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來源:文萃谷 2.04W

演講稿具有觀點鮮明,內容具有鼓動性的特點。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演講稿,你知道演講稿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法律的重要。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運行。也許有些人對此會不以為然,認為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一個有規則、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你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樣的自由嗎?當然不能!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其為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需要我們不但要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着建設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對於執法機關,普法的意義則在於能促使執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職能,懲治違法犯罪份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羣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這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瞭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2

敬愛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各位老師:

大家好,我是來自南孟學區東只甲國小的杜秀衞,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裏,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着……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敍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八年級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着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14歲啊,如花般的“成熟”季節;14歲的年輕生命喲,就這樣在冰冷的“純潔”裏畫上了句號。

我們在哀歎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

望着雪地裏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

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説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歎,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

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説:“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朋友,同行們,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充實學生的思想,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爾後,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3

各位評委:

要説“法在我心中”,先得説説“我心中的法”。人們是怎樣認識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的解釋是這樣的:“法”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的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

難道人們的心中就是這樣去理解法的嗎?恐怕不是。

不愛學習的人往往以為只要不打人、不偷盜就等於心中有了法,這當然是在太膚淺了!但這只是膚淺,未必能説他是壞人!

還有一些人,開始接觸了一些法律條文的人,漸漸地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這自然是好事。

然而,當我發現社會上有的人,常喜歡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

這句話聽得多了好像沒錯吧?但是在和諧的社會裏人人都只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這社會還會很和諧嗎?

《朱子家訓》上面説:“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兇”意思是平時在家,別吵架,別老愛打官司,這是沒有好結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處,不吵架,不常打官司,這更加有利於和諧社會吧?還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這面旗號,一面卻在幹這損人利己的事情,還同時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據”。我開始疑惑了!我開始問自己:“法到底是什麼?”“建設和諧社會,法有用嗎?”

偶然,我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現行的法律上也沒有這句話呀!“惡小而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人們所以而意識到:我們的所作所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不是法律,但卻是我們做人的標準。

“惡小而為之”發展下去,終有一天發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爾為之”小惡,就沒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惡偶爾為之,想要不成大惡,實際上就像偶爾吸毒,又想戒掉毒癮一樣,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爾為之小惡,雖然法律可能不會懲罰你,但周圍的人們都必然會譴責你,即使別人沒看見,你也會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譴責。你説,“我才不會呢!只要實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一個虛偽的人、一個沒有良心的人、一個沒有脱離低級趣味的人、一個低賤的人、一個被人民羣眾唾棄的人。

目前常聽到有小孩會這麼説:“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

這是小事情嗎?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

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污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我們多麼希望我們的社區、每個家庭都能為人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依法治國,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環境啊!

每個人心中的“法”是怎樣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説過“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們中國人的思維就更深一個層次了!僅僅是“守法”還不夠,我們每個人對法要有正確地認識,爭取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脱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人,立志為人民作貢獻,為祖國作貢獻,為人類作貢獻”的人。只有這樣,“法在我心中”的討論才會給和諧社會的建設,帶來積極的意義!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4

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年少的我來説,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集體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少年兒童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説,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説:“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輕視法律,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污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爺爺曾説: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複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

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去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已佔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個多麼令人痛心的數椐!有許多案子讓人觸目驚心。殺人犯趙某僅12週歲,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麪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國中生楊某,只因與一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用刀捅死。事後,他竟還無知的説“是他先説我的,難道我錯了嗎?”同學們,由此可見,自私與無知是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

無數事實説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着決定作用。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説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説:“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5

敬愛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各位老師:

大家好,我是來自xx國小的xxx,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裏,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着……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敍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八年級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着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我們在哀歎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望着雪地裏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説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歎,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説:“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6

各位評委:

要説"法在我心中",先得説説"我心中的法"。人們是怎樣認識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的解釋是這樣的:"法"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的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難道人們的心中就是這樣去理解法的嗎?恐怕不是。不愛學習的人往往以為只要不打人、不偷盜就等於心中有了法,這當然是在太膚淺了!但這只是膚淺,未必能説他是壞人!還有一些人,開始接觸了一些法律條文的人,漸漸地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這自然是好事。然而,當我發現社會上有的人,常喜歡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這句話聽得多了好像沒錯吧?但是在和諧的社會裏人人都只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這社會還會很和諧嗎?

