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招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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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林大學是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與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和福建省支持建成全國一流大學的高校。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福建農林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福建農林大學招生簡介
  福建農林大學招生簡章

福建農林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關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校簡介

1.高等學校全稱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福建農林大學

2.學校代碼:10389

3.辦學性質: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4.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5.學校地址:設有福州金山校區、福州旗山校區、南平校區和安溪茶學院校區

6. 招生部門及聯繫電話:福建農林大學招生辦0591-83789216

招生工作申訴舉報電話:0591-83789210

7.網址:(學校) (招生辦)

二、考生要求

1.符合國家及省的有關大學聯考報考條件;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學後主修外語語種為英語。福建省考生報考英語專業應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福建省考生報考中加合作班各專業,大學聯考英語成績不得低於英語總分的60%。

2.專業體檢受限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此外,蜂學專業按該意見中的蠶學專業要求實施;分專業錄取的預科班,按相關專業體檢受限標準執行。

三、投檔政策

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對投檔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檔)。

四、錄取規則

1.每一輪次投檔我校的非美術類考生,院校志願採用“分數優先”,專業志願採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志願之間有先後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願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願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到專業計劃完成。內蒙古文理科考生錄取時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清”的`模式錄取,若有退檔可順延錄取。江蘇省文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考生進檔後採用“專業清”的專業安排方式,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錄取。

2.福建省美術類考生錄取時,對於投檔我校符合錄取條件的合格考生,分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排序(綜合分計算方法:綜合分=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R*60%+考生文考總分*40%,R係數=大學聯考文化滿分值/省級專業統考滿分值;若有享受福建省加分政策照顧的考生,文考總分取加分後的文考總分);若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福建省外考生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必須參加我校美術類校考並取得專業合格證,校考專業成績對我校在該省招生的美術類各專業均通用,考生可以兼報,考生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應符合所在省份美術類本科專業有關招生錄取規定,對於投檔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錄取到中加合作班專業的考生,應有填報該專業志願、或有填報中加合作班任一專業並服從專業調劑。閩台合作專業錄取時也按此規則執行。

4.相同專業志願出現同分考生時的錄取原則:投檔分有體現小數點位次的,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錄取;投檔分沒有體現位次的,江蘇省按“先分數後等級”執行,其他省按該省規定的科目排序規則確定錄取順序。其他情況由學校集體研究決定。

五、其他

1.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參見省招生部門公佈信息;學費標準參見閩價費〔2004〕16號,閩價費〔2013〕176號、252號,閩價費〔2015〕201、286號,閩價費〔2016〕250號等相關文件,如學費標準遇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閩農林大財字〔2008〕9號文件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就讀地點以我校錄取通知書為準。

2.新生入學體檢覆查後遺留問題的處理,學校按有關規定執行。

3. 學生入學取得學籍,可根據學校轉專業政策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錄取安溪茶學院的學生轉專業參照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並限在安溪茶學院內各專業間互轉(不包括其他學院第一年在安溪茶學院校區就讀的學生)。

4. 福建省鄉鎮農技推廣緊缺專業定向委培生面向户籍在定向縣(市、區)、且在該縣(市、區)報名並參加大學聯考的考生招生。考生錄取後,需在入學註冊前與户籍所在縣(市、區)農業局、公務員局簽訂委託培養協議,並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未簽訂協議者,取消錄取資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畢業後定向回户籍縣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就業,在聘用單位連續工作時間不少於5年。(詳見閩教學〔2013〕17號文件要求)。

5.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調整而需要變更的,學校將在招生辦網站公佈變更內容。

  福建農林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福建農林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1244農林862
20161336農林1062.64
20151314農林862.65
20141454農林1262.50
20131444農林1361.06
  福建農林大學介紹

福建農林大學是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與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的三所高水平大學之一。設有23個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養為主的學院,全日制在校生2.8萬人,其中博、碩士研究生4500人。校園佔地4800餘畝,另有科教基地1178畝,教學林場4.59萬畝。校園環境優美,鳥語花香,先後榮贋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綠化模範單位,全國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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