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婚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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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清遠的,結婚剛滿一個季度(三個月),妻子現在沒懷孕,前幾天收到計生辦通知要辦計生服務證(未育證明),並以一個季度檢查確認未育,否則將來懷孕,需辦理準生證,要交200元/季的罰款,並且不承認我們是第一胎,按超生標準給予罰款。計生辦重申,這是09年3月分頒佈新政策,請問真有這樣的政策嗎?懇請大家告訴我,謝謝大家!

未結婚登記證明

請問結婚登記後一個季度要辦計生服務證(未育證明)?

你好!結婚後需要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如果沒懷孕也可以晚一點辦理,你所説的每個季度要檢查的是查環查孕,因為計生辦要有記錄。各地方不一樣,深圳這邊如果是剛結婚未育的,不需要每個月的查環查孕證明,因為第一胎是計劃內的。可在未懷孕或懷孕後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如果懷孕就要在《計劃生育服務證》的第二頁填上資料加蓋章也就成了準生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是終身受用的,以後小孩上户口,讀書、辦少兒醫保都要用。查環查孕時都要帶上《計劃生育服務證》因為後面要加蓋章,要有記錄。

沒有政策説結婚登記一個季度要辦理計生服務證,最多就是要你們每個季度的查環查孕證明。

希望我所説的對你有用。

已婚女的户口本上是未婚,有未結婚登記證明。但事實已婚。這樣可以和未婚男一起按揭買房嗎?怎樣避免三方有爭議?

可以一起買房,買房時要提供兩個人的身份證,户口及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就是兩個人的結婚證,未婚的還得去民政局開具未婚證明,户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沒什麼實際作用。

將來賣房時對夫妻財產的劃分也是已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為準,領取結婚證後的合法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除有關法律規定不以屬於共同財產的外。而以後賣房時籤合同是要有夫妻兩人的簽名的。一方不能私自處理。

總之,夫妻的婚姻關係是以結婚證為準。

法律規定,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身份證、户口簿。婚姻狀況不能只以户口簿上的為準,以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的個人聲明為準。你可以要求你辦事的地方出具要你提供證明的文件,他們根本沒有文件,你應該就可以辦理了。還有,你要是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該很麻煩,出具的前提是根據你的户籍所在地,這就是説只要你户口呆過的`地方就都需要出具。希望能幫到你!

辦理結婚登記必須攜帶結婚雙方的身份證、户口雹婚姻狀況證明、三張兩寸雙人近期合影免冠彩色照片到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假如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必須出示未婚證明。

下面我給你提供結婚登記的法律要求:

一、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櫻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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