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會計工作崗位職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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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是在總務主任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會計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員,會計應積極貫徹國家財務制度,保證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學校會計工作職責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學校會計工作崗位職責要求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一)

1、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協助總務主任做好學校預算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

2、分清資金渠道,嚴格掌握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認真審核原始作主。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收支或手續不全、作主不實者有權拒付,屬於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必須堅決抵制。

3、定期分析學校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檢查監督經費的使用和作用效果。

4、根據上級財務主管部門規定,認真編造、按期上報各類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5、熟悉上級財務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要帶頭做好執行、宣傳和督促工作。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練好基本功。按規定認真做好總帳的結算、記帳工作,保證做到帳表準確相符,情況真實可靠,手續嚴格清楚。

7、經常向學校領導和總務主任請示、彙報工作,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意見。

8、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税務部門來了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時,應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9、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並定期立卷歸檔。

10、認真參加業務會議,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11、與出納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財務工作。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二)

一、在總務主任指導下,按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有計劃的合理使用資金。隨時進行控制,向領導提供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考核,以利學校領導採取措施,保證預算的完成。

二、協助學校領導執行財經制度,進行財務監督,堅決抵制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當好領導的參謀。

三、審核每筆收支原始憑證,及時記帳,發現問題及時查實,並向領導彙報。

四、保管好所有的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按規定編制月、季、年度決算報表、統計資料,做到正確及時。

五、配合、督促學校各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好一切暫收、暫付款項。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學生結算並公佈。

六、按規定申領《收費許可證》,並按規定的收費項目、範圍、標準,使用合法的收費憑證收費。

七、及時上繳合同制職江的養老保險基金至勞動服務公司。

八、對學校人員的調進調出及離退休進行核定,正確編制工資表。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三)

1、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協助總務主任做好學校預算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

2、分清資金渠道,嚴格掌握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認真審核原始作主。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收支或手續不全、作主不實者有權拒付,屬於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必須堅決抵制。

3、定期分析學校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檢查監督經費的使用和作用效果。

4、根據上級財務主管部門規定,認真編造、按期上報各類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5、熟悉上級財務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要帶頭做好執行、宣傳和督促工作。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練好基本功。按規定認真做好總帳的結算、記帳工作,保證做到帳表準確相符,情況真實可靠,手續嚴格清楚。

7、經常向學校領導和總務主任請示、彙報工作,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意見。

8、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税務部門來了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時,應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9、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並定期立卷歸檔。

10、認真參加業務會議,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11、與出納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財務工作。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四)

1、協助中心主任編制好學校全年各種預算和決算,做到正確及時,根據年度決算,寫好財務執行情況的分析報告。

2、熟悉財務上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規定的'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嚴格管理學校經費開支,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和手續不全、憑證不實的有權拒付。屬於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應堅持原則,予以抵制。

3、行政和食堂每月根據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做好記帳憑證 ,然後進行登記帳目,做好報表。

4、對各項公款及收入,保證及時,足額入賬,做到按時完成各項上繳任務,正確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項預算外資金。

5、複審一切收支憑證,及時結算記賬,做到各項開支都符合規定,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賬表清楚整潔、及時準確。

6、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經常向領導彙報,提出合理建議。

7、食堂帳根據《奉賢區教育系統食堂會計制度》,進行經濟分析,做好成本核算,防止超額盈虧。

8、及時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務檔案資料,並定期立卷歸檔。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五)

1、中國小校或單位會計人員在總務主任(組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對總務主任和單位領導負責。

2、按照《會計法》及《中國小校會計制度》的規定,規範帳户設置,並按月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

3、在經主管部門批准的銀行開立帳户,辦理存、取款和轉帳業務,不準借出帳户,杜絕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

4、按照銀行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填制各種收支憑證和轉帳憑證,按月對“銀行存款”帳户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及時調節未達帳項,保證雙方記錄準確,餘額相等。

5、負責本單位經費計劃編制,定額制定,參加經濟合同的簽定及與財務會計有關的會議。

6、嚴格執行單位財務計劃和預算,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上級等違法亂紀行為要堅決拒絕執行,並向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主管機關報告。

7、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8、嚴格按照各項費用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專項資金要專款專用,做到量入為出,略有節餘。對掛帳的暫付及收款要及時結清,除特殊情況外,年終不得掛帳。

9、學校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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