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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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人力資源合同4篇

人力資源合同 篇1

摘要】:《勞動合同法》作為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自從20xx年在舊有《勞動法》存在的基礎上,開始修訂、出台了新的《勞動合同法》,這一新執行的《勞動合同法》對於進一步強化保護我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基於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動力保護的方面來講,對其管理髮展受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健全管理,促進企業發展有着非常必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影響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影響分析

《勞動合同法》頒佈及執行的最為根本的目的則是能夠緩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日益緊張的勞資關係,以此能夠為經濟的發展配備堅實的勞動力後備軍。我國自從20xx年修訂頒佈新的《勞動合同法》之後,其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我國市場化的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企業經濟的發展與人力資源管理之間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表現為我國企業的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與企業經濟發展有着密切關係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停留在傳統的管理層面上,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很大的原因則是我國企業整體管理創新未能夠統一化的進行,導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秉持踐行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而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勞動力的管理中利用解僱和招聘等工作減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間環節,以此可以幫助企業降低了企業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種方法造成了現今市場化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緊張的勞資關係,從而導致生產不能夠順利進行等一系列的問題。自從《勞動合同法》修訂頒佈之後,憑藉《勞動合同法》中相關勞資關係的整體規定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的進行作出了限制和規定,對於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建設、健全構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響表現在首先則是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由傳統的由“人力為重點”向着“以人為本”的重點管理理念轉換。這一管理理念的轉換意味着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不斷的通過職業培訓、獎金等方式擴大人力成本的輸出,以此導致企業在投資發展過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勞動合同法》中對人力資本的管理理念的轉換同樣面對的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則是我國現今有着較為嚴重的“就業難”的問題,大量的人才進入市場,而且現今市場經濟發展的競爭性給企業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導致企業促進自身發展的過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競爭力。那麼,為了能夠在就業人才流動性較大的現實環境下,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培養、保留真正的人才,這就需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能夠依照《勞動合同法》不斷改進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夠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勞資關係,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的人才基礎。

二、《勞動合同法》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資關係的緩和

對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來講,能夠體現其管理創新、成效突出的最為明確的指標則是企業良好的勞資關係的建立。那麼,基於這一方面而言,我國新興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業違反勞動合同的懲罰等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定,有效的促進了現今與企業經濟發展相匹配的和諧的勞資關係的建立。具體如下:

(一)勞動合同的依法簽訂

《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的明確界定,在頒佈新型的《勞動合同法》之後,我國對於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給予了明確的且較高的懲罰,那麼這樣就促使企業為了能夠降低自身在勞動力使用過程中的風險和減少懲罰,都極力的促進勞動合同的簽訂。這一改進尤其在外資企業中有着非常明顯的成效。而且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企業員工能夠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擁有很大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促使其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業勞動力的流動率較高的現象。

(二)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與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的期限則是比較短的,這樣導致企業員工缺少歸屬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業勞動力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尤其是現今存在於我國市場中的外資企業,其都會處於勞動力自身職業發展計劃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考量選擇簽訂一些期限較長的勞動合同,以此規避無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勞動合同責任和義務的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由於其提高了企業違法的成本,《勞動合同法》頒佈之後政府加強了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定的管理與監督,這樣促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向着科學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設和發展,極大的保護了勞動力的合法權益。而政府在企業勞動制度和勞動合同簽訂中的監督作用,有效的促進了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對於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落實和貫徹,以此能夠通過嚴密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風險的增加,促使企業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三、勞動合同的的簽訂提高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

《勞動合同法》簽訂之後,企業在引進人力資源的過程中無論是基於法律層面上的限制還是基於企業長期的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上,其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轉化等極大的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提高。具體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訓成本提高

就這一方面而言,《勞動合同法》的簽訂致使企業一點與人力簽訂勞動合同之後,便不能夠隨意的終止,否則將會受到很大的懲罰,導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費。所以,這就造成了現今大多數企業在進行人力招聘的時候,為了防止後期的勞動力作用和價值發揮的過程中出現於企業人才需要相違背導致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時候都會精挑細選,多方面考量,從而極大的提高了企業人力資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勞動合同法》的出台促使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了之後,在就業選擇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這樣就導致了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為了能夠為自身的生產建設和發展提供穩定的人才,其需要對人才進行一定的技能培訓,滿足人力的職業發展規劃和職業發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麼,這一做法極大的增加了企業人力資源培訓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勞動合同法》現今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影響最為明顯的則是新湊激勵機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極大的提高。現今,我國在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轉變,勞動力主觀選擇性的增大致使我國企業需要通過薪酬激勵機制為企業員工提供優勢感,以此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那麼,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主要是企業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進了企業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勞動合同法》改變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現今,《勞動合同法》的新興出台致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業在招聘管理勞動力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降低企業自身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通過勞務派遣、民事僱傭、人員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變過去的用工模式,多樣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而且極大的減少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對於現今大多數的市場企業來講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五、小結

