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品法的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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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説: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雖然生活有法的約束,但是一些人卻為了個人利益而去不擇手段,去犯法、冒險。

關於食品法的演講稿

有一天,我在電視上看見了一件事:一個寂靜的夜晚,村子裏靜悄悄的,一對老年夫婦在睡覺。突然,院子裏傳來狗的狂吠聲,一會兒又沒了。後來,小羊“咩咩”地叫了幾聲,也沒聲了。他們沒怎麼在意。早晨,老爺爺正要開門,卻怎麼也開不開。原來不知哪個缺德的在外面鎖了門。好不容易開了門,令他們驚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門開着,一隻羊也不見了。通過警方調查,原來是幾個遊手好閒的小偷翻了牆,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氣味,便狂叫起來,小偷拿藥毒死了狗。然後又把羊趕走,還不放心,將門鎖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損失了別人的財產,觸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離不開法呀!

小孩子六歲就應上學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輕女,讓男孩子上學,女孩子在家幹農活,幫把手,認為女娃上學頂啥用;有些人為了圖財,變着法賣掉小孩,甚至自己的親骨肉,從中獲利;還有些人讓青少年賭博、吸毒,讓我們加入他們小混混的行列,跟他們一起偷呀搶呀玩呀上黑網吧呀,引我們走上不正之路……這些例子都與少年有關,而法卻維護了我們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傳日,為了迎接這個日子的到來,讓我們成為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維護-法,是我們的職責。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義之者,讓法成為我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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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我們的消費者權益

尊敬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保護我們的消費者權益》。

3 月15號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後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所謂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給消費者帶來的應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費者的權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中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自主選擇的權利,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的公平交易條件,以及人格、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等。

每年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都有一個主題。 1997年的主題:講誠信,反欺詐。1998年的主題:為了農村消費者。1999年的主題:安全健康消費。2000年的主題:明明白白消費。2001年的主題:綠色消費。2002年的主題:科學消費。2003年的主題:營造放心消費環境。2004年的主題:誠信維權。2005年的主題:健康維權。2006 年的主題:消費與環境。2007年的主題:消費和諧。既然歷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都有主題,那今年也一樣會有,是消費與責任。這個主題的涵義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各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我們的責任是,不要去學校門口的小攤小販上買一些不衞生的食品,還有,就是去正規的超市買食品時,要看好生產日期。如果生產日期靠後的話,就不要買。一旦發現其中有質量問題,我們就可以去投訴,從而保護我們的利益。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了。

【擴展閲讀篇】

演講稿又叫演説詞,它是在大會上或其他公開場合發表個人的觀點、見解和主張的文稿。演講稿的好壞直接決

定了演講的成功與失敗。

演講稿像議論文一樣論點鮮明、邏輯性強,但它又不是一般的議論文。它是一種帶有宣傳性和鼓動性的應用文體,經常使用各種修辭手法和藝術手法,具有較強的感染力。

演講未必都使用演講稿,不少著名的演講都是即興之作,由別人經過記錄流傳開來的。但重要的演講最好還是事先準備好演講稿,因為演講稿至少有兩個方面的作用:其一,通過對思路的精心梳理,對材料的精心組織,使演講內容更加深刻和富有條理。其二,可幫助演講者消除臨場緊張、恐懼的心理,增強演講者的自信心。

演講稿特點

主要區別

演講和表演、作文有很大的區別。

首先,演講是演講者就人們普遍關注的某種有意義的事物或問題,通過口頭語言面對一定場合的聽眾,直接發表意

見的一種社會活動。

其次,作文是作者通過文章向讀者單方面的輸出信息,演講則是演講者在現場與聽眾雙向交流信息。嚴格地講,演講是演講者與聽眾、聽眾與聽眾的三角信息交流,演講者不能以傳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情緒為滿足,他必須能控制住自己與聽眾、聽眾與聽眾情緒的應和與交流。所以,為演講準備的稿子就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主要特點

第一、針對性。演講是一種社會活動,是用於公眾場合的宣傳形式。它為了以思想、感情、事例和理論來曉喻聽眾,打動聽眾,“征服”羣眾,必須要有現實的針對性。所謂針對性,首先是作者提出的問題是聽眾所關心的問題,評論和論辨要有雄辯的邏輯力量,要能為聽眾所接受並心悦誠服,這樣,才能起到應有的社會效果;其次是要懂得聽眾有不同的對象 和不同的`層次,而“公眾場合”也有不同的類型,如黨團集會、專業性會議、服務性俱樂部、 學校、社會團體、宗教團體、各類競賽場合,寫作時要根據不同場合和不同對象,為聽眾設計不同的演講內容。