《朱子家訓》上面説:"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兇"意思是平時在家,別吵架,別老愛打官司,這是沒有好結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處,不吵架,不常打官司,這更加有利於和諧社會吧?還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這面旗號,一面卻在幹這損人利己的事情,還同時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據"。我開始疑惑了!我開始問自己:"法到底是什麼?""建設和諧社會,法有用嗎?"偶然,我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現行的法律上也沒有這句話呀!"惡小而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人們所以而意識到:我們的所作所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不是法律,但卻是我們做人的標準。"惡小而為之"發展下去,終有一天發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爾為之"小惡,就沒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惡偶爾為之,想要不成大惡,實際上就像偶爾吸毒,又想戒掉毒癮一樣,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爾為之小惡,雖然法律可能不會懲罰你,但周圍的人們都必然會譴責你,即使別人沒看見,你也會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譴責。你説,"我才不會呢!只要實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一個虛偽的人、一個沒有良心的人、一個沒有脱離低級趣味的人、一個低賤的人、一個被人民羣眾唾棄的人。

目前常聽到有小孩會這麼説:"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這是小事情嗎?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

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污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我們多麼希望我們的社區、每個家庭都能為人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依法治國,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環境啊!每個人心中的"法"是怎樣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説過"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

然而我們中國人的思維就更深一個層次了!僅僅是"守法"還不夠,我們每個人對法要有正確地認識,爭取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脱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人,立志為人民作貢獻,為祖國作貢獻,為人類作貢獻"的人。只有這樣,"法在我心中"的討論才會給和諧社會的建設,帶來積極的意義!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各位評委,你們別以為我説的都是過時的話,有些人們以為是"過時"的。受到歷史錘鍊的經典思想總有它的生命力。不信嗎?你們聽聽1988年1月世界上74位諾貝爾獎獎金獲得者在巴黎開會結束時,他們發表的一個宣言,其中説:"如果人類要在21世紀生存下去,必須回頭25,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所以呀!毛澤東同志也説過:"我們這個民族有數千年的歷史,有它的特點,有它的許多珍貴品。對於這些,我們還是國小生。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我們是馬克思主義的歷史主義着,我們不應當割斷歷史。從孔夫子到孫中山,我們應當給以總結,繼承這一份珍貴的遺產。"

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當然不能只按照"我心中的法",還是要聽聽某某同志的講話吧:"在我們的社會主義社會裏,要引導廣大幹部羣眾特別是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堅持以熱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以崇尚科學為榮、以愚昧無知為恥;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艱苦奮鬥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

這裏面有一句:"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但這僅僅是記住了八分之一呀!完整地、全面的記住偉人、聖人、還有黨的領導人的話,並把它付諸實踐,那麼,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依法治國就將決不會是一句空話!

我終於悟到了:建設和諧社會,不能沒有法,但是也不能僅僅依靠法。

必須記住:違法的事情堅決不能做!不違法的事情也不是全都能做,要選擇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他人、有利於人民的事情去做!我們每個人的道德境界越高尚,我們的社會就越和諧。——這就是我心中的法!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7

尊敬的輔導員老師,親愛的隊員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同時也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國家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每天各項法律法規都在規範着我們的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有所約束;在上課、學習時,《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護和規範着我們;在預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瞭解法律常識,遵守法律法規,我們少先隊員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四點:

一、學法。我們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

二、守法。新時代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我們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規無處不在,它時刻保護着我們。我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四、宣傳法。不僅我們需要用法律的知識武裝頭腦,還應該鼓勵我們身邊的人一起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隊員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8

俗話説“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何處何地,都有它的規定,違反了規定,將會受到懲罰。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會有文明的世界。21世紀,許多人不遵守法律。為了金錢、榮譽,不惜貪贓枉法。在我們身邊,就有這些例子:

20xx年12月,揚州市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國小被盜案例。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是團伙所為,他們成員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歲男子是組織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據交代,因為有的學校請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沒人出來巡邏,或者巡邏時只在學校中心區,不到樓層巡邏。所以他們行竊時,一般到樓層進行“掃蕩”。“砰”……隨着一聲巨響,車門玻璃應聲破碎。連日來,在海南文昌市一個由4名未成年人組織的犯罪團伙,經常將鞭炮點燃炸碎停放在家門口、停車場的汽車玻璃,然後實施盜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團伙成員最大年齡14歲,最小10歲。

