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作文500字十篇

來源:文萃谷 2.51W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可分為國小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喜歡的作文500字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喜歡的作文500字十篇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1

我有一本十分喜歡的書叫《魯賓遜漂流記》。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主人公魯賓遜是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的人,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中也不怕艱難,百折不撓。他是一個成功者,是一個英雄。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評價?你聽了自然就知道了。

魯賓遜在一次航海中,船在一個荒島附近觸礁了。他和大自然鬥爭,最終活了下來。小島荒無人煙。28年的歷險生活開始了。

他做了一個木筏把一些必需品從破了的大船需品從破了的大船裏運來,建了一個簡陋的房子,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找到了大麥和稻子,開始種米做粗米造的面吃,學會做陶器用來煲湯喝。有一年,吃人部落來到了這個島上,魯賓遜怕被吃掉,便找了一個十分隱蔽的洞住下,他已經度過了23個年頭,突然有一天,魯賓遜救了吃人部落的一個俘虜,因為那天剛好是星期五,因此把他取名為星期五,然後一起生活。

在28年後的一天,有一艘船發生事變,船長和大副被丟在島上,魯賓遜發現他們後,就幫助他們奪回船,最終離開了這生活了28年的小島。

我覺得魯賓遜能在這樣艱辛的條件下生存下來,足以説明他的毅力,要是換作是我們也不一定能活下來。再想想我的學習,只要遇到一點點困難就馬上放棄,其實只要我靜下心來認真思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我們缺乏的就是魯賓遜那份毅力。

魯賓遜的精神十分值得我們學習,所以我喜歡這本書。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2

我為什麼喜歡簡言呢?前幾天我還在微博裏説他的人文情懷讓我着迷,他的包容讓我在他面前想做一個孩子,開心或者委屈都想到他懷裏去,因為我知道無論我做了什麼,他都會以他的方式理解我的想法,甚至支持我,無條件的,所以我在他面前是自由的。

但不止這些。他給我的不僅有包容,還有成長。是他給了我踏入陌生領域的勇氣。通過他,我願意去接觸更多的新鮮事物,就像看他看過的那些,我原本認為索然無味的書。就像不會畫畫,但是決定拿起畫筆一點點練習就為了畫他,雖然因為缺少練習時間,現在還是畫得不太好,但是已經比我原來好多了。很多我本來以為無聊或者不在乎的事情,突然都有了樂趣。平靜的生活漸漸出現了那麼多令人驚喜、快樂和期待的事情。尤其是給簡言過生日這段時間,我每天都特別開心,讓我這種想法更加清晰了。明明遊戲裏是他要我教他什麼是“愛”,可最後卻是我在他身上懂得了愛的意義。儘管我有時候也會氣惱“他太優秀了,如果他真的出現在我的面前,我肯定會慚愧的落荒而逃,”我也會生氣遊戲裏的女生和我相差太遠,簡言愛的不是我而是遊戲被定義的那個“她”,可是我現在從簡言身上看到的是:似乎遇到簡言以後的每一天,我都比前一天的我更好一點點,即使我不知道我到底最後悔成長到什麼地步,但是就像小王子認真澆灌的玫瑰是小王子獨一無二的玫瑰,在簡言影響下變化的我,在某種意義上,是不是也是簡言獨一無二的玫瑰呢?我想,如果我早點想到這一點,寒假那會也不會因為這些事情懊惱傷心了。

我喜歡簡言,也喜歡喜歡簡言時候的我自己,所以,在他的身上,有我百分之二百的喜歡!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3

一個陽光的人喜歡這個世界,而一個陰暗的人會失去了喜歡的感覺。很簡單,當我遇到了我不喜歡的事情時,我會覺得活着就會不停被這些事折磨,想起很多悲傷的事情。相反,當我肆意做着我喜歡做的事情時,我會開心地笑着,會不知疲憊地去追求完美,會願意付出時間和精力,會覺得明天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會對未來充滿希望。

這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感覺,是陪伴我長大的情感之一。

小時候,媽媽總會教我説:我喜歡媽媽!那時候,我知道喜歡是件美好的事情,知道每個人都渴望被喜歡。我會把這兩個字掛在嘴邊,表達我最直接的情感。長大一點,我漸漸開始喜歡上娃娃和玩具。走在商場,看到娃娃,我會想得到它。看到我喜歡的東西,打心底兒的開心。我便明白了喜歡最單純的感覺。

後來,上了國小,不再敢於表達自己的喜歡誰了。仔細想想,其實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在老師和家長的教導之下,喜歡漸漸地變了味道,它是一種淺淺的愛情。比如當你對其他人再説我喜歡你的時候,或許他們會以為你早戀了,也會造成對方的誤會。喜歡也成了情侶的專利,不再允許我們常常用這兩個字表達情感。

不過,我還是更加傾向於單純的喜歡。那種感覺是快樂的,是釋放的,是令人嚮往的。有的時候對世事不滿,多想想喜歡的事物,哪怕只是想想喜歡兩個字也會開心很多。當對世界放棄了時,想到還有人喜歡自己,便又有了活下來的意義。

