用字母表示的已知數。對x來説,字母a是x的係數,b是常數項。這個方程就是一個含有字母系數的一元一次方程。

含有字母系數的方程的解法與以前學過的只含有數字係數的方程的解法相同,但必須特別注意:用含有字母的式子去乘或除方程的兩邊,這個式子的值不能等於零。

10.同分母分式相加減,分母不變,只須將分子作加減運算,但注意每個分子是個整體,要適時添上括號.

11.對於整式和分式之間的加減運算,則把整式看成一個整體,即看成是分母為1的分式,以便通分.

12.異分母分式的加減運算,首先觀察每個公式是否最簡分式,能約分的先約分,使分式簡化,然後再通分,這樣可使運算簡化.

人教版八年級數學知識點歸納總結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裏了,希望大家都能養成善於總結的好習慣。

下面是小編為了幫助同學們學習數學知識而整理的八年級數學知識點總結:基本方法,希望可以幫助到同學們!

1、配方法

所謂配方,就是把一個解析式利用恆等變形的方法,把其中的某些項配成一個或幾個多項式正整數次冪的和形式。通過配方解決數學問題的方法叫配方法。其中,用的最多的是配成完全平方式。配方法是數學中一種重要的恆等變形的方法,它的應用十分非常廣泛,在因式分解、化簡根式、解方程、證明等式和不等式、求函數的極值和解析式等方面都經常用到它。

2、因式分解法

因式分解,就是把一個多項式化成幾個整式乘積的形式。因式分解是恆等變形的基礎,它作為數學的一個有力工具、一種數學方法在代數、幾何、三角等的解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式分解的方法有許多,除中學課本上介紹的提取公因式法、公式法、分組分解法、十字相乘法等外,還有如利用拆項添項、求根分解、換元、待定係數等等。

3、換元法

換元法是數學中一個非常重要而且應用十分廣泛的解題方法。我們通常把未知數或變數稱為元,所謂換元法,就是在一個比較複雜的數學式子中,用新的變元去代替原式的一個部分或改造原來的式子,使它簡化,使問題易於解決。

4、判別式法與韋達定理

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a、b、c屬於R,a≠0)根的判別,△=b2-4ac,不僅用來判定根的性質,而且作為一種解題方法,在代數式變形,解方程(組),解不等式,研究函數乃至幾何、三角運算中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韋達定理除了已知一元二次方程的一個根,求另一根;已知兩個數的和與積,求這兩個數等簡單應用外,還可以求根的對稱函數,計論二次方程根的符號,解對稱方程組,以及解一些有關二次曲線的問題等,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5、待定係數法

在解數學問題時,若先判斷所求的結果具有某種確定的形式,其中含有某些待定的係數,而後根據題設條件列出關於待定係數的等式,最後解出這些待定係數的值或找到這些待定係數間的某種關係,從而解答數學問題,這種解題方法稱為待定係數法。它是中學數學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6、構造法

在解題時,我們常常會採用這樣的方法,通過對條件和結論的分析,構造輔助元素,它可以是一個圖形、一個方程(組)、一個等式、一個函數、一個等價命題等,架起一座連接條件和結論的橋樑,從而使問題得以解決,這種解題的數學方法,我們稱為構造法。運用構造法解題,可以使代數、三角、幾何等各種數學知識互相滲透,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7、反證法

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法,它是先提出一個與命題的結論相反的假設,然後,從這個假設出發,經過正確的推理,導致矛盾,從而否定相反的假設,達到肯定原命題正確的一種方法。反證法可以分為歸謬反證法(結論的反面只有一種)與窮舉反證法(結論的反面不只一種)。用反證法證明一個命題的步驟,大體上分為:(1)反設;(2)歸謬;(3)結論。

反設是反證法的基礎,為了正確地作出反設,掌握一些常用的互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於、不平行於;垂直於、不垂直於;等於、不等於;大(小)於、不大(小)於;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個、一個也沒有;至少有n個、至多有(n一1)個;至多有一個、至少有兩個;唯一、至少有兩個。

歸謬是反證法的關鍵,導出矛盾的過程沒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須從反設出發,否則推導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推理必須嚴謹。導出的矛盾有如下幾種類型:與已知條件矛盾;與已知的公理、定義、定理、公式矛盾;與反設矛盾;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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