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財務職員工作總結

來源:文萃谷 1.9W

本人曾經在一家4S店擔任會計工作,雖然時間短但是還是覺得有一些東西值得總結的。該4S店經營某品牌汽車,業務主要有兩項:

汽車4S店財務職員工作總結

一是該品牌汽車的車銷售;

二是提供售後維修和服務業務。由於本人在該店主要是核算售後服務這一部分業務,僅就在工作遇到一些問題發表自己的一點看法。

該公司售後服務業務包括汽車零配件的銷售、維修費用等,由於是一般納税人所以執行17%增值税率,一般備件的利潤率保持在20%左右,備件。購從該品牌汽車的.生產廠家處理購,支付17%的進項税額。為了能夠減少增值税税額,該公司計劃把售後服務業務分離出去,辦一個小規模納税人的營業執照,按照6%的小規模納税人徵收率納税,但是本人認為這是不可取的,原因如下:

假設單以備件銷售業務為例,本月。購備件1,000件,每件10元,共計10,000元。本月同時銷售備件1,000件,每件保持利潤率為20%,即售價為12元/件,以上金額均為不含税,通過銀行存款結算,現在分別計算在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情況的下本月所需要支付的增值税額以及會計處理。

一、一般納税人下

購買時,增值税進項税額=1,000*10*17%=1,700元

賬務處理借:儲存商品10,000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1,700

貸:銀行存款11,700

銷售時,增值税銷項税額=1,000*12*17%=2,040元

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14,040

貸:主營業務收入12,000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2,040

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10,000

貸:儲存商品10,000

本月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進項税額=2,040—1,700=340元

二、小規模納税人情況的下

購買時支付價款=1,000*10*(1+17%)=11,700元

單價產品成本=11,700/1,000=11。7元/件

賬務處理借:原材料11,700

貸:銀行存款11,700

銷售時,銷售收入=數量*單價=1,000*12=12,000元

應交增值税額=銷售收入*售價*6%=1,000*12*6%=720元

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12,720

貸:主營業務收入12,000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720

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11,700

貸:儲存商品11,700

本月應交納增值税額為720元

第三,應交增值税額比較

差額比較=小規模納税人應交增值税額—一般納税人應交增值税額=720—340=380元

比例比較=小規模納税人應交增值税額/一般納税人應交增值税額=720/340=2。12

通過以上比較,該4S店將售後服務部門建立小規模納税人單獨核算,在增值税交納上並不具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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