20xx年5月31日下午,小錢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無意間發現機器上留有一張被他人遺忘的銀行信用卡,當即隨手帶走。“這卡沒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碼,你把它扔了吧。”當天下午,當小錢告訴17歲的好友小趙,自己從自動取款機上“撿”了一張銀行信用卡後,小趙心中一動……她先精心挑選了一部白色蘋果4S手機,手持“撿來的'卡”刷卡時,趙某“機靈”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簽下名字——“李婷”。讓她驚喜的是,營業員並未要她輸入密碼!,一天之內,總計刷卡消費金額竟高達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的徒刑一年。同學們,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見,犯罪有多麼可怕。法律是嚴肅的,它的天平永遠是直的,不會向那邊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會放過一個犯罪人員,雖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線;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保障;是這個世界文明的象徵。所以,大家不但要學會並懂得它,還要用它來保護自己,共建和諧社會。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9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師。今天,在我國旗下講話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個法律小常識——大家知道我國的根本大法是什麼嗎?對,是憲法。那“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呢?翻開人類歷史浩瀚的書卷,我們會發現:原始社會沒有法律的身影,人們用習慣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這些習慣靠人們自覺自願遵守。12月4日即將到來,這天是“國家憲法日”。我給大家準備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歲月更替,法律在人類文明進化的過程中,不斷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質始終如一: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用來統治國家、管理社會的工具,也是調整社會關係、判斷是非曲直、處理矛盾和糾紛的標尺。

歌德曾説:“能夠帶來安定的無非是兩種力量,一種是道德,而另一種就是法治。”法律為我們評判、預測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提供了準繩、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顧一些與法律相關的熱點事件:“《民法典》即將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完善”讓我們感受到法律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如冬日裏的暖寶寶;“微信羣發言不慎重會承擔法律責任”“革命烈士的榮譽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審判,讓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兒戲;“張玉環沉冤近27年後被證清白”再一次説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這些案件的審理結果讓我們看見:法律温暖公正,也嚴肅無情;法律像社會的指揮棒,在指引人們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讓我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身為新時代的中學生,同學們,你的心中有法律嗎?法律就是明媚的陽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導航儀。哲學家康德説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法則。”為了讓我們從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護法,老師有些想法與大家共享:

強化規則意識,學會尊重遵守敬畏規則。教室內,預備鈴響即準備好上課;樓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場合保持安靜、儘量不影響他人……如今的你,能將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熟記於心、落實於行,未來的你,也定會把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牢記於心,做國家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良好的踐行者。

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青少年不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應成為積極的參與者和有力的推動者,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你我共同的擔當。《道德與法治》課堂是你們瞭解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陣地,同學們應該抓住機會,好好學習,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學生;生活中,我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瞭解法律,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盧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把對法律的神聖信仰深深銘刻在心裏、努力落實在每一天的行動中,那麼在法律信仰所支撐起的一片藍天之下,一個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遠景就在前方。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陽而立、與法同行、有愛有光的好學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讓我們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將法律永遠根植於你我的內心!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0

在我們身邊,有許多關於法的事,因為法而引發的悲慘後果,會讓人們不得不開始關注法,最近,我聽到了這樣一個故事:三名國小生,在河邊的橋上服藥跳河自殺,因一位見義勇為者的相救,才救會了一名女學生。問起其原因的時候,竟是因為老師經常抓着學生的頭髮往牆上撞,他們是用自殺來報復老師。

這位老師犯了人身傷害罪,就因為這樣,兩位學生失去了花樣的少年,這是一件多麼可惜的事情。

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雙方都有責任。我想,這位老師肯定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哪一位老師不希望自己的學生成才,做國家的棟樑?但是這位老師不懂法,觸犯了法律,傷害了學生的身心。

而這三個學生,也因為不知法,只是用結束自己生命的手法來報復老師。其實,就算他們這麼做了,老師也不會受到什麼傷害。雖然她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她不會受傷,不會得玻如果三個人都死了,也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他們要跳河自殺。都是因為他們的`愚昧無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學,他們的家長感到傷心,流下眼淚。

要是我遇到這類事,我會用法律當靠山,去諮詢律師,讓法律去處罰那些人,用法律去報復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這種極端的手段來報復人。

