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行業保密協議

來源:文萃谷 1.51W

甲方:濟南北大皮膚病醫院

醫療行業保密協議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已建立了用工關係,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根據《勞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及乙方競業限制問題達成共識,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商業祕密範圍

本協議所指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協議的簽訂即為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手段之一。 甲方商業祕密具體範圍為:

(一)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列舉內容:

甲方已完成或正在開發的醫療設備、藥品、製劑、診斷治療技術等研發技術方案、技術規範、技術操作方法及手冊、流程及工序、配方、開發的產品樣品、數據、調研報告、相關參數、設計資料、照片等技術內容。

(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列舉內容:

1、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2、甲方尚未付諸實施或雖已付諸實施但不為公眾完全知悉的商業計劃(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戰略、經營規劃、研發項目、經營項目、經營決策、投資計劃、營銷策略、推銷手段、對外業務合同、廣告策劃創意、廣告宣傳計劃;

3、甲方商業情報(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業績、計劃、渠道、對客户的特殊價格表、貨源情報、原材料價格、客户要求、客户報價、客户生產經營情況)、客户檔案信息;

4、甲方財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計劃、財務資信狀況);

5、甲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有用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預測、市場營銷策劃、市場調查情報);

6、甲方職員人事檔案(含外聘專家、顧問名單)、工資薪酬、勞務性收入信息及資料、佣金制 1

度、提成制度;

7、甲方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法、管理經驗、管理訣竅、管理模式)。

(三)其他任何甲方標有"機密"(或類似表達)字樣或採取其他保密措施的文件,或任何乙方已被告知為保密的或乙方應當預見到為甲方保密的經營信息與技術信息。

上述三款所涉的信息,其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計算機磁盤、會議和其他口頭形式。

第二條、乙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義務

1、禁止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甲方商業祕密。

2、禁止以不合法方式取得甲方商業祕密,不合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故意或過失向他人打聽、故意或過失超越崗位職責和範圍接觸、違反甲方保密制度獲取甲方商業祕密;

3、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獲取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4、在保密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私自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通過正當途徑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5、乙方調換工作崗位或離職後,應當向甲方所屬部門交回全部技術資料,不得自己保管或帶走。乙方保證無條件向甲方移交與甲方有關的乙方掌握或乙方控制的所有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設備、制服、光盤、磁盤、磁帶、筆記本、文件、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户名單、推銷資料、廣告資料、報告、案卷、樣品、賬簿、財務報表、信件、清單、錄象帶、幻燈片或其他書面、圖示記錄等),並履行離職交接手續,不得將在甲方所知悉、掌握的商業祕密泄露給他人。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若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由甲方複製後,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

6、乙方未經批准禁止帶領外來人員參觀、考察科研、製劑生產區域或治療區域。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經營同類業務且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兼職、持股、就職(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員工等),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8、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保密制度。

前3-4款所指披露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傳播、交換、轉讓、使用等手段,以及口頭、書面、視聽或圖象等方式。

第三條、保密期限

甲方與乙方用工關係開始之日起至甲方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即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脱密約定

由於乙方將知悉、掌握甲方部分商業祕密,因此在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在此期間甲方將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的,則當然視為乙方同時已違反該條第三款,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並退回此款所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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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調換乙方崗位、降低乙方工資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或第二款,同時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該侵權行為獲利的,其獲利所得同時歸甲方。

4、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四款的,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與本條第三款約定一致。

5、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五款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並可要求乙方交回全部資料,甲方同時有權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6、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任何一項時,除應向甲方支付五萬元違約金,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如下:損失包括甲方開發、獲取該商業祕密成本;甲方管理該商業祕密成本;甲方因失去該商業祕密導致市場喪失的預期可獲利損失。甲方實際損失難以計算時可參照乙方或第三方使用該商業祕密的獲利所得,但實際賠償數額不少於壹拾萬元。

7、甲方為追究乙方責任而支付的律師費、取證費、差旅費等全部違約追究成本亦應當由乙方承擔。

8、甲方對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保留將侵犯甲方上述商業祕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約定

1、由甲方投資研發的項目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研究開發或發明的技術成果(包括獲得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均屬職務成果。

2、甲方對乙方履行保密及競業限制義務所給予的經濟補償按月發放並已包含在乙方薪酬中,不再另行支付。

3、本協議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協議同時具有獨立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4、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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