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

來源:文萃谷 7.06K

讀完一本書以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後感了!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1

自從我看完《福爾摩斯探案集》後,福爾摩斯——這個有着鷹鈎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靜,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鋭的觀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關鍵。作者柯南道爾,在寫文章的時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描寫,使讀者看得津津有味,不會感到枯燥無味。

在心理活動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寫出來,不做一點保留,讓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塊兒推測判斷;而神態變化的描寫則引人入勝,那一個人的表情彷彿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樣;動作細節非常細緻,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沒有一個遺漏。這讓我知道,寫一篇優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細節描寫的。

小説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隨着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於是我驚歎於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

夏洛克·福爾摩斯就是這麼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爾摩斯探案集》時也會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2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的血字的研究。讀完後,我深有感觸。血字的研究主要講的是一個叫傑弗遜

候波的人為了復仇,跟着兩個仇人到了歐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錐伯認了出來。錐伯告訴了警察局,當晚,候波就被抓進了監獄。候波被釋放出來時,發現錐伯和斯坦節遜已經逃到歐洲,當他追到歐洲量,發現他們又去了巴黎,當他追到巴黎時,發現他們又去了哥本哈根,當他追到哥本哈根時,發現他們又去了倫敦。那時,他已經囊空如洗了。為了生存,又不被別人注意,當了車伕,開始了復仇計劃……

這裏不僅把人物描寫得栩栩如生,還把案發現場和過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彷彿身臨其境,看風了一幕幕驚心動魄的場面。福爾摩斯精妙絕倫、完整的推理,不禁讓我驚歎不已。第一次和華生見面時,就從華生的氣概、皮膚、動作上能判斷出他是從阿富汗來的。從現場的所有的地方,判斷出兇手是一箇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腳小了一點,穿一雙粗頭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徵。我們不得不佩服福爾摩斯敏鋭、細緻的觀察力。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鐘內所達到的。敏鋭、細緻、沉穩、公正等優點全都結合在了福爾摩斯身上。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將永遠刻在我的內心中,成為我永遠的榜樣。同時,從《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中,我也學到了許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爾摩斯看齊,向正義看齊!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3

有一個人,他有敏鋭的觀察力,他有驚人的推斷力,他有斷案時冷靜的頭腦,他還有敏捷的身手。他是誰?他就是赫赫有名的偵探夏洛克·福爾福斯。

夏洛克·福爾摩斯出自與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説之父”的阿瑟·柯南道爾之手。叼着煙斗,手拿枴杖,身披斗篷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爾摩斯一生交友不多,他的助手華生既是他的得力助手又是他的知心好友。其實,我認為福爾摩斯斷案時對事物細微的觀察力更令人敬佩,下面就與大家分享一個體現福爾摩斯觀察力的案子吧——

在《勞瑞斯頓花園街慘案》中,福爾摩斯從牆上的血字離地六英尺判斷兇手的身高六英尺多,因為人在牆上寫字時會寫在與視線平行處;他從兇手步距判斷出兇手是一箇中年男人;因為一個老人不可能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從兇手用食指蘸着血在牆上寫字刮下的牆粉判斷出兇手的指甲很長,因為如果這個人修剪過指甲,不可能刮下牆粉;他又從在地板上收集的煙灰判斷出兇手吸的是印度雪茄,因為只有印度雪茄的煙灰顏色很深而且呈漆狀。福爾摩斯的眼睛如鷹一般敏鋭,所以罪犯不要試圖逃過他的雙眼。

福爾摩斯以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調查研究及一往無前的膽識與陰險狡詐的罪犯鬥智鬥勇,簡直就是罪犯的剋星。聽完我的介紹,希望你也能一睹福爾摩斯的風采。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4

暑假中我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選集》這本書,這書中的福爾摩斯是讓人敬佩的,他總能抓住線索,破了一個又一個別人看來古怪離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護法使者,不圖名利,無人能與他比。

