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基本知識

來源:文萃谷 1.8W

一、相關概念及其關係

筆跡鑑定基本知識

筆跡,是書寫動作通過書寫工具在書面上留下的痕跡,使每個人的寫字所特有的形象。通過筆跡,可能反映出書寫人或撰稿人的用詞造句習慣,即書面語言習慣;此外還可能反映出書寫人的文字佈局習慣。

而筆跡檢驗,既是通過對可疑筆跡和嫌疑人的筆跡進行比較鑑別,確定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或確定檢材是否為某人書寫的一項專門技術,其任務就是要通過研究筆跡中反映的書寫動作習慣特徵、文字佈局和書面的語言特徵,用以分析時間情況,為訴訟提供線索和證據。

書寫習慣是經過長期練習和書寫實踐活動逐漸形成的一種技能,是由語言、文字作為主要刺激物在大腦皮層建立起來的一種鞏固的動力定型。

書寫習慣與筆跡兩者是客體與客體反映對象的關係。書寫動作表現為筆跡,而書寫習慣寓於書寫動作之中。書寫習慣只有通過筆跡才能表現出來,才能被認識和運用。因為沒有筆跡就無從考察書寫習慣,認識書寫習慣必須從研究筆跡入手。筆跡鑑定就是通過分析比較檢材筆跡與供鑑定人的樣本筆跡,確定兩者是否由同一人書寫習慣體系的反映,從而根據習慣體系的異同,肯定或否認檢材筆跡的書寫人,為司法或動提供有力的依據。

書寫習慣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對的穩定性。書寫習慣的特定性表現在每個書寫人的書寫習慣體系是特定的,與其他人都不相同,一個人書寫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書寫動作、文字佈局、書面語言三方面習慣中,有一部分習慣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習慣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書寫習慣便構成各人書寫習慣體系,是一習慣區別於另一習慣的本質。同時,書寫習慣又有其相對的穩定性,其習慣體系能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而不發生根本的改變。書寫習慣的相對穩定性是筆跡鑑定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書寫習慣體系可能受到主客觀條件的影響而發生改變,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書寫工具、以及個人可以偽裝等,但從總的方面講,在一定時期內,這些改變不會對鑑定造成根本性的影響。

二、筆跡特徵

筆跡特徵是書寫習慣的反映。書寫習慣與筆跡特徵兩者是反映與被反映的關係,即客體與客體與反映形象的關係。筆跡鑑定中最常見的文字符號是漢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根據漢字的結構和書寫特點,漢字筆跡特徵分為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徵、文字佈局特徵、書面語言特徵四個方面。本文主要從漢字的書寫動作局部特徵做一番論述。

書寫動作局部特徵是書寫動作習慣的直接反映,是書寫動作的空間位置特點、動作形態特點、動作順序特點和有若干書寫動作所構成的文字結構整體特點的集中反映。書寫動作局部特徵是筆跡鑑定認定書寫人的主要依據。具體包括:

1、運筆特徵。書寫漢字的運筆動作,包括起筆、行筆、收筆三個方面,書寫任何一格筆畫都要經歷這三個階段,所以運筆特徵也相應表現在起筆特徵、行筆特徵、收筆特徵、筆力特徵和筆畫基本形態特徵五個方面。

由於一個起筆、行筆、收筆動作不同,整個筆畫構成特殊形態,稱為筆畫基本形態特徵,亦稱筆形特徵。如點畫形成豎點、橫點、弧形點、撇畫點等。運筆動作則是最精細、最複雜的書寫動作,所以運筆特徵特定性強,穩定程度大,鑑定價值高,被喻為“特徵中的精華”。

2、筆畫交*、連接搭配特徵。是指兩個以上比畫組成獨體字或合體字的組成部分時形成筆畫間相互關係的特點。筆畫間存在相交、相連、相鄰三種關係,由此形成筆畫交*特徵、筆畫搭配特徵、筆畫連接特徵。

筆畫交*特徵是兩個以上筆畫交*或相互接近形成的特點。表現在筆畫交*點或鄰近點的位置關係上,即筆畫間是否交*、交*或不交*的部位。筆畫搭配特徵是指筆畫間的相互位置及長短大小關係的特點,包括筆畫相互間比例關係特徵和獨體字整體關係特徵兩方面。筆畫連接特徵是指兩個以上筆畫構成獨特字或合體字組成部分是,運筆過程中無停筆、收筆動作而由一筆完成幾個筆畫所形成的連接動作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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