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學專業就業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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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種種原因,治安學理論及其體系的構建還沒有取得重大突破,嚴重製約了治安學科的建設與發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治安學專業就業前景的相關資料,僅供大家參考。

治安學專業就業前景

  治安學專業就業前景

社會治安的良好與否,直接影響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目前的基層治安隊伍尚存在着許多不足,尤其是少部分人員素質偏低,已漸漸不能適應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所以社會很需要這類人才,以更好地打擊犯罪,保護人民利益。高素質的治安學專門人才將會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走俏。

治安學專業的畢業生就業的特點是:範圍窄,但就業率高。絕大多數到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偵查、刑事執法、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偵查學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治安學專業在社會生活中應用非常廣泛,大到重大突發性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小到日常生活中如社區管理、糾紛調處等都離不開治安管理。治安學是研究社會治安現象、產生社會治安現治安學象的原因以及治安對策的科學。從學科的屬性來看,治安學屬於綜合應用多學科的`知識和方法,對社會治安現象進行整體化研究,並着力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綜合性、應用性學科。人類社會自古代就有豐富的治安管理實踐,也具有高度發達的治安文化,包括治安思想、治安觀念、治安理論和治安管理制度等。但科學意義上的治安學的出現,是隨着世界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而產生的。

儘管西方發達國家沒有提出治安學的概念,但他們通過研究警察科學來研究社會治安現象、治安問題和治安對策。因而警察學與治安學在研究對象、方法、範圍、領域諸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叉、重疊,甚至是同一的。即西方警察學的主體部分即是治安學。西方對警察學系統的理論研究始於19世紀美國加州的柏克利大學,此後各國學者綜合運用政治學、法學、行政學、組織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犯罪學、心理學、數學、物理學、化學、醫學、軍事學、工程學等理論,研究社會治安現象以及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維護社會秩序的途徑和方法。西方關於警察學基本理論的研究,依其演進和發展,大致形成了傳統理論、安全維護論、行政管理論,行為科學論、生態環境論和社會價值論等理論體系。

  治安學就業方向

  1.行政/後勤

行政/後勤部門就是協助好上級行政領導施政行政,當好助手。關鍵是要為領導分憂和服好務,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

  2.諮詢/顧問

現代經濟的發展使得以知識和人才為資本的諮詢企業逐漸興旺起來,其革新能力、創造精神以及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市場競爭中起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國內的諮詢從業人員,尤其是高端人才越來越搶手,如一些高級市場、策劃、項目管理類人員等。在近幾年的發展過程中,諮詢業基層隊伍不斷擴大,但塔尖人物還是難以尋覓,甚至有企業開出3萬元的月薪來求得資深的項目管理經理也就不足為奇了。可見,諮詢業已經成為高薪的象徵,從總體來説,其從業人員都有一個好的“錢景”,其中諮詢經理和專業顧問等職位已經步入“金領”行列。

  3.公務員

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4、學術/科研

隨着知識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顯著,收入分配關係的調整顯現出一些新的特徵,知識勞動和知識要素正在成為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知識所依附的主要對象,即高技術、高技能、高素質、責任重、貢獻大的人,收入明顯提高,高技術、高技能、高素質人才與一般勞動者的薪酬水平的差距,在市場供需調節過程中日漸擴大,科研事業單位中集聚着大批的高科技人才,近年來,隨着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日益深入以及人才競爭的日趨激烈,科研事業單位的薪酬制度也處於快速變革之中。

  治安學專業介紹

治安學是一門實務性很強的專業,以公安機關的治安、保衞活動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分析社會治安現狀及各種治安問題產生的原因,從中發現治安工作的內部規律,採取各種手段來提高治安工作的效率,達到預期的目的。

治安管理從性質上來講屬於國家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治安學也具有行政學和管理學的相關屬性,治安學專業可以被認為是一個交叉的、綜合性的學科。

同時,治安學研究的對象——社會治安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它和社會學研究對象也有相通之處。

因此,社會學的專業也為治安學專業的發揮與拓展提供了學術上的支持,從這幾個層面來看,治安學專業的發展離不開行政學、管理學和社會學的發展。

治安學專業也是一門非常年輕的專業,一是由於社會治安實踐對治安學理論的訴求,二是治安學自身發展的需要,使得治安學在高等教育學科體系中呈迅猛發展之勢。

加之我國實施的“科教興警、科技強警”戰略,對國家警察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為治安學專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良好發展的環境。

本專業培養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有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而獻身的精神,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系統掌握治安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邊防、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衞、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學教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課程設置主要課程:公安學基礎理論、犯罪學、公安管理學、偵查學總論、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自衞擒敵、射擊、安全防範技術、道路交通管理學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調查、見習和實習等。

學生在公安機關見習6周,畢業實習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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