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1.21W

春季乾燥風大,是火災事故易發時節,為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特通知如下。

關於加強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一、控制新的柴草垛進入村屯,搬遷原有柴草垛超量部分,杜絕柴草垛堆放在房前屋後,預防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柴草垛必須堆放在距離村屯150米以外,遠離林帶及電力架空線的地方,並處於長年主導風向的下風方向,垛與垛之間的距離都要保持在30米以上。

三、各屯要結合實際,指定專門的堆放地點,採取“統一規劃,集中存放,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的方式進行儲存。

四、各屯不準在自家房前屋後堆放柴草垛,要減少院內柴草數量,每户只允許留用3天的燒柴及2天的牲畜用料,原有柴草超過數量的,限期三日內移除屯外,否則由鄉綜治辦和派出所嚴肅處理。

五、各村屯要注意安全用火,不準亂倒灰燼,不準室外吸煙和焚燒垃圾等,大風天禁止用火。

活龍村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四月

發放明細表

活龍村 社

關於加強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篇2]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公安部《關於切實加強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公消〔2017〕95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黑政辦明傳〔2017〕8號)精神,切實加強春季防火工作,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春季氣温回升,降雨偏少,風乾物燥,歷來是火災事故的多發季節,城鄉建築和森林一旦發生火災,蔓延迅速,極易造成羣死羣傷事故。當前,我市已進入春季防火關鍵時期,做好大風天火災預防工作刻不容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採取有力措施,堅決杜絕城鄉重大火災和森林火災的發生。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本地區春季防火工作的檢查、指導和協調等工作職責,把春季防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切實抓緊抓好。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行業消防管理職能,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切實承擔起消防安全的主體責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本單位、本轄區的消防安全。各級公安、消防和安全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春季消防安全的監察、指導,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春季防火期間,對任務不明確、責任不落實、火災隱患等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領導不力,以及該停未停、該關未關,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發生火災事故的,要逐級、從重查處,依法追究責任。實行消防安全工作倒查制度,對工作不力、督導不嚴、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要從嚴處理。

二、突出重點,深入開展春季消防安全檢查

各地區要立即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公安、安全、文化、衞生、教育、民政、林業、商務、旅遊、工商和糧食等部門參加的檢查組,迅速組織開展對人員密集場所、“六小單位”、城市社區、農村村屯、易燃易爆建築密集區、城鄉結合部以及易燃易爆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加強對林區木半子城、農村柴草垛的管理,嚴格控制可燃物儲存量,杜絕木木半、大量進村、進屯。要按規定在林區與城鄉結合部的村屯、居民點、林場、經營所、貯木場和油庫等地段,開闢防火隔離帶,堅決清除防火隔離帶內的柴草堆、木半子垛等可燃物,徹底切斷家火連山火的途徑。要加強林區周邊鄉鎮、村屯居民用火、用電、用油和用氣管理,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各種不安全因素。

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切實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採取聯查、專查、互查、抽查等多種形式,認真組織開展對城鎮、林區、村屯、城鄉結合部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抽查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住宅樓等易發生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單位和場所;同時督促、指導基層公安派出所,組織對本轄區內屬於非重點單位的“六小單位”等火災事故多發場所進行一次抽查,嚴厲查處違法違章行為。要對列入限期整改的單位或場所及時複查,對限期內仍未能整改的,要依法堅決予以處罰。

三、精心組織,全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地區要繼續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動,加大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力度,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依法督促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加快整改進度,加強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的全程監督。對久拖不改、嚴重威脅公共安全、極易造成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採取果斷措施,該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堅決責令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該查封的堅決查封。

四、嚴防死守,杜絕連營火災

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和《黑龍江省春季森林防火命令》,強化大風天火災預防工作,杜絕連營火災的發生。要根據當地氣象部門的火險趨勢預報,遇有大風天或高火險等級以上天氣及時發佈禁火命令,嚴格火、電源管理,禁止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飲服務業經營用火,禁止在室外吸煙及生活用火,禁止燒荒、燒垃圾、漚糞、室外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禁止在室外用能散發火花並有火災危險的用火設施進行生產作業或者輔助作業,禁止為三類輸、配電線路供電或者生產、生活中使用三類配電線路。在大風天來臨之際,各區、縣(市)政府要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採取領導包片、幹部包點、村幹部包户等方式,深入村屯、居民區開展檢查,組織和發動居(村)民進行聯防巡查。對發現在大風天違章動火用電的,要堅決依法從嚴查處。

五、深入宣傳,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區要在大風天和“5·6”大火反思日等,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要結合當地氣象部門的火險趨勢預報,利用電視台、電台等新聞媒體,及時播發火險提示警語或公益廣告。要通過在新聞媒體開闢專欄、在主要街道張貼標語、設立宣傳站、出動宣傳車輛等多種形式,重點宣傳防、滅火知識和自救逃生常識,加強大風天禁火、限電的宣傳教育。要督促各街道、社區、村屯制定居(村)民防火

公約,普及居(村)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知識,教育兒童不要玩火,加強對精神病人等弱勢人羣的看護。大風天或高火險等級天氣來臨時,要督促各城鎮、村屯採取升“防火旗”、組織聯防隊員上街巡邏、播放廣播和警報等形式,提醒居(村)民落實大風天火災防範措施。各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結合自身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抗禦火災的綜合能力。

六、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消防設施

2017年是落實《黑龍江省“十五”期間消防發展意見》的最後一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年內全市80%的城鎮公共消防設施要達到標準,11縣(市)及新發鎮、王崗鎮、康金鎮、興隆鎮、平山鎮、玉泉鎮、周家鎮、亞布力鎮和山河鎮要完成消防規劃編制任務。各級政府要對照要求,逐條、逐項進行自查,切實加大投入,抓緊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確保一次驗收達標。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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