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題目作文3篇

來源:文萃谷 1.08W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的題目作文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題目作文3篇

我的題目作文 篇1

《我,為什麼活着》

努力的活着,是為了讓更多人活着,讓更多人快樂!

――題記

那樣的時間,我想過自殺。在悲傷的驅使下,死亡的呼喚愈發的強烈了。在那顆大樹下,所有的愛都融化了。沒有了任何活下去的意念,死亡變的那樣堅定!活着,還能做些啥呢?死亡,我唯一的選擇了。

然而,一切都是戲劇性的發生着。當淚水都乾涸了,陣陣疲憊泛上眼瞼。安靜的躺在牀上,那些悲傷的音律從耳旁劃過,哀傷的心開始恢復冷漠。突然,悲傷沒有那樣的強烈了,心頭襲上一絲絲温柔。

那年為了所謂的愛情,我獨自離開了那個小鎮。

那年為了所謂的義氣,我堅定捱上了那個巴掌。

那年為了所謂的夢想,我毅然選擇了那個方向。

……

那些,數不盡的年少輕狂都是現在的傷。後來,愛情走了、義氣散了、夢想變了,那些艱難困苦的日子,我才真的體會到你的芳香。爸爸的一個温柔的眼神、爺爺的一個疼惜的笑容,讓我重新拾起了男子漢的脊樑!媽媽的一句貼心的良言、奶奶的一雙熱乎的小手,讓我看見了生活的光芒!驅散了彷徨、趕走了憂傷,只有親情不理不棄伴我前行。

同樣,還有你的燭光!那樣的我,你鼓勵打氣、安撫解讀。每一次,每一次錯誤你都聲厲斥責。而後,你便釋放着温暖去驅散我內心的寒冰。正因為我是您的得意門生,所以對與錯都是快樂。那年逃課,都煙消雲散了。但是,我卻永久成為你的羈絆了。你説,那就是恩師的規則。

那年,一個電話便可溝通的友情深深孕育了。白天與黑夜、晴天與雨天,那年的我們有共同的規則。我們共同笑着,共同哭着。漫步在旅途中,我們忘記了記憶規則,憧憬着一起的美好時光。

初夏時光,因為有你,所以我努力的活着。別人都説“為自己而活”,而且,我很獨特的説“為你們而活”。無慾無求的生活,你們的快樂是我唯一的快樂。我活着,期待你更好的活着。我,為什麼活着?你們還活着!你們還在創造快樂!僅此,我必須活着。

我的題目作文 篇2

我屬於50%,這是我對自己能力的評價,也是我對自己做事的要求。

論長相,自己屬於不難看也絕對不能算漂亮的行列,説“長相一般”更貼切。

論資質,自己上屬於不笨但也絕對算不上聰明的行列,説“資質一般”比較客觀。

因此我對自己各方面的要求也是“達到平均水平就可以”。

畢業三十年,當年的天之驕子在機關的多數當上處長、個別當上局長、極個別的混個副部級;下海的多數年薪數十萬、資產上千萬,個別的年薪數百萬、資產上億,我屬於居中:事業算不上成功,挫折排在第一,社會地位算不上,年薪不高,但因勤補拙,勉強小康。向上看,有司局長甚至副部長級的同學讓我仰視,向下看,有雖衣食無憂,但遠低於同齡人生活水平的同學墊底。資質一般、長相一般、家庭出身一般的我,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倒也心安理得。

在股票市場申購新股,我掌握50%原則,當看到換手率達到50%時,我即刻出手。我知道自己賺不到超額的利潤,達到平均數滿意。

有時候朋友們坐在一起,會講到:當年某某樓盤沒買,損失多少多少。我就會想當時多數人都看不清,我也沒看清,非常正常,因為我就是個普通人。

考慮問題,我提醒自己是個普通人,有普通人的想法,而對方也是普通人,也會有普通人的想法,所以先把自己當成對方提出問題,自己想出解決方法。這種思維方式讓我在不同的崗位上屢試不爽。無論是在機關還是在企業,無論是做下屬還是做領導,資質一般的我總能取得超越一般的成績

