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的工作職責

來源:文萃谷 2.14W

1.研究水務發展戰略,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性措施,提出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方面的論證工作;參與制定有關流域水資源規劃。

水務局的工作職責

2.統一管理本區水資源。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佈水資源公報;負責管理水文工作。

3.負責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供水行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自備井的管理;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

4.負責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組織擬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5.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排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維修養護的`管理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排水水質監測的管理工作。

6.負責河道、水庫、湖泊、堤防保護的管理工作。監督河道、湖泊、水庫及飲水區等水域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區的劃分、限制排污總量和水環境治理的意見,並監督實施。

7.負責水務工程和水務設施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組織水務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8.組織、協調本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9.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

10.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水事糾紛,維護水事秩序。

11.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