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如何保守商業祕密?

來源:文萃谷 2.14W

商業祕密是指歸屬企業所有,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業的技術祕密、經營管理經驗和其他關鍵性信息,具體內容大約包括:企業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試驗數據、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和圖紙、模型、樣品、實物;企業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企業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户名單、客户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網絡等業務活動信息;按照法律和協議,企業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企業要求職工保密的、同集團有關的其他信息。

創業者如何保守商業祕密?

那麼,如何對商業祕密進行保護呢?這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範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採取保密措施。第一,要劃定保密區域,在保密區域內加強保衞措施,確定管理辦法。第二,對企業的重要文件、資料應及時確定其保密級別,加蓋保密章,予以存檔或銷燬,同時應制定出企業的文件管理、借閲、複印、銷燬辦法,以及外發文件的審閲辦法。第三,把商業祕密限定在必須瞭解該祕密的員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範圍之內,對職工應限制掌握的知識,並加強對員工的保密教育。第四,在合同中確定保密義務。包括:在勞動合同或專門的保密合同中,與員工簽訂書面保密協議,要求員工保守在工作期間接觸到的'一切企業的商業祕密以及企業承擔保密責任的其他企業的商業祕密。間時應該規定,員工在離開企業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對外泄漏其所知的商業祕密,不得從事與企業相競爭的工作,但這必須具備企業向員工支付保密及不競爭費用的前提。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要求塒方保證不泄漏履行合同時掌握的企業的商業祕密,否則將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另外,公州應建立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設立監督員,企業領導也成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業祕密被侵犯後,應採取法律措施,來保護企業的商業祕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祕密”為侵權行為,並受到l萬到20萬元的罰款。因此,在發現商業祕密被侵犯並受到損害時應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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