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動校長講話稿範文

來源:文萃谷 3.19W

老師們,同學們,大家好!

安全活動校長講話稿範文

當你走出家門踏上道路時,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經與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為你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斷髮展的現代交通既為我們提供了方便、舒適和享受,也給我們帶了煩惱和憂愁,並隨時可能給我們製造不幸的痛苦。也許,你曾聽人講過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或者親眼目睹過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車輪製造的悲劇,感到十分可怕吧!“車禍猛於虎”,已越來越成為現實。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人多車多,使道路顯得更加擁擠。據統計。我國每年因車禍死亡人數超過10萬人,居世界之首。也就是説,平均每5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車禍,而不到半小時就有一個孩子葬身車輪,這是多麼驚人的數字。在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後面,又有多少個家庭失去歡樂,多少個親人痛不欲生,多少朵生命之花永遠凋零。想到這些,我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為遇難者流下同情的淚水,對肇事者產生無比的憤慨!是啊!交通事故是很慘痛的,教訓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危害,時時在吞噬着人間的生靈:那麼怎樣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車的安全,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呢?下面我就交通信號燈,以及乘車、行走、騎車時應注意的問題跟同學們談談。

一、違反交通管理行為是違法嗎?

在一些人眼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常神聖,那才是法,不可違反,違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認為“違反了,也算不上違法”。因此“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

“闖紅燈”等時有發生。“騎自行車靠右通行”、“紅燈停、綠燈行”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規,早已是家喻户曉,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規裏的這些規定去做。自以為警察沒看見佔了便宜,一旦事故發生,後悔晚矣。

法律意識,是在日常點滴處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從點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違反了,不僅僅是受行政處罰,嚴重的也要根據《刑法》以犯罪論處的,更主要的是行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價的。

二、為什麼選用綠、黃、紅三種光色作為交通信號燈的顏色?

綠、黃、紅三種光色作為交通信號燈的顏色,是根據光學原理;經過長期的研究和實踐而定下來的。在紅、橙、黃、綠、青、藍、紫七色中以紅色光波最長,穿透周圍介質的能力最大。因此,在光度相同的條件下,紅色顯示得最遠。此外,紅色能使人聯想到“火”和“血”等危險信息。所以,選用紅色燈光作為“停止信號”。黃色光波長僅次於紅色,在七色中居第二位,也會使人感到危險,但沒有紅色那麼強烈,因此被用作“緩衝信號”,而且我們知道黃色光穿透介質霧的能力最強(如研製的鈉燈)。綠色光波的波長是七色中除紅、橙、黃色以外較長的一種色光,由於它與紅色區別很大,易於辨認,也因它使人聯想起了“樹木”、“水面”,給人以寧靜、安全的感覺。因此,被用來作為“允許通行信號”。

三、行人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①行人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須靠路邊行走。

②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准許通行時,須迅速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

橫道,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上,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橫穿道路“左右左”意識:示範…橫穿馬路,先向左看,再向右看,並做説明。而且個人認為“左右左”意識比斑馬線意識更加重要,即使在斑馬線上行走,也要樹立“左右左”意識!!!③行人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④行人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⑤不能邊走路邊看書。⑥不準在馬路上追逐、嬉戲,也不準在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繩等。更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行路中會出現各種複雜和意想不到的情況,同學們一定要牢記亂穿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險,更不能把衝過馬路當作一種勇敢的行為,發現別人有這種行為,同學們要及時勸阻。是啊,橫穿道路是很危險的,在去年發生在我們中國小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橫穿惹得禍。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學們談一談有關過馬路的安全常識

四、行人橫過道路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①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

②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駕駛員措施不及發生危險。

③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然行走,以免發生危險。 ④橫過車行道時,要先看左後看右,不要在車輛臨近時通行。

⑤行人橫過人行橫道燈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即使信號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然後再穿越道路,在信號燈將要變更時,絕對不要搶行,應等待下一個綠燈信號。

五、乘車時要遵守哪些規定?為保障乘車人候車、乘車安全,乘車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禁止乘坐三無車輛,乘車須知

①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②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示例:發生追尾碰撞連鎖反應,四車碰撞,乘車人受傷)

③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等。

④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示例:手伸出車身,在兩車交會時,手被折斷!)

⑤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車廂攔板上。

⑥集體旅遊時要由老師帶隊,不準超員乘車。

⑦乘坐摩托車時,一輛二輪摩托車只准搭乘一人(滿十二歲以上的兒童),要戴頭盔,不要側坐在摩托車上。

⑧乘坐人力三輪車時,不得超過三人。

(可結合本地實際,選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講解。示例:不要乘坐無牌無證正三輪電瓶車。民警管理打擊的重點,見到民警就會逃跑,車身輕,重心高,極容易發生側翻的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無法脱身,而且根本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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