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費催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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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集中催收執行方案針對鳳凰城項目2011年的住宅收費率90%、商業100%、水電費100%的收費目 標,為確保公司和繳費業主的共同利益,保證物業管理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 提升收費率。收繳物業管理費的工作應當是鳳凰城物業服務中心所有工作人員 共同的重點工作,為此,特對前期所有欠繳費業主的集中上門催費工作做如下 安排: 一 目的 完成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的計劃目標,加強催繳工作,除欠費業户有特殊原 因及遺留問題外,催收未達計劃目標情況下實行責任到人,按照公司制度處理, 以確保物業管理服務費正常收取。 二、職責及適用範圍 適用於一期服務中心全體員工。項目經理牽頭並負責監督員工的'催收、服務 行為。全體員工按照本規程開展催繳工作。 三、催收時間 2011年11月23日-12月31日,全天不間斷持續開展催繳。12月25日前聯繫好並完 成律師函模板,12月10前發出所有律師函,12月20日前完成法律訴訟準備開庭。 四、具體方案 1、項目經理根據欠費單元數量及欠費單元催繳疑難程度,具體欠費情況等對服 務中心全體員工合理分組組成催費小組,小組由公司領導、財務部、部門主管、 主辦、管家、物業助理等組成,並明確每組催繳工作量。 2、催繳前,催費小組必須查詢費用是否交清,以免誤催,招致業主反感。必須 將分配到各自負責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欠繳户進行全面瞭解,核查其欠費原因是 否存有歷史遺留問題或特殊情況。

物業管理費催收方案

五、具體欠費情況的催收措施 1、被盜情況:根據具體情況由服務中心主管層及管家與業主進行溝通。向業户 講清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中治安防範管理的區域與工作範圍及相關法律條款。 溝通後仍拒交的依照具體情況發律師函催收,必要情況採取停水、停電措施。 2、整改拒交:由服務中心主管層與業户進行了解整改情況及過程,對整改過程 及結果等各種造成拒交原因與業户開展協調溝通,告之業户房屋整改過程中物 業公司是一個協調的角色,將會繼續協調維修施工方繼續開展維修服務,與業 户交付物業管理費是不發生衝突的。並通過持續上門做工作與解釋達成催收目 標,必要情況採取停水、停電措施。 3、惡意欠繳:根據具體情況由服務中心主管層及管家與業主進行溝通。仍拒交 户發律師函催收,必要情況採取停水、停電措施。 4、無法聯繫:針對此種欠繳費用業户,服務中心查找緊急聯繫人聯繫業主,如 果仍未能聯繫業户,服務中心對業户所留地址採取發EMS快遞的形式發送收費通 知單,並在其單元門上張貼留言條提示,並將該户水電等全部關閉(理由:防 爆水管及安全

用電)。 5、持續上門催繳:在白天持續開展電話及進行上門催繳,必要情況採取停水、 停電措施。 6、其他問題欠繳:根據具體情況由服務中心主管層及管家與業主進行溝通。溝 通後仍拒交户發律師函催收,必要情況採取停水、停電措施 六、人員分工表:第一名為組長(以欠費表户數編號按10組平均分欠費户數)分組 姓名 責任區 分組 姓名 劉暢 第1組 黃湘寧 商業部分 第2組 李鐵強 169--262 責任區 蔡利軍 第3組 吳翠萍 劉鐵軍 第5組 申紅輝 黃 第7組 彪 573--682 第6組 101—168;商鋪 第4組楊正倫 304--408 劉豔婷 黃春海、 466--572 李亞慧餘 張振偉 劉培 文 第9組 伍晴雯 409--465 揚 263—303; 第10組 戴 1--100 第8組 王飛 683--773 慧斌 774--867歐陽燕六、上門準備工作: 1、着工裝,攜帶鞋套,掛好工牌; 2、攜帶欠費清單和收費票據,同時攜帶記錄本隨時記錄業主的訴求,對在催費 過程中業主提出的意見或建議每日集中彙總更新欠費原因清單; 3、同時更新業主電話是否改變,登記第二通信地址。 七、獎懲措施 1、各責任組必須達成基準值90%(商業部分、水電費100%)的目標,這是 必須完成、應當完成的一項重要本職工作。 2、超過基準值90%(商業部分、水電費100%)的目標,給予責任人年終獎 加薪及崗位加薪。 3、每低於基準值1%扣除責任人年終獎5% ,當低於85%,給予責任人調崗、 降薪處理。

一期物業服務中心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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