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條橙》讀後感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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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實話,我不是很理解當今人們閲讀的解讀膚淺化,寫暴力,你就只能看到暴力,寫色情,你就只能看到色情。

《發條橙》讀後感範文

事實上,《發條橙》中的暴力因素是完全為作品主題服務的。作者把這個未成年的男孩塑造成了一個超級壞蛋,並且並不打算為他申訴:他父母善良,受優秀教育,個人又聰明,還熱愛聽古典音樂,他的暴力因子是埋在他骨子裏的,而非外界的潛移默化。這好像是在向我們強調,這個人就是個壞蛋,是他天性如此,或者是因為他年輕造成的毀壞願望無處發泄。(在這裏我認為後者有辯護之嫌,作者似乎對青少年的犯罪顯得太寬容。不過也可能是因為當時資本主義世界的精神狀況正處於空虛之際吧,這不能歸咎在孩子身上。)這就為後來的哲學思考拓寬了更深的意義——一個極端的例子,在幾乎沒有原諒理由的極惡下,將它強行改造成善就是對的嗎?

如果一上來就寫主人公被改造的過程,他被審判的過程,而不去渲染他的暴力、他的大惡,我想作品的深刻性會大打折扣,正如作者所説,最寬容的讀者都會不滿。正是前面的描述讓我們意識到亞歷克斯是多麼的無所不為,多麼壞的一個超級惡棍,他的思想又有多麼無可救藥。而這,讓選擇變得更加困難。他是個壞蛋,是否能違揹他的意願讓他成為一個好的不能再好的人?

也就是,極大違背了自由意志的體制,即使能保證安定、和諧,這樣的體制到底有意義嗎?我們面對着一個極其荒誕的選擇:一個窮兇極惡的罪犯,我們是殺了他,還是將他改造成“被迫”無害的合法公民?是否後者比前者更為過分呢?伯吉斯則向傳達了這樣一種觀念,即使是罪犯,政府也不能干預他們思想的自由,道德選擇的權利比被對社會穩定有利的善良更重要。

我們不禁想:我們是否可以用惡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惡人?我們憑什麼有這樣的權力?善的意義何在?如果沒有選擇的前提,善是否就毫無意義?用辯證的範疇思考,正是惡使善成為善,沒有惡的存在,善也不再是善。這二者沒有一個可以脱離對方而獨立存在。我與作者的`觀點是一樣的。

這意味着,即使冒着動亂的危險,即使那些人有可能危害更多的人,我們也不可以剝奪他們的自由意志和選擇權利,我們不能將機械的道德理論套用在活的機體上。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不是在保護人類的大多數,而是將整個人類推向了屈辱的高台,在這裏,人類的自由意志不值一提。這樣的強制選擇否定了道德選擇和自由存在的價值,取而代之的,在這套理論裏更為重要的是安全、和諧、穩定。但自由,尤其是思想自由恰恰是人類活着的理由。可以説,這是人類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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