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本留學生回國證明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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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生如果要回國要辦理哪些程序呢?回國的證明該注意哪些呢?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日本留學生回國證明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日本留學生回國證明範本

  日本留學辦理出生證明模板

出生證明

證 明

茲證明我轄區居民 (男/女,身份證號碼為 ),於 年 月 日出生於 省 市 區, 的生父是 , 的生母是 。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名)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加蓋派出所公章)

注:此證明用於派出所出具證明

出生證明格式

***公證處:

茲有***系我單位工作/存檔人員,申請赴***國***(留學、定居、探親、工作等),根據其檔案記載和我單位掌握情況,現提供證明如下:

出生證明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 ,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蓋 章 XXXX年XX月XX日

出 生 證 明

XXX公證處:

茲證明XXX,男/女,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X(此處填寫出生的市、縣)出生。XXX的生父是XXX(如去世需註明:已故),XXX的生母是XXX(如去世需註明:已故)。

特此證明。

蓋 章 XXXX年XX月XX日

  如何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手續

在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領區內的正規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求學、攻讀學位、業務進修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時間達一(學)年以上的各類留學人員,在留學、進修或研究結束回國前,應到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教育室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一、辦理時間:

每週三和週五 09:00—12:00,13:30—17:00

二、辦理地點及聯繫方式:

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教育室

地址:〒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阪町5-4-4(詳見到教育室乘車路線)%

電話:06-6821-2306 傳真:06-6821-2303/ k

三、所需攜帶材料以下材料

(一)本人直接到教育室辦理須持

1、本人的有效護照(若護照更換,亦須出示有留學簽證記載的舊護照);

2、本人畢(結)業證書、學位證書、進修或研究證明等證件的原件以及A4複印件一 份(為方便辦理,請務必攜帶A4複印件);

(二)遠離大阪、確實有困難來教育室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人員,可以郵寄辦理。

郵寄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所需材料除第(一)款中所需材料的A4複印件 外,還需提供本人來日後的簡歷(包括來日時間、學習研究經歷、擬回國時間,是自費還是公派留學等),將上述材料一併寄至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教育室。再附上寫明回信地址和貼足郵票的信封,注意來函中請務必註明本人的聯繫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有效聯繫方式,以便材料不備時與辦理者取得聯繫。.

教育室收到相關材料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寄出。

(三)委託別人代辦者,除需提供第(二)款所需材料(不含貼郵票的信封)外,還需提供有申請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代辦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護照或身份證明。

(四)已回國的`留學人員,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在回國前辦理此證明者,可以補辦。補辦方式為委託辦理,所需材料同第(三)款。

* 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作為留學經歷的證明,每人留學一次只開具一份,請妥善保管。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注意事項

1. 留學人員是指以學習和進修為主要目的,在日本正規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求學、攻讀學位、進修業務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在境外時間一(學)年以上者,不包括在日本公司、企業機構的就職和工作的人員、“研修生”和日本語學校的“就學生”。

2.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留學人員回國時辦理相關手續的重要證件之一,是對每位留學人員留學經歷的證明,長期有效。

3.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海外回國留學人員享受國家有關優惠待遇的憑證,每人留學一次只開具一份,本人應妥善保管。因不慎遺失需要補發時,除提交原申請辦理證明所需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回國落實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證明和個人申請書。

4.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某些用途上有時效期限,因此留學人員在開具此證明時,應在確定自己回國日期後及時開具,以保證其有效使用。一般在回國前一個月辦理為宜

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教育室

地址:〒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阪町

電話:06-6821-2306 傳真:06-682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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