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合作會議紀要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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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中國海事局副局長王金付代表中國海事局與日本海難審判廳在日本國土交通省就中日海事調查合作事宜進行商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了中日海事調查合作會議紀要。

中日合作會議紀要範本

據瞭解,此次簽署的紀要主要解決兩國船旗船舶在各自水域發生的海事調查合作程序等問題。中日海事調查部門從最有利於保護雙方船旗國船員、船東利益的角度確定了雙方海事調查合作的原則,建立了雙方海事信息的通報、交換機制。紀要的簽署為中日海事調查合作乃至中日海事合作奠定了基礎。

據悉,中日海事調查合作會議紀要的簽署是繼中韓海事調查合作會談紀要簽署後,中國海事調查領域的又一雙邊合作成果。在2015年北京召開的國際海事調查論壇上,中國海事局向大會介紹了2015年與韓國合作開展“5·12”海事調查的成功案例之後,多個國家的海事調查部門表達了要與中國海事局進行海事調查合作的意願。目前,中國海事局正與這些國家進行密切磋商,以儘早建立起與這些國家間的海事調查雙邊合作機制,充分保護我國船東、船員的利益。

中日合作會議紀要範本 [篇2]

(簽訂日期1981年6月24日 生效日期1981年6月24日)

一、中日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於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在北京召開,就加強和發展中日兩國政府間的科學技術合作問題,在友好的氣氛中進行了商談(雙方參加合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代表名單附後)。

中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江明會見了日方全體代表。

二、雙方對兩國政府間的科學技術合作已在廣泛的領域內順利進行表示滿意,並認為中日科學技術合作協定的'簽訂進一步促進了兩國間的科學技術合作。雙方同意在中日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成果的基礎上,願為進一步發展兩國間的科學技術合作而努力。

三、中日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內容為:

1.相互介紹了中日兩國的科學技術政策;

2.回顧了兩國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情況;

3.討論了雙方希望合作的項目;

4.探討了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的組成。

四、雙方就計量標準、科學技術情報、農業技術、鐵路技術、冶金(特別是提鈮技術)、衞生以及試驗動物等方面的科學技術合作進行了探討。雙方同意將根據本國情況就上述項目的具體合作問題,再進行磋商。

五、雙方同意為實施中日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將在委員會下設置必要的專門工作小組。專門工作小組的具體設置事宜,以後將繼續進行協商。

本紀要於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簽署,其文本用中文和日文寫成。

注:雙方參加第一次會議代表名單略。

中方委員會首席代表         日方委員會首席代表

陳 冰               加藤吉彌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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