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聘用合同書

來源:文萃谷 1.41W

甲方:***衞生院

鄉村醫生聘用合同書

乙方:

村衞生室鄉村醫生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鄉村醫生隊伍的管理工作,提高鄉村醫生的業務素質,加強農村衞生人才隊伍建設,鞏固和完善農村防疫、保健、醫療衞生服務網絡,改善農村醫療衞生條件,為農村村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衞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推進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並制定本聘任合同書。

一、鄉村醫生實行3年一聘制。經區衞生局資格確認後,由***衞生院聘用。

二、乙方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對在農村衞生防疫、婦幼保健、合作醫療、愛國衞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和初級衞生保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甲方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鄉村醫生應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自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本職工作,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維護醫療衞生行業良好形象。必須服從和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的管理,並積極認真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在保護鄉村醫生權利的同時,乙方在執業活動中亦應該履行下列義務:

1、防範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區衞生行政部門及衞生專業機構的各

項規章制度以及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各類醫療技術操作規範和常規,防止各種醫療事故的發生。

2、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鄉村醫生職責,盡職盡責地為患者服務;

3、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4、向廣大村民宣傳衞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五、乙方的主要職責是:

1、在***衞生院的組織領導下,在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和專業衞生機構的業務指導下,認真做好本村執業區域內公共衞生、預防接種、婦幼保健、愛國衞生、健康教育、合作醫療、初級衞生保健、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等農村醫療衞生服務工作;

2、參與本轄區內傳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3、承擔執業區域內村民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初步診治和康復服務;

4、認真做好本村村民合作醫療和基本醫療保障的服務管理;

5、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衞生行政部門要求,及時準確進行傳染病疫情報告;如實填寫、上報各種衞生統計報表,並作好資料保管工作。

6、乙方對超出職責範圍或者限於技術條件和水平不能診治的`患者,屬於常見多發病應當及時轉診到***衞生院,疑難危重病例應及時轉診到上級大醫院。

7、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醫生聯村工作”,負責調查收集本村的基本村民情況及其詳細健康數據,並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六、 年終甲方對乙方進行一次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鄉村醫生的政治表現、職業道德、醫風醫德、工作業績、業務技能、學識水平、執業質量、村民評價和區衞生行政部門、專業技術業務部門對該鄉村醫生平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意見等等。對考核不合格的,註銷註冊,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終止執業,予以解聘。

七、鄉村醫生應當按照上級行政和業務部門的培訓要求接受培訓,更新醫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對不接受培訓的,註銷註冊,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予以解聘。

八、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吊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和《鄉村醫生資格證書》,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1、不承擔預防保健和其它公共衞生工作的;

2、私自進藥,在傢俬設診所從事醫療活動的;

3、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執行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

4、不負責任延誤危急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

5、未按規定使用醫療器械的;

6、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省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處方用藥目錄之外藥品的;

7、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牀醫療活動的;

8、不按規定出具醫學證明文件,或者偽造衞生統計信息資料報表的;

9、隱瞞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不按規定報告的;

10、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11、偽造處方,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其它醫保資金的。

12、乙方在執業中發生醫療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有關規定處理。

13、乙方不嚴格執行鄉村衞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的規定,不服從甲方工作管理。

九、乙方完成初級衞生保健、公共衞生、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合作醫療等項工作,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由甲方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鄉村醫生補助和報酬。

十、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區衞生局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為2017年元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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