我走進書中,每讀一篇文章便對這位偵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讀的第一個故事是《銀色馬》,可能是出於我對馬的喜愛,看到這個標題就吸引我讀下去,故事是圍繞一匹銀色的白額馬莫名其妙的丟失,馴馬人的死亡展開的,線索錯綜複雜,福爾摩斯卻從容不迫,他根據馬兒的習性,尋着馬蹄印非常準確地找回了失蹤的馬兒,讓它如期參加了賽馬,併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後果,隨着謎底一步步的揭開,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馴馬人竟然是被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這個福爾摩斯真是比神還厲害,彷彿自己親眼看到了整個事情的經過一樣,簡直是西方的“諸葛亮”啊!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罪犯多麼的狡猾,總會被福爾摩斯找到蛛絲馬跡,並最終落入法網。

他豐富的科學知識,一絲不苟的推理,細緻的調查研究,很值得我學習,不僅如此,他為大家服務,不為利益與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義凜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願意向世間的罪惡低頭的精神,也讓人欽佩,在故事的結尾,福爾摩斯與罪大惡極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淵,連屍骨都沒能留下,實在讓人遺憾,但是他破的無數個奇案,讓每一位讀者都牢牢記住了他,一個最出色的護法使者——大偵探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5

我全神貫注地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是柯南·道爾寫的。

福爾摩斯有一個尖鼻頭,他愛拿放大鏡看線索,他還有一個煙斗。

這本書有八個故事,其中一個故事是:“綠王冠案”。講的是福爾摩斯、華生遇到了霍爾德。霍爾德給他們講他怎麼用五萬英鎊換綠玉皇冠。凌晨兩點,他被某種響聲吵醒,他看見兒子阿瑟穿着睡衣拿着綠玉皇冠,霍爾德發現少了三塊綠玉。

福爾摩斯聽完了,讓霍爾德明天九點到十點來找他。福爾摩斯到喬治家裏買了他穿的那雙舊鞋去霍爾德家門前與喬治的腳印做對比,正好吻合。緊接着,他又去喬治家裏要那三塊綠玉。當福爾摩斯用槍對準他的腦袋時,他就開始説用錢買綠玉的事情。福爾摩斯把綠玉買了回來。到了上午,霍爾德果然來了,福爾摩斯把綠玉還給了霍爾德。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無論做什麼事情,要有協作精神。福爾摩斯和華生先生一起協作,破案才那麼快,那麼神。有一次,我去沙灘玩,很多人都願意和我一起合作,共同挖出了一個雄偉的地下工程,我至今還沾沾自喜呢。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6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稱為“世界偵探小説之父”的柯南.道爾寫的。主要講述了醫生華生和福爾摩斯一起他探案的驚險故事。每一個人物活靈活現,每一個故事豐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書的世界裏了。

我也從書中的故事人物裏懂得了許多精神品質,我還明白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觸犯了法律,終究會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設伏擒賊裏逃了那麼多年的罪犯最終還是敗在了福爾摩斯的機智勇敢,堅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網。這也告訴了我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在學習道路上只要也像福爾摩斯那樣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學習福爾摩斯,爭取在學習道路上有長足的進步。 同時我也從福爾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絲不苟的精神,因為如果他不一絲不苟的推理判斷,怎麼可能破那麼多案件呢?我還從華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靜,不要驚慌,這樣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爾摩斯和華生之間的默契,如果他們之間沒默契,他們就一定辦不了案。從中,我就知道了團結力量大 。在整本書中我還很羨慕福爾摩斯的聰明才智,我也勵志要多看書,做一個小“福爾摩斯”。

這本書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怎麼樣?你們想不想從這本書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趕快看一看這本書吧。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7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裏有許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險史》,《四簽名》等。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裏的小文章可以鍛鍊我們的推理能力,並且這本書充分的體現出了福爾摩斯的偵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歡《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與福爾摩斯初次見面,握手問好時,福爾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剛從阿富汗回來。對此,福爾摩斯是這樣解釋地:“這位先生既有醫生的風度,又有軍人的氣概,顯然他是一位軍醫。他臉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麼,他肯定是剛剛從熱帶回來。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風説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負過傷,活動起來不方便。一位這樣的英國軍醫,還能到過哪呢?只有阿富汗了。”這一段話充分表現了福爾摩斯的偵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較強,一個人在一秒鐘內觀察到那麼多,推理出那麼多的東西,真是不可思議呀!要推理出那麼多的東西,可見他的知識是多麼豐富呀!