第二、可講性。演講的本質在於“講”,而不在於“演”,它以“講”為主、以“演”為輔。由於演講要訴諸口頭,擬稿時必須以易説能講為前提。如果説,有些文章和作品主要通過閲讀欣賞,領略其中意義和情味,那麼,演講稿的要求則是“上口入耳”。一篇好的演講稿對演講者來説要可講;對聽講者來説應好聽。因此,演講稿寫成之後,作者最好能通過試講或默唸加以檢查,凡是講不順口或聽不清楚之處(如句子過長),均應修改與調整。

第三、鼓動性。演講是一門藝術。好的演講自有一種激發聽眾情緒、贏得好感的鼓動性。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依靠演講稿思想內容的豐富、深刻,見解精闢,有獨到之處,發人深思,語言表達要形象、生動,富有感染力。如果演講稿寫得平淡無味,毫無新意,即使在現場“演”得再賣力,效果也不會好,甚至相反。

第四、整體性演講稿並不能獨立地完成演講任務,它只是演講的一個文字依據,是整個演講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演講主體、聽眾對象、特定的時空條件,共同構成了演講活動的整體。撰寫演講稿時,不能將它從整體中剝離出來。為此,演講稿的撰寫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根據聽眾的文化層次、工作性質、生存環境、品位修養、愛好願望來確立選題,選擇表達方式,以便更好地溝通。

其次,演講稿不僅要充分體現演講者獨到、深刻的觀點和見解,而且還要對聲調的高低、語速的快慢、體態語的運用進行設計並加以註釋,以達到最佳的傳播效果。

另外,還要考慮演講的時間、空間、現場氛圍等因素,以強化演講的現場效果。

第五、口語性

口語性是演講稿區別於其他書面表達文章和會議文書的重要方面。書面性文章無需多説,其他會議文書如大會工作報告、領導講話稿等,並不太講究口語性,雖然由某一領導在台上宣讀,但聽眾手中一般也有一份印製好的講稿,一邊聽講一邊閲讀,不會有什麼聽不明白的地方。演講稿就不同了,它有較多的即興發揮,不可能事先印好講稿發給聽眾。為此,演講稿必須講究“上口”和“入耳”。所謂上口,就是講起來通達流利。所謂入耳,就是聽起來非常順暢,沒有什麼語言障礙,不會發生曲解。具體要做到:

把長句改成適聽的短句;

把倒裝句改為常規句;

把聽不明白的文言詞語、成語加以改換或刪去;

把單音節詞換成雙音節詞;

把生僻的詞換成常用的詞;

把容易誤聽的詞換成不易誤聽的詞。

這樣,才能保證講起來朗朗上口,聽起來清楚明白。

第六、臨場性

演講活動是演講者與聽眾面對面的一種交流和溝通。聽眾會對演講內容及時作出反應:或表示贊同,或表示反對,或饒有興趣,或無動於衷。演講者對聽眾的各種反映不能置之不顧,因此,寫演講稿時,要充分考慮它的臨場性,在保證內容完整的前提下,要注意留有伸縮的餘地。要充分考慮到演講時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以及應付各種情況的對策。總之,演講稿要具有彈性,要體現出必要的控場技巧。

主要功能

第一、“使人知”演講。這是一種以傳達信息、闡明事理為主要功能的演講。它的目的在於使人知道、明白。如美學家朱光潛的演講《談作文》,講了作文前的準備、文章體裁、構思、選材等,使聽眾明白了作文的基本知識。它的特點是知識性強,語言準確。

第二、“使人信”演講。這種演講的主要目的是使人信賴、相信。它從“使人知”演講發展而來。如惲代英的演講《怎樣才是好人》,不僅告知人們哪些人不是好人,也提出了三條衡量好人的標準,通過一系列的道理論述,改變了人們以往的舊觀念。它的特點是觀點獨到、正確,論據翔實、確鑿,論證合理、嚴密。

第三、“使人激”演講。這種演講意在使聽眾激動起來,在思想感情上與你產生共鳴,從而歡呼、雀躍。如美國黑人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在林肯紀念堂前的演説》,用他的幾個“夢想”激發廣大的黑人聽眾的自尊感、自強感,激勵他們為“生而平等”而奮鬥。

第四、“使人動”演講。這比“使人激”演講進了一步,它可使聽眾產生一種欲與演講者一起行動的想法。法國前總統戴高樂在二戰期間的英國倫敦作的演講《告法國人民書》,號召法國人民行動起來,投身反法西斯的行列。它的特點是鼓動性強,多以號召、呼籲式的語言結尾。

第五、“使人樂”演講。這是一種以活躍氣氛、調節情緒,使人快樂為主要功能的演講,多以幽默、笑話或調侃為材料,一般常出現在喜慶的場合。這種演講的事例很多,人們大都能聽到。它的特點是材料幽默,語言詼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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