綜上所述,新興《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生了記得打的影響,即主要表現在影響到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憑藉勞動合同的規範促進了勞資關係的緩和,但是同樣帶來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提高,從而促使企業用工模式的轉變,以此能夠看出《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是連帶性的變化,需要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全局性的進行考慮和衡量,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考文獻

[1]李子昂.淺析《《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現狀[J].人才資源開發,20xx(10):247-248.

[2]吳萌.《《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的影響及對策研究———以中小型韓企為主要研究對象[D].山東大學,20xx.

人力資源合同 篇2

(一)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二)訂立集體合同的內容通常情況下,集體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條件標準部分

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等項條款。

2.一般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限,集體合同條款的解釋、變更、解除和終止等。

3.過渡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監督、檢查、爭議處理、違約責任等。

4.其他規定

通常作為勞動條件標準部的補充條款,規定在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間應當達到的具體目標和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人力資源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地址:

乙方: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方招用乙方並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小時。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為。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五、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合同期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雙方已約定提前通知期、違約賠償責任等事項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違約金。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 篇4

摘要: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越來越重視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優秀的人才,開發人才的潛能,將會給企業和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的要求,解決人力資源風險,有利於促進人才的發展,讓人才實現自我價值,更有利於企業或公司盈利,獲得利潤。文章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現存風險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有效的措施。

關鍵詞: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

一、前言

我國出台並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有着巨大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這有利於規避企業人力資源風險,促進企業的良好運營。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的主要風險

我國於20xx年在《勞動法》的基礎上修訂並頒佈了《勞動合同法》,這一法律的頒佈有利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雙方關係,但是法律的出台在給企業帶來便利的同事,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值得企業進行積極解決。因此,在企業中,只有充分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才能夠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進行解決,已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風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當企業僱傭方想終止僱傭合同時,必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按照通常情況,補償金是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的含税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這一補償金在很大程度來説是隱形的,這就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有些人想通過不終止合同來規避這一風險,這一就不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但是這種行為只是暫時性的,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人力資源制度帶來的風險

我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在企業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並與企業連續簽訂兩次同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內的勞動合同會造成公司企業員工大規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於企業發展。因此很多企業通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使得僱傭方與勞動者的合作關係長久下去。雖然這一方法能夠使得員工的工作環境得以改善,但是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喪失工作的積極性,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與創新。但是沒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企業的活力便會逐漸降低,不利於公司獲得利潤,在市場中佔據有利地位。

(三)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過程不嚴謹而造成的。企業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僱用勞動者,如果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之內補籤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業的補籤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則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指出企業除了支付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勞動者補籤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時,才可以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除了這個問題,還存在着勞動者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是因個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後,員工需要將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到新的用人單位,這一計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着一定的改動,使得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計算時出現問題,形成風險。

三、針對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與方法

(一)認真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係才開始正式建立。如果僱傭方和勞動者已經建立起勞動關係卻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應該從勞動者開始工作的那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滿一年卻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在法律上將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認真簽訂勞動合同,這有利於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發生糾紛。

(二)規避勞動合同簽訂帶來的風險

上文提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着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有意識地規避這一風險。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勞動者期初會要求口頭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又反悔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無論是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協議,做到有理有據,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三)根據法律規定依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每一個過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跳過步驟。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一個月對員工進行書面通知,讓員工有一定的時間準備相關事宜。其次要向員工出具相關證明來證明本單位已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那麼根據規定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辭退金的,但是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提交辭職信,來證明是員工本人主動請辭。

四、結束語

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這是有助於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企業如果想長久發展下去,就要和勞動者搞好關係。同樣的,勞動者為了自身的權利和意義,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1]張翠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j]《知識經濟》20xx年16期

[2]周波《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用工風險》[j]《上海企業》20xx年01期

[3]高傑《私營企業和諧勞動關係構建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2-01

[4]楊麗君《企業勞動關係調整機制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0-01

[5]代曉靜《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xx-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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