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型火力發電廠安全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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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是涉及職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關係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穩定。近年來,從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報道中鐵路、煤礦等行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損失之重,影響之大,頻率之高,令人膽戰心驚。剖析事故產生的深層次原因,不難看出一些幹部、職工對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着認識上、思想上的誤區。下面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大型火力發電廠安全考試試題,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及時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大型火力發電廠安全考試試題

  一、填空:

1、制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是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障員工在電力生產中的人身安全。保證安全可靠發電,維護電網穩定。

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管理體制制定。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用於規定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關係。

4、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5、發電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企業控制重傷和事故,不發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和電網事故;車間控制輕傷和障礙,不發生人身重傷和事故;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人身輕傷和障礙; 個人控制失誤和差錯,不發生人身未遂和異常。

6、集團公司系統各級行政正職是其管理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其管理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負全面責任。

7、集團公司系統各級行政正職是其管理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其管理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負全面責任。

8、各企業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對行政正職負責。

9、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生產、基本建設、多種產業與多種經營等領域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10、集團公司系統建立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障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11、集團公司系統各單位應依據國家、相關行業及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制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實施安全質量標準化,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12、集團公司系統建立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障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13、集團公司系統黨政工團各級組織在各自主管的工作範圍內,圍繞統一的部署,依靠羣眾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14、集團公司系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5、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要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和重大危險源評估等工作,改善勞動環境,夯實企業安全基礎,降低安全風險,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6、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要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和重大危險源評估等工作,改善勞動環境,夯實企業安全基礎,降低安全風險,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7、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要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和重大危險源評估等工作,改善勞動環境,夯實企業安全基礎,降低安全風險,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8、集團公司系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9、集團公司系統各發電企業要遵循《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遵守調度紀律。

20、集團公司系統各發電企業要加強與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信息的交流,共同做好電網安全工作。

21、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發電公司、專業公司和各發電企業、多種產業企業以及從事電力生產工作的多種經營企業。

22、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發電公司、專業公司和各發電企業、多種產業企業以及從事電力生產工作的多種經營企業。

23、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可以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確定自身的安全生產目標,但不能低於《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要求。

24、集團公司系統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母公司對子公司、上級對下級進行安全監督。

25、安全監督機構行使安全監督職能。各級安全監督機構業務上受上級安全監督機構的領導,機構的資質及人員的資格接受上級安全監督機構的審查。

26、集團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發電公司必須設立安全監督機構,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監督人員。

27、集團公司各發電及其它多種產業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監督機構。

28、發電企業的主要生產車間設專職安全員;其他車間和班組設兼職安全員。企業安全監督人員、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組成三級安全網。

29、集團公司系統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發電公司、專業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託行政副職主管。

30、各發電企業的安全監督機構由行政正職主管。

31、“四不放過”的具體內容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範措施不放過。

32、安全監督人員對事故的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定、規程,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3、煤化工、煤礦等高危行業企業的專職安全監督人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有關規定,專職安全監督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任職資格或國家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

34、當上級頒發新的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設備系統變動、本企業事故防範措施需要修改現場規程時,應及時對現場規程進行補充或對有關條文進行修訂,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35、各企業每年應對現場規程進行一次複查、修訂,並書面通知有關人員;不需修訂的,也應出具複查人、批准人簽名的“可以繼續執行”的書面文件,通知有關人員;

36、現場規程每3至5年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審定,並印發。現場規程的補充或修訂,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37、集團公司定期公佈現行有效的規程制度清單;發電企業每年公佈一次本單位現行的現場規程制度清單,並按清單配齊各崗位有關的規程制度。

38、發電企業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由分管生產的領導組織,生產技術部門為主,安全監督等有關部門參加制定。

39、發電企業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以安監或勞動人事部門為主,各有關部門參加制定。

40、安全性評價、安全檢查、危險點分析、技術監督、重大危險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結果應作為制定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重要依據。

41、發電企業主管部門應優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每年從更新改造費用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專項使用。

42、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監督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實施,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43、發電企業主管領導和車間負責人應定期檢查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實施情況,並保證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落實。

44、新入廠(公司)的生產人員(含實習、代培人員),必須經廠(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工作。

45、新任命的各級生產領導人員,應經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由上級管理部門安排或組織考試。

46、從事安全生產高危行業的企業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國家或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培訓,取得相應任職資格證書。

47、集團公司對分支機構、子公司及直屬發電企業,分支機構、子公司對所管理髮電企業的正副職領導、正副總工程師、安全監督和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一般每兩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考試。

48、煤化工企業在新裝置開車前、重大工藝調整、新設備、新原料使用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新危險化學品和MSDS數據、應急預案等安全知識、安全技能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49、發電企業對車間負責人、生產科室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

50、發電企業對車間的運行、檢修、試驗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考試。

51、發電企業應設置安全教育室,用音像、實物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52、“三不傷害”是指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3、班組安全活動日由班長組織,班組安全員協助,車間領導參加並檢查活動情況。

54、發電企業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

55、發電企業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網例會,企業安監部門負責人主持,安全網成員參加。

56、發電企業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定期檢查包括春季和秋季安全檢查,春季或秋季安全檢查應結合季節特點和事故規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57、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前應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執行。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程制度、查隱患為主,對查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並監督落實。

