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的誤區有哪些

來源:文萃谷 2.21W

留學簽證是成功留學的最後一關,因為各個國家的簽證申請政策不盡相同,也使得很多學生及家長有所混淆,。

加拿大留學簽證的誤區有哪些

誤區一、學校錄取通知書已敲開了簽證通行的大門

很多學生及家長會認為,我們已經申請到了學校,有了錄取通知書就可以告訴簽證官,我可以獲得簽證了。還有很多之前申請學校時遞交的材料,也可以直接拿來用作簽證申請。

學校的錄取,是通過對申請人的學習經歷和成績進行評估,符合學校的錄取條件。然後加拿大使館對於簽證材料的評審,是通過對學生本人的學習背景,特別要對家庭的經濟狀況,和資金水平進行審核。因此,簽證的評審和學校的錄取是完全的兩個方向。所以材料的準備也需要因不同的需要而特別對待。

誤區二、足夠的擔保資金與收入證明

按照使館的要求,學生需要準備覆蓋留學年限的所有擔保金,金額以每年15-20萬元人民幣計算。以定期的形式作為留學擔保金,留學指南《加拿大留學簽證四大誤區要繞行》。這樣很多學生認為這部分資金已經足夠留學的費用,就不需要提供父母的收入情況了。

覆蓋留學年限的資金擔保是使館對家庭資金水平評審的'一部分。除擔保金的金額足夠外,還需要解釋12個月的歷史來源。那麼,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就是解釋資金來源的重要途徑,只有足夠的收入能力,並且保持在未來持續不斷的收入能力,才能夠系統的解釋資金的歷史由來。

誤區三、資金不足,銀行貸款來補充

經常有學生會在辦理簽證的時候提到銀行抵押貸款的資金形式,並稱聽到很多同學,朋友都是這樣操作的。但針對加拿大的簽證政策,使館是嚴禁已貸款的形式解釋擔保金,獲得簽證的。

加拿大的簽證評審,不僅僅是考察有沒有錢,而是更深入的追溯資金的來源,也就是資金的所有權是不是來自這個家庭,有長期的積累歷史,而不是臨時借貸來的。所有,很明顯貸款來的擔保金,是不符合12個月曆史解釋的,會讓簽證官看到資金能力的不足,而導致拒籤。

誤區四、材料準備是否充足

對於家庭資金的來源解釋,家長往往覺得太複雜了,每一條,每一筆都要解釋,聽上去就覺得麻煩,更別説準備了。所以家長在和我們反覆溝通後,覺得説的已經很清楚了,我們幫忙寫寫材料,或等簽證官不明白再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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