為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一)當碰到什麼太過分的事情,不要盲目報復,先去諮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萬不要觸犯法律,要不然會有嚴重的後果。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它像一位隱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學會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會永遠保護你;如果你去違反它,它就會懲罰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僥倖的心裏,因為法就在你我身邊。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瞞大家説,法律對我來説,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着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説,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着,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説,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説,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

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着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國小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説,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説不要以為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鬥毆、偷竊、闖交通信號燈等這些行為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枚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爺爺曾説:“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為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3

法律對於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隻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裏都不知道,這是對法律的意識太小看了,所以走上違法的道路。 我們青少年更要對法律有強烈的激情國。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愛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道路,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而道德又是一雙手,推開封鎖在心裏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無數純潔的心靈。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不需要做這些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裏,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中國就會變的更美好。現代社會交通發達了,車輛也很多,如果沒有法律是很難想象的,來往的車輛肯定要碰頭髮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規則,交通井然有序,來往的車輛通過綠燈行,穿梭有序,暢通無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沒有交通規則,人們不遵守交通規則,南來北往,東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讓,汽車、自行車、小車及行人擠成一團,那麼,誰也別想順利的通過。所以,有交通規則還是有好處,社會生活離不開法律。

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説,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説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國小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我們國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設者。現在不僅要學好知識,練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也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養成良好德道德修養。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也是做為一個小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我們每個人都要認

法律對於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隻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裏都不知道,這是對法律的意識太小看了,所以走上違法的道路。 我們青少年更要對法律有強烈的激情國。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愛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道路,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而道德又是一雙手,推開封鎖在心裏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無數純潔的心靈。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不需要做這些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裏,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中國就會變的更美好。現代社會交通發達了,車輛也很多,如果沒有法律是很難想象的,來往的車輛肯定要碰頭髮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規則,交通井然有序,來往的車輛通過綠燈行,穿梭有序,暢通無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沒有交通規則,人們不遵守交通規則,南來北往,東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讓,汽車、自行車、小車及行人擠成一團,那麼,誰也別想順利的通過。所以,有交通規則還是有好處,社會生活離不開法律。共2頁,當前

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説,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説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國小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我們國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設者。現在不僅要學好知識,練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也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養成良好德道德修養。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也是做為一個小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我們每個人都要認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4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律規範着人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行為,維護着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作為中學生,我們要學法懂法,樹立法律意識,以遵紀守法為榮。

在我們的身邊,從家庭到學校,公共場所,每天都會發生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事情或矛盾。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往往都涉及到法律問題。這些不經意的習慣做法可能關係到守法或違法的問題。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我們必須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這就要求我們在學法上下一番功夫。我們要學會運用法律知識來辨別,判斷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消除對法律認識的盲點。要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和他人利益,維護和捍衞法律的尊嚴是一件十分光榮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紀守法。

中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我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我國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的速度,關係到依法治國方略能否實現。在學校,我們只是簡單的學習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起了初步的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律己,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我們可以多看有關法律的電視節目或書籍,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5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話時常響起——一定要遵紀守法!

從小,爸爸媽媽就告訴我:“閃閃,過馬路要小心,要遵紀守法!”從我記事開始,爸爸媽媽就在我的心裏播下了“法”的種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時候,爸爸媽媽就會一在而三的叮囑我:“閃閃,要遵紀守法,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從此,“法”就像是從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國小後,老師就像我們的爸爸媽媽一樣,整天告訴我們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上、下學的.交通規則,小朋友、同學之間要互相謙讓。老師不但給我們講怎樣遵守規章制度,還給我們講不遵守規章制度的危害,將那些發生在和我們一樣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講給我們聽。讓我們知道了:做壞事,並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麼簡單,可能會坐牢。做壞事不但會毀滅我們的前途,同時給我們的親人帶來了傷害。

在過馬路時,人人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規則呢?記得有一天:放學了,我們班有一位同學,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綠燈,她的爸爸就直接開過去了。突然,有一輛出租車闖紅燈直向他們衝了過去,那時,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後,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傷。當場人員立即撥打了110和120,他們被送往醫院。假期後,她告訴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醫院度過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過重,要在醫院接受治療3個月。同學們,看看吧!這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後果!!!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從電視頻道上,從報刊上,閲讀了很多法律故事,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也讓自己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來吧,讓我們都遵紀守法,用“法”來約束自我,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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