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 管理看法

來源:文萃谷 1.59W

不同國家的社會制度和經濟體制不同,會計職業在該國或經濟制度下的工作範圍和責任有所差別,因此,會計管理的職能也會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在我國計劃經濟時期,會計管理工作的重點表現在財務開支標準和成本費用範圍的兩個方面,主要的管理手段是財經紀律大檢查。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會計管理的功能有了新的變化,特別是2000年7月1日重新修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後,如何按照《會計法》的要求,進一步轉變會計管理工作的職能,加強和理順會計管理工作,是當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各級財政機關需要研究和解決的重要課題。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談兩點看法:

會計工作 管理看法

一、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會計管理工作在財政工作中定位不清,機構不夠落實,客觀上造成管理職能的弱化。有的財政部門由於中心工作的定位和諸項職能相脱節,往往偏重於預算及税收的管理,而忽視對各行政、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或者遍地開花,沒有重點,導致責權不分,職能不到位。一些財政部門沒有設置會計科(股),而是掛靠在其他科,有的雖然設置了會計科股,而行政、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卻分散在各個業務科,會計科的工作停留在一些日常事務性管理上。由於定位不準,也導致人員配置上的弱化。

(二)會計管理部門在管理工作中主次不清,監督管理不力。

由於有的職責定位不清,責任權限不明,形成會計管理部門大部分時間忙於日常的事務性工作,大量繁雜的會計事務性工作已使他們力不從心,而真正落實會計工作的管理監督職能則往往不到位。特別對會計人員狀況、會計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代理記帳機構執業資格等都未能完全清晰地掌握,更談不上執法檢查監督或對會計工作作深層次的理論探討。

(三)法律責任不清,執法不嚴,會計秩序混亂。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由於我國所有制的單一性,也就確定了委託和受託責任關係的.單一性,會計的信息職能、行為規範職能、資源配置職能、利益保護職能和行業管理職能等具有相對劃一性。改革開放以來,多種所有制經濟並存發展,產生了各種不同的經濟組織,作為會計組織和人員,其受委責任關係沒有改變,但作為委託的一方,由於主體的不同和多樣性,在利益的驅使下,必然使會計信息等職能呈現出多樣性,從而導致會計工作秩序的混亂。

(四)會計人員隊伍素質良莠不齊,阻礙着整體會計水平的提高。會計信息失真,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等問題的出現,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是主要的因素。在近幾年組織會計人員專業資格考試過程中,不少的報考者沒有持有會計上崗證,或持證但因為沒有參加後續教育而沒有辦理年審,有的甚至不知道會計證為何物。在很多企事業單位不少會計人員是靠師傅傳幫帶教走上崗位的,因而造成在傳統觀念、操作手段、工作方法上的滯後。

(五)雛形的會計市場缺乏有機的管理。簡單地説,市場是資源配置和管理的場所,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會計行業也形成了一個市常從我市的情況來看,會計市場還處於雛形。隨着經濟的發展,也就產生了會計人員的流動和需求,由於僅靠市場這隻“無形的手”而缺乏整體有機的管理,隨着會計市場的形成也就帶生出各種難以調和的矛盾。近十多年來,由於一般財會人員需求的飽和以及高素質的人才缺乏,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二、應採取的對策

(一)強化會計管理在財政監管職能中的地位。

新公佈的《會計法》已經十分明確財政部門在會計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任務。首先,財政管理是根植於會計管理活動之中的;其次,會計管理比財政管理更直接、更具體、效力更明顯;最後,會計管理是財政管理目標的實現主體。因此,一方面要逐步將會計管理工作提高到應有的位置上來,在機構和人員上要不斷充實和完善,實行預算管理和會計管理兩手抓,把對會計的監管工作與財政中心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另一方面,應將日常大量、具體的會計事務性工作從會計管理部門中分離出去,移交給本系統的會計學會,中華函授學校或會計考務中心等事業、社團組織去完成,以主要精力狠抓會計管理工作。