58、發電企業的安全性評價工作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辦法》進行,以三年為一個週期開展。

59、集團公司系統各有關單位每年一季度由總工程師負責,開展本企業的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對重大危險源的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實施針對性的監控措施。

60、建設項目安全委員會由項目法人單位負責召集成立,並出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施工企業推舉代表擔任。委員會其他成員由各第一承建方(施工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人員參加。

61、基建項目安全委員會必須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成立並召開第一次會議,以後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

62、基建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人員由項目公司專職安全監管人員和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工程師組成。

63、承發包工程規定承包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嚴禁返包。

64、發電企業的車間、班組禁止作為工程的發包方向外發包工程項目。

65、發電企業安全分析會會議由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

66、集團公司系統各單位的.應急救援要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公共領域或影響公眾的危急事件的應急救援等相關工作

67、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68、安全工作的獎勵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69、集團公司系統母公司對子公司及所屬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包括對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

70、《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規定,集團公司系統各單位、各部門和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並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71、煤化工企業要結合企業的實際,建立安健環管理體系,並有效運作,確保各項規章制度有效執行。

72、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行業、集團公司頒發的標準,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出發點,從減輕職工壓力、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人身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推動安全設施標準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進行編制。

  二、單項選擇:

1、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其中車間控制(A)。

A、輕傷和障礙 B、未遂和異常 C、重傷和事故

2、集團公司系統各有關企業應對現場規程每( C )年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審定,並印發。現場規程的補充或修訂,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A、1~2 B、2~4 C、3~5

3、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其中班組控制(B),不發生人身輕傷和障礙。

A、輕傷和障礙 B、未遂和異常 C、重傷和事故

4、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其中個人控制(C),不發生人身未遂和異常。

A、輕傷和障礙 B、未遂和異常 C、失誤和差錯

5、發電及其它多種產業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目標(B)級控制:

A、3 B、4 C、2

6、各級行政正職(A)主持安全分析會議,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A、 定期 B、不定期 C、季度

7、各級行政正職要組織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重要文件等,及時(A)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A、協調和解決 B、分析和討論 C、開會研究

8、各級行政正職要保證(C)所需的經費提取和使用。

A、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B、反事故措施 C、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9、各級行政正職要組織制定本企業的生產突發事件(A),並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組織救援、搶險和生產恢復工作。

A、應急預案 B、人身事故 C、設備事故

10、各級行政正職在配備有關負責人時,把安全生產(A)作為調整、任免的主要條件之一,並把安全生產業績作為其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A、業績 B、成績 C、成就

11、各級行政正職要(A)、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A、及時 B、定期 C、隨時

12、各企業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A)責任。

A、領導 B、主要 C、直接

13、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A)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A、領導 B、管理 C、直接

14、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各部門和各崗位應有(A)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並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A、明確 B、自己 C、規定

15、集團公司系統母公司對子公司及所屬企業實行安全生產(A)追究制度,包括對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

A、責任 B、管理 C、監督

16、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全資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的(B)標準相同。

A、管理 B、要求和考核 C、安全監督

17、安全監督機構行使安全監督職能,各級安全監督機構業務上受(B)機構的領導。

A、廠級 B、上級安全監督 C、管理

18、各發電企業(C)設立獨立的安全監督機構。

A、不必 B、可以 C、必須

19、發電企業的主要生產車間設(B)安全員。

A、兼職 B、專職 C、監督

20、各發電企業的多種產業安全監督機構由行政(B)主管。

A、副職 B、正職 C、總工

21、集團公司系統各級( A )是其管理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A、行政正職 B、生產主管副職 C、安監主管

22、( A )對本企業生產、基本建設、多種產業與多種經營等領域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A、總工程師 B 、生產副總經理 C、行政正職

23、各發電企業的安全監督機構由( B )主管。

A、生產副總經理 B、行政正職 C、總工程師

24、發電企業( A )公佈一次本單位現行的現場規程制度清單,並按清單配齊各崗位有關的規程制度。

A、1年 B、2年 C、 3年

25、發電企業( A )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

A、每月 B、每季 C、每年

26、發電企業應( A )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網例會,

A、每月 B、每季 C、每年

27、集團公司系統各有關企業應定期或不定期編寫安全簡報,至少( A )出一期。

A、每月 B、每季 C、每年

28、發電企業的安全性評價工作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辦法》進行,以( C )為一個週期開展。

A、1年 B、2年 C、 3年

29、建設項目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發生變化的,要在( A )內根據變化情況相應調整委員會成員。

A、7天 B、10天 C、 15天

30、基建項目安全委員會在建設項目開工以後,至少( A )召開一次會議。

A、每季度 B、每4個月 C、 每半年

31、安全性評價開始後( B )年開展複查工作。

A、第一年 B、第二年 C、第三年

3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C )負責。

A、主要 B、部分 C、全面

33、基建施工隊伍超過( C )人的要配有專職安全員。

A、10 B、25 C、30

34、發電企業在工程項目發包前必須對承包方近(C)年安全施工記錄進行審核

A、1 B、2 C、3

35、集團公司系統各有關單位每年(A)由總工程師負責,開展本企業的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

A、一季度 B、二季度 C、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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