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司機崗位職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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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總經理司機崗位職責內容

第二條 愛惜公司車輛,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週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 保持車輛的清潔,車輛及時清洗(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完成出車任務後,車輛必須停在公司指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 司機酒後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後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並給予行政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於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採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第十一條 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轉正司機一年可免責兩次,超過次數責任自負。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後果。

第十二條 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當即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三條 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十四條 填寫行車日誌,每天在行車日誌本上詳細寫明出車時間、出車地點、洗車、維修、加油、公里數等內容,非總經理用車,需經其部門領導在行車日誌上簽字方可出車,行車日誌每週向後勤主管提交一次,作為其考勤依據。

第十五條 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總經辦辦公室時,要告知上級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上級領導處報到

第十六條 司機對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七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上級領導,並説明原因。

第十八條 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第十九條 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發現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司機因工作性質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作加班,允許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情況下適當調休。

第二十一條 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年終將給予考核並獎勵。 第二十二條 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後交相關人員審核簽字,方可報銷。司機出差補貼詳見公司制度。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司機上班時間:每天早上7:30分必須到總經理家樓下等候(未經總經理同意,未按時到崗,扣罰當天工資)。其他司機按行政班執行。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出差時,總經理司機應按行政工作時間到公司報到,調休或請假應按公司相關制度填寫申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須對上崗司機公示。無異議者應在本規定文件上簽字,與用工合同一起存檔。

司機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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