身為普通人,處處能達到50%,即是最佳結局。

50%原則,讓我遠離煩惱懊悔,永遠快樂知足。

我的題目作文 篇3

有人請吃飯,能拒絕的.我總是委婉地拒絕,聚會性質的飯局當然除外。

一介平民,不存在“吃了別人的嘴軟”的顧慮。請我吃飯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物價貴,消費高,一頓飯總要花三五八百,大家生活都不容易。不忍心吃,吃了心疼,不安。上館子,其實不是吃飯,是吃的排場,吃的體面。咱老百姓,何苦與有錢人叫板,與公款消費的人比高低呢。館子裏,雖然菜是菜飯是飯,能看的多,能吃的少,其實吃不飽。一上館子,總是呼啦啦一大桌人,免不了要喝酒。不喝酒,似乎沒有氣氛。我酒量淺,有時盛情難卻,勉為其難,喝酒如吞藥,苦不堪言。胃又不好,上一頓館子,總有好幾天不舒服,患病一般。上館子,等於找罪受。

多數人請吃飯,我知道,是誠心誠意的。飯桌,是交流的一個理想的平台,是表達感情比較理想的場所,也是做交易比較合適的地方。我自然也請過別人吃飯,我懂得這個道理。

請人吃飯,當然怕被請的人拒絕,怕推三阻四,怕菜上了人不來。特別是有求於對方的時候,連一頓飯都不肯來賞臉的人,所求的事情多半也就黃掉了。出於感激請人吃飯,被請的一方謝絕,就更尷尬。吃飯是為了還情,情還不了,就是債。欠錢、欠債,都叫人不得安生。

有一件事,我印象特別深。有一學期,到放假的時候,一位學生的費用還沒有結清,學生家長藉口忙帶信讓我親自去取。這位學生,成績不大好。對於成績不好的學生,我總是無法從心裏認同,喜歡不起來。我知道這不對,太片面、太偏激了,與所從事的職業精神相悖,但就是無法從心底改變。但我也絕不歧視學習差的學生,絕不放棄學習差的學生。學習差走上社會後未必還差,我深諳這個道理。由於這位學生離學校不遠,我和他家長也算熟識,反正也要家訪,一舉兩得的事,就抽了點時間登門拜訪。到了這位學生家裏,學生家長告訴我學生留級了,接着便把我數落開來。大意是我沒有把家長當人,某某家請吃飯我去了,某某家請吃飯我也去了,他請了我好幾次,我都沒去,沒給他一點面子。這些都是事實,老實説,我心裏也存了一分學生學習差不願吃飯的念頭。我百口難辯,無從解釋,只好一個勁地道歉。但人已傷了,事情已經無法挽回,儘管這不是我的本意,但將心比心,我還是感到難過。

我後來對請吃飯就多了個心眼。能推掉的儘量地推掉,把道理講明白,説透徹。實在推不掉的,就答應。因為有時吃飯,也是對人家的一種體諒,一種理解,一種尊重。我安慰自己,不是有句俗話叫“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嗎?吃了,對方的心願也就達成了,就心安了。何必人為地引起一些誤會,製造一些麻煩呢?

其實,就我而言,吃飯不吃飯都一樣,該做的事我一樣地會做,都會努力地去做。領其事,負其責。我做人一向如此。但別人不是你肚裏的肥蟲,未必會這樣想。

仔細想想,社會風氣如此,一個小小的老百姓,能夠逆社會潮流而動嗎?“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只有高人隱士才有如此的瀟灑,小小百姓是可望而不可即,效仿不得的。不隨波逐流,就是另類,會被一般人視作故作清高,看成不近人情。果真如此,那生活中將寸步難行。這就是社會的潛規則。一個人,要麼是規則的制定者,要麼是規則的服從者,別無選擇。規則的制定者,就是能夠左右社會生活的一世之雄。我有自知之明,自己的生活都常常弄得一團糟,左右不了,只能老老實實地做個規則的服從者,當個順民。

有些飯難吃,吃不下嚥。請吃的人,有攀比的念頭,見別人請了,怕委屈了孩子,也不甘落後。可憐天下父母心,我也是做父親的,孩子也是從國小到國中、高中、大學,一路這樣走過來的,我自己也踮起腳為過人,我能理解。正因為如此,我時常感到自己像條吸血蟲那樣可惡。但越是這樣,我還越不能拒絕。這是請吃飯的人一個美麗的夢,君子成人之美,何必定要掃他人的興呢?況且,別人憑什麼相信你?吃飯,這至少是個理由。

一次,有人請吃飯,考慮是個關係户,就爽快地答應了。飯桌上,請客的人喜不自勝。他的邏輯是,答應爽快,孩子肯定不差。我聽後哭笑不得。

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人與人之間似乎只存在利益,只有交易。人與人隔膜竟如此之深,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缺少必要的信任。想想,夠寒心的。這樣的飯,即使好吃,又怎能吃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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