這本書想告訴我們的太多太多,如果你們跟興趣的話,你們可以去購買這本書閲讀。這本書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議大家去讀者本書,它會帶給你一種全新的感覺。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8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是英國作業柯南.道爾創作的偵探小説,每一頁字裏行間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線索,可福爾摩斯總是能輕鬆地破解它們。書中講述了福爾摩斯與犯罪分子鬥智鬥勇,偵破各種奇怪的案件,破案過程中十分細心。例如在“紅髮會”故事中,福爾摩斯細心觀察到夥計的褲子膝蓋有多麼破舊,説明他們花了長時間去挖地道。他還發現城市與郊區銀行和他們朋友的房緊挨着,進一步證實了挖地道的目的。因為他的細心,許多蛛絲馬跡都逃不過他的鷹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請他出馬。

福爾摩斯細心觀察的'優點值得我學習,因為我比較粗心。比如平時觀察事物不留心,寫作文時經常無從下手。做數學題目也經常丟三落四,小錯不斷,幾乎沒有一次全部正確。

福爾摩斯不僅細心,而且知識淵博。在《血字的研究》中,牆上寫着“RACHE”,許多人以為是一個女孩的名字。只有福爾摩斯知道在德語中“RACHE”的意思是復仇。順得這條線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見要想獲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藴必不可少。

這本書使受益非淺,讓我懂得要細心觀察、認真學習,做個有堅定毅力的人,就象福爾摩斯一樣。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9

世界上有偵探嗎?我是不知道有沒有但我知道,但我覺得阿·柯南道爾的生活中有一個無所不在的一位。

他就是在阿·柯南道爾手中想出生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是一位具有豐富的科學知識,細緻的調查研究及一往無前的膽識,與狡猾的犯人,兇頑當敵人作鬥爭,為社會伸張正義,還捍衞了法律的尊嚴。因此,福爾摩斯成為了我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聞之膽寒的剋星。書中驚險的場景,生動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節,扣住了我的心,不,不是扣住了和我同齡孩子們的心。

華生:年輕的醫學博士話説被英國政府派往前線做了一名軍醫,在阿富汗他不幸負傷,不久患了傷寒,於是被送回英國,後來,他因房子的事,而認識了福爾摩斯……

在福爾摩斯第一次使出他的神功的時候是他和華生握手認識的一瞬之間:他知道了華生的一切比華生更瞭解自己。

而且,在這本書裏將一種觀察法,這種觀察法就是:演繹法,生活中有一根巨大鏈條。一個人的指甲,衣袖,鞋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都能顯示出職業……

這本書讓我知道了仔細的觀察,探索就會發現,與別人不知道的一些事和世間萬物。

聽了我的説法你不如也去看看這本書吧,你也會跟我一樣的,讓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充滿陽光與滋潤我們的心靈的雨露。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10

最近我正在讀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欽佩這本書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他面對一個個案件,十分冷靜,從不心急。他留心觀察身邊的每一個事物,比如一個鞋印、一塊血跡,還有一些對於我們來説跟案件沒有關係的東西,他都能從中找到一個個證明。如:一個鞋印有多長,鞋底的紋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兇手大約有多高,體重是多少。從這個案例中我感覺到我們要處處留心觀察身邊的每一個事物,面對再複雜的事情,我們都要冷靜對待,不能心急,因為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我們不管遇到什麼事,都要有條有序的進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於七月份我要鋼琴考級,所以七月份沒有做什麼作業,大部分作業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開學了,我還有好多作業沒做,我心裏難免會有些兒發慌,一發慌就心煩,然後就不想寫作業,可當我看過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之後,我就不這麼想了,在最後僅剩的半個月裏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時間安排的僅僅有條,沒過幾天就寫了一大半了。這樣堅持下去,我還會有幾天玩的時間呢!

正是因為我看過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後,我學會了沉着冷靜的面對任何事情,留心觀察身邊的每一個事物。

同學們,我建議你們有空也去書店看看這本書——《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