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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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合同6篇

人力資源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地址:

乙方: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或變動:

一、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二、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三、凡未作變更或其它特別説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四、其它:

注:空白處如不填寫請劃去。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 篇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人力資源合同 篇3

摘要】:《勞動合同法》作為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自從20xx年在舊有《勞動法》存在的基礎上,開始修訂、出台了新的《勞動合同法》,這一新執行的《勞動合同法》對於進一步強化保護我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基於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動力保護的方面來講,對其管理髮展受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健全管理,促進企業發展有着非常必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影響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影響分析

《勞動合同法》頒佈及執行的最為根本的目的則是能夠緩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日益緊張的勞資關係,以此能夠為經濟的發展配備堅實的勞動力後備軍。我國自從20xx年修訂頒佈新的《勞動合同法》之後,其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我國市場化的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企業經濟的發展與人力資源管理之間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表現為我國企業的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與企業經濟發展有着密切關係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停留在傳統的管理層面上,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很大的原因則是我國企業整體管理創新未能夠統一化的進行,導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秉持踐行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而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勞動力的管理中利用解僱和招聘等工作減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間環節,以此可以幫助企業降低了企業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種方法造成了現今市場化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緊張的勞資關係,從而導致生產不能夠順利進行等一系列的問題。自從《勞動合同法》修訂頒佈之後,憑藉《勞動合同法》中相關勞資關係的整體規定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的進行作出了限制和規定,對於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建設、健全構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響表現在首先則是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由傳統的由“人力為重點”向着“以人為本”的重點管理理念轉換。這一管理理念的轉換意味着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不斷的通過職業培訓、獎金等方式擴大人力成本的輸出,以此導致企業在投資發展過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勞動合同法》中對人力資本的管理理念的轉換同樣面對的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則是我國現今有着較為嚴重的“就業難”的問題,大量的人才進入市場,而且現今市場經濟發展的競爭性給企業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導致企業促進自身發展的過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競爭力。那麼,為了能夠在就業人才流動性較大的現實環境下,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培養、保留真正的人才,這就需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能夠依照《勞動合同法》不斷改進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夠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勞資關係,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的人才基礎。

二、《勞動合同法》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資關係的緩和

對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來講,能夠體現其管理創新、成效突出的最為明確的指標則是企業良好的勞資關係的建立。那麼,基於這一方面而言,我國新興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業違反勞動合同的懲罰等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定,有效的促進了現今與企業經濟發展相匹配的和諧的勞資關係的建立。具體如下:

(一)勞動合同的依法簽訂

《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的明確界定,在頒佈新型的《勞動合同法》之後,我國對於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給予了明確的且較高的懲罰,那麼這樣就促使企業為了能夠降低自身在勞動力使用過程中的風險和減少懲罰,都極力的促進勞動合同的簽訂。這一改進尤其在外資企業中有着非常明顯的成效。而且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企業員工能夠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擁有很大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促使其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業勞動力的流動率較高的現象。

(二)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與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的期限則是比較短的,這樣導致企業員工缺少歸屬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業勞動力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尤其是現今存在於我國市場中的外資企業,其都會處於勞動力自身職業發展計劃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考量選擇簽訂一些期限較長的勞動合同,以此規避無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勞動合同責任和義務的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由於其提高了企業違法的成本,《勞動合同法》頒佈之後政府加強了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定的管理與監督,這樣促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向着科學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設和發展,極大的保護了勞動力的合法權益。而政府在企業勞動制度和勞動合同簽訂中的監督作用,有效的促進了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對於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落實和貫徹,以此能夠通過嚴密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風險的增加,促使企業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三、勞動合同的的簽訂提高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

《勞動合同法》簽訂之後,企業在引進人力資源的過程中無論是基於法律層面上的限制還是基於企業長期的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上,其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轉化等極大的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提高。具體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訓成本提高

就這一方面而言,《勞動合同法》的簽訂致使企業一點與人力簽訂勞動合同之後,便不能夠隨意的終止,否則將會受到很大的懲罰,導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費。所以,這就造成了現今大多數企業在進行人力招聘的時候,為了防止後期的勞動力作用和價值發揮的過程中出現於企業人才需要相違背導致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時候都會精挑細選,多方面考量,從而極大的提高了企業人力資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勞動合同法》的出台促使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了之後,在就業選擇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這樣就導致了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為了能夠為自身的生產建設和發展提供穩定的人才,其需要對人才進行一定的技能培訓,滿足人力的職業發展規劃和職業發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麼,這一做法極大的增加了企業人力資源培訓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勞動合同法》現今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影響最為明顯的則是新湊激勵機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極大的提高。現今,我國在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轉變,勞動力主觀選擇性的增大致使我國企業需要通過薪酬激勵機制為企業員工提供優勢感,以此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那麼,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主要是企業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進了企業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勞動合同法》改變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現今,《勞動合同法》的新興出台致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業在招聘管理勞動力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降低企業自身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通過勞務派遣、民事僱傭、人員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變過去的用工模式,多樣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而且極大的減少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對於現今大多數的市場企業來講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五、小結

綜上所述,新興《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生了記得打的影響,即主要表現在影響到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憑藉勞動合同的規範促進了勞資關係的緩和,但是同樣帶來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提高,從而促使企業用工模式的轉變,以此能夠看出《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是連帶性的變化,需要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全局性的進行考慮和衡量,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考文獻

[1]李子昂.淺析《《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現狀[J].人才資源開發,20xx(10):247-248.

[2]吳萌.《《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的影響及對策研究———以中小型韓企為主要研究對象[D].山東大學,20xx.

人力資源合同 篇4

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規定:

(1)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合同 篇5

(一)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二)訂立集體合同的內容通常情況下,集體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條件標準部分

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等項條款。

2.一般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限,集體合同條款的解釋、變更、解除和終止等。

3.過渡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監督、檢查、爭議處理、違約責任等。

4.其他規定

通常作為勞動條件標準部的補充條款,規定在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間應當達到的具體目標和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人力資源合同 篇6

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後,企業對勞動關係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並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瞭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於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級技術人員或骨幹突然離職等等,都屬於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後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籤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籤勞動合同,在員工不願與企業訂立勞動關係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於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於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於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並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税費)。企業的這種由於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麼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僱傭關係之日起,僱傭關係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着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於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現代企業面臨的因素複雜,需要的人才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採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儘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設置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範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並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台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台賬來保證進行。台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台賬,社保台賬,休息休假台賬和人事管理台賬。只有規範這些台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籤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通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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