(二)落實《會計法》,從法治的角度開展會計管理工作。

《會計法》是會計行為的規範,是會計秩序的最高保障。加強會計管理工作,必須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督促會計主體依法建帳,依規核算,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同時,還要指導和督促基層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確保內部管理基礎工作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來進行。第二是督促會計主體依法建立和健全會計機構,合理設置會計崗位,堅持會計人員持證上崗。第三是要進一步改進會計的監督方法,促進《會計法》執法檢查的正常化、制度化,下大力氣查處違反會計法規的行為。同時,還要將財政部門的監督與人大、政府的其他部門以及社會監督等結合起來,實行全方位的會計監督,共同促進會計秩序的根本好轉。

(三)打好基礎,積極推進會計基層工作規範化,促進會計工作上新台階。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要重點抓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以抓實施《會計法》為契機,繼續抓宣傳、抓發動,使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充分認識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抓重點、抓典型,在組織推廣先進單位、先進系統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做法和經驗的同時,也要選擇部分基礎差、屢查屢犯的企業和單位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通報、曝光,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促使企業單位從“要我做”轉變到“我要做”。三是要在試行會計人員委派制度或派駐財務總監的單位,以幫助單位建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作為派駐人員的首要任務,並對這些單位的工作規範化開展檢查評比,將這項工作作為委派人員的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促進受派單位加速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進程。四是財政部門有選擇、有重點地組織檢查,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驗收標準,嚴格考核驗收,堅持定期複查,真正使各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得到加強。

(四)深化會計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會計工作向深層次發展。

對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可以按不同的對象,分幾種形式來進行。首先是要開展政府直接委派,所謂政府直接委派,是指政府的會計管理部門直接委派會計人員到指定的單位從事會計核算或管理工作。政府直接委派的對象單位應重點是國有獨資企業、國有股份企業中的税利大户和行政事業單位中收費或支出較大的單位。其次是要大力支持部門內部委派,所謂內部委派,是指由主管公司或集團總公司向屬下的企業直接委派財會人員或財務總監,財政部門承擔會計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的職責。此外,財政作為政府的會計管理部門,還應積極支持和推廣有關方面試行“鎮級財務決算中心”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決算中心”等試點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建立一個有機的會計管理工作體系。

(五)加強會計人員管理,促進會計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加強會計人員管理始終是會計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修訂後的《會計法》對會計人員的管理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當前,要着重解決好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加大對會計人員執業監管的力度。財政部門必須認真做好會計證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銜接工作,通過換證與年檢管理相結合,對會計證進行一次清理。二是全面啟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程。要認真抓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要落實年初計劃、教育內容、辦學場所和師資。三是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財政部門要及時把握新的會計準則、具體會計準則、統一會計制度出台的時機,及時組織新舊法規制度銜接的培訓。四是要認真組織好每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六)加強社會中介機構的管理,規範會計組織的業務範圍和職業道德修養。

目前,我市營利性的會計組織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會計師事務所,另一種是代理記帳機構或財務諮詢公司等。註冊會計師被稱為“不吃皇糧的經濟警-察”,其主要作用在於通過對企業對外公佈的會計報告進行鑑證,從而對其真實性、公允性作出合理的保證,使會計信息得以發揮其信息傳遞作用,在會計管理上起着事後監督的作用。代理記帳機構接受小型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户的委託,代表委託人辦理會計業務。這些民間審計或會計組織,按照《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和財政部代理“記帳管理暫行辦法”等都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權利和義務。財政部門必須聯合註冊會計師協會,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增強對他們的責任約束,鼓勵實行無限責任的合夥人制度,加大他們的法律責任,使事務所真正發揮經濟鑑證職能。其次和工商部門聯合,對代理記帳機構或財務諮詢公司等組織進行一次清理整頓,規範執業資格和經營範圍,並切實實行年審制度,從根本上規範會計市場秩序,使會計管理工作有一個明顯的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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