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徵文範文

來源:文萃谷 2.74W

“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安全問題伴隨着人的一生,安全隱患存在與人們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徵文範文,歡迎大家參考。

交通安全徵文範文
  第一篇:交通安全伴你我

幾乎每一天,都會發生交通事故,小則輕傷,大則多人傷亡是什麼導致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呢?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交通事故的原因——

往往是開車的司機或過路的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所致:

1、在馬路上,我們常常看到有車輛闖紅燈或行人橫穿馬路。有時,我們明明看到兩旁沒有車輛,可車速是非常快的,你看得見嗎?也許剛剛走到馬路中央,一輛車就飛馳而來,便會造成交通事故。車輛闖紅燈就更危險,行人明明走的好好的,卻莫名其妙地被撞倒、撞傷,從而引發交通事故,而行人是無辜的,白白搭上了健康,這太冤枉了!

2、行人馬路上打鬧、嬉戲。放學後,常常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幾個同學在一起走,説説笑笑,時而甩掉別人的帽子,扔到馬路對面,那個同學便到馬路對面去揀……災難往往就會在這時發生——由於着急,這個同學也顧不上環視四周的車輛就跑,如果有福氣,那還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輛車經過,那後果可不堪設想。

3、行人翻越護欄。比如説有人要到馬路對面坐車,但要繞好一段路才能過斑馬線,而此時對面電子顯示牌上顯示他要坐的車馬上就要來了,所以他便“不怕危險”,翻過護欄過馬路。想想,假如在他下來時,正好一輛車駛過,後果怎樣?

4、是因為司機酒後駕車。報上有許許多多這樣的事:酒後駕車,司機神志不清,昏昏沉沉,使得車輛失控,引發車禍。

二、是因為司機素質差、心胸狹隘造成的。比如説《齊魯晚報》上曾刊登的“寶馬撞人案”,那“寶馬”的主人實在是野蠻:別人不注意把葱掛在車主的車頭鏡上,又不是故意的,再説也沒有人員受傷,並向車主道歉了,車主竟然故意開車撞那個人!結果呢,就引發了交通事故。

其實看看,有些交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比如因開車的司機或過路的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事故,只要注意一些,遵守交通規則,交通事故就不會發生。

在此,我想提醒所有的人們,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前人發明紅綠燈是有原因的,不要怕麻煩,有句話説得好“紅燈無數次,生命只一次”。所以,在紅燈沒有滅的時候,也絕對不要因心急而冒險闖紅燈或橫穿馬路。建造護欄也是有原因的,所以,大家不要怕麻煩繞過護欄吧。另外,在馬路上一定要嚴肅,千萬不要在馬路上打鬧,這樣太危險!

另外,我還想提醒廣大的司機叔叔阿姨們,希望您們少喝酒,酒後一定不要逞能,要坐公交車或出租車回家,避免交通事故給您帶來麻煩;而且,心胸應開闊一點,不要為小事而斤斤計較,或許就可以避免許多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是每個公民神聖而光榮的任務,也是社會文明發展的一種表現。

遵守交通規則吧,讓交通安全伴隨你我他!

  第二篇:交通安全伴你我

“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安全問題伴隨着人的一生,安全隱患存在與人們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們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很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事故也屢屢發生。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的交通工具逐漸增多,變得越來越方便。就因為有了這些先進的交通工具,人們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脅。

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區長溝鎮農民王某受僱主張某的指派,負責駕駛貨車拉運渣土,當他行駛至北京市朝陽區化工路時與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王某受傷。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認定,王某負全責。王某經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鑑定傷殘程度為九級。王某先後共住院治療63天,支付了數萬元的醫療費及法醫鑑定費。雖然交通執法部門認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但是王某則認為對於自己因事故所引起並支付的醫療費,及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則應由其僱主王某承擔。然而,王某與張某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時卻未能達成一致。王某遂將僱主張某告到法院。一審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王某受僱於張某,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受到傷害,張某應當賠償王某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傷殘鑑定費、殘疾賠償金、子女生活費、病歷複印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但鑑於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擔全部責任,可減輕張某的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張某賠償王某各種費共計3萬元 。判決後,王某表示不服並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審理期間,王某表示放棄其妻子因護理他造成誤工損失的請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從事僱傭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僱主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此項賠償是對僱員因職業傷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勞動能力損失的補償,與僱員在工作中的過失無關,不能因僱員的過失而受到影響,故做出上述判決。

2003年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某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2003年10月23日13時許,通州區郎府鄉馬場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河北省香河縣淑陽鎮胡莊子村村民張某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訓。所以我們更應該遵守交通法規,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安全這永恆的話題,將伴你我終生。

  第三篇:交通安全伴你我

人們的生命是世間最寶貴的,沒有了金錢,可以去再賺,沒有了工作,可以去拼搏,沒有了學業,可以去學習,但是,沒有了生命,就沒有了一切。

在剝奪人類生命的惡魔中,有的是病毒,有的是災害,可多數是車禍。病毒無法抗拒,災害不能避免,但車禍是人禍,不是天災。所以,我們可以控制,可以防範。2009年2月1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了春節長假期間全省的交通事故情況。七天長假期間光一個省,就有32人死於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均有所下降。

在意外事故中,以車禍佔首位,佔意外死亡總數的50%以上。僅以汽車交通事故為例,全世界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數已超過3000萬人,比世界大戰所死亡的人數還多。在交通事故中,以青少年的死亡人數最多,其次為老年人。值得指出的是:不論是發達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的資料均表明,自行車交通事故所導致的傷亡,兒童青少年是其高危人羣。 據估計,當今世界每年死於車禍的人數約為25萬~30萬人,受傷者約3000萬人,永久性傷殘者約300萬人。有人在一份報告中指出,因車禍而死亡的人數以15~24歲的青少年居多,且仍在繼續增加。我國城市每萬輛車死亡率為50——108人左右,與國外相比較,為日本的26.5倍;美國的17.8倍。若以萬輛車的死亡率作比較,則我國車禍的發生率和死亡率皆居世界之首位。車禍主要危害兒童青少年和老年人。據世界衞生組織統計,每年有18萬以上的15歲以下兒童死於道路交通事故,數十萬的兒童致殘。交通事故在青少年發生意外傷害死亡中佔首位原因。車禍後果輕重不一,多見頭部受傷、骨折、內臟出血、休克、死亡。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險人羣為5~9歲兒童;在駕車事故中,危險人羣是10~14歲兒童和15~24歲青少年。

查閲公安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檔案可以發現,兒童類交通事故的責任方多半是受害兒童,因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的車禍在交通事故中佔大多數。例如低齡孩子穿越馬路時沒有成年人帶領,不走人行橫道,騎自行車技術不熟練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紅燈亮時橫過馬路,騎自行車帶人,在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12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上馬路,騎車下坡不減速、猛拐,在馬路追逐,走路是不看前方等等。然而正是這些少年兒童們的疏忽大意,高度麻痺,使交通事故這個大惡魔越來越張狂。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共同維護交通治安,拒交通事故不再張狂,把事故率壓到最小,共建一個美好家園。

汽車就像一潭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使人方便的同時,又給人類帶來了危險,可是我堅信,只要大家共同維護,汽車一定會當“載舟之水”,絕不會作“覆舟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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