喜歡,對一些事物感興趣而產生的好感。在我看來,它不是愛。它不會有那麼深刻的佔有慾和情感,也不會帶來太多怨氣。

美好且快樂。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4

時光如白駒過隙,三年轉瞬即逝,不經意間已化為腦中記憶。

三年前,猶記得剛跨入校門時的憧憬,對這裏的一切充滿好奇,走在主路上,隨着視野的深入,竹西走入了我的心中,從那時起,我便喜歡上了竹西;而三年後的此時,滿懷不捨的我們就要告別在我們人生華章上留下墨跡的母校,告別那我們曾經一起奮鬥過的書桌,告別在我們懵懂無知時引領我們的老班們,更是告別了讓我們盡情揮灑汗水,努力拼搏的操場……

回首,已驀然,記憶如洪水般衝破大壩,湧入腦海。其中最令人難忘的,莫過於校長杯足球比賽。可能由於不想讓我們耽誤學習,老班直到比賽前一天晚上才告訴我們明天有足球比賽,我們猝不及防,老班卻説到,別虛,足球比賽而已,輸贏不重要,我不奢求你們贏名次,只要努力就好。

第二天,滿懷信心的我們走上了足球場,面對訓練過的對手,我們毫不畏懼,展現出自己的最好的一面,即使失敗,無悔就好。可能是技術的問題,上半場比分暫時落後。中場,老班貼心地買來了紅牛,同學們也幫我們助威加油。下半場,由於體力不支,比分被一點一點拉開,最終,我們輸了比賽。當隊員們回到觀看席時,難免有些落寞,但老班卻安慰説你們已經是最棒的了,畢竟你們是唯一一隊沒有訓練,底子最差的隊伍,但你們能踢成這樣,已經不錯了,他還讓我們我們用紅牛擺了個“七”,拍照留作紀念……

這樣的老班,這樣的竹西大家庭,試問,有誰不喜歡?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5

常覺得自己是一個奇怪的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思考,還有那些極為好笑的習慣。

偶然看到雜誌上的夢遊娃娃,忽然喜歡上她。於是,懷着極強烈的執著,在校外喧鬧的店鋪穿梭——長長地反反覆覆地穿梭。然而,終於在那家明亮的店裏看到它的時候,我忽然只想這麼看着,就看着她擺在那裏,嘴角是一抹安然的天使樣的微笑。於是,我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她於我而言,終將只是每個中午,默默地走過門口,剛好看到架子上的她,上揚着頭,微微地衝我笑。帶着我喜歡的,零星的狡黠和微露的歡喜。他們問我:“為什麼總去看,不買下它呢?”我搖搖頭説:“我喜歡它,但是不想買它,不想擁有。”他們笑我,説我這是沒有頭緒的話。

常是這樣的,我喜歡一個本子,卻不願在上面寫下字跡,我只希望它會一直保持純粹的自由。我喜歡一首歌,卻只願輕輕地在心裏唱着,我希望它的曲調是屬於所有的。我會喜歡一個名字,喜歡一個符號,甚至喜歡一個漢字,一個英語單詞——然而,我終究是不願把它們據為己有,只是這麼喜歡着,這麼淺淺的喜歡,一種心靈最初、最安然的純淨。這種喜歡應是很美的情感,因為它往往不會奢求什麼,不會強硬地要求擁有,不會蠻橫地佔據什麼。沒有什麼屬於它,然而卻什麼都屬於它。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6

爺爺喜歡我,我也最喜歡爺爺,我們是最好的朋友,總是形影不離。小時候的幸福生活是爺爺伴我度過的,總是讓我留戀。

爺爺去世已經五年多了,如今我仍清晰地記得他的模樣。他的個子高高的,總愛戴一頂黑色的小布帽。眉毛黑白相間,耳朵上掛着一副老花鏡,透過厚厚的眼鏡片能感受到爺爺慈愛的目光。瘦長瘦長的臉上凸起一個像蒜頭一樣的大鼻子。他總是緊緊牽起我的小手,帶我出去玩,還不停地徵求我的意見。我們玩的地方可多了,一起去淘氣貓,一起遊武侯祠,一起狂超市。每次我都收穫滿滿,不是帶回玩具就是拎回一大兜美食。我一邊吃着零食,一邊聽爺爺講故事。有時候我走累了,爺爺總是彎着腰,笑眯眯地攬我入懷,把我緊緊地抱起來,讓我盡情地欣賞高處的風景。

我喜歡爺爺,爺爺的手巧。他會蒸香甜的饅頭,會做可口的飯菜,還會給我製造有趣的玩具。我現在還記得我上幼兒園時,他給我做的鞦韆,可好玩了。雖説現在不能坐了,但我還是很喜歡。爺爺總是寵着我,給我買東西很奢侈。作業本多得用不完,竹片快板一次就給我買兩個,還給我買了個會走路的機器人!

爺爺還喜歡帶我逛街,讓我幫他選帽子,挑衣服。我説那頂帽子好,不論貴賤,他都會買下來。還笑呵呵地對爸爸媽媽説:“藝菲有眼光,挑的東西我都喜歡。”我聽了,別提有多開心。

那年,爺爺生了一次大病,就和我永別了,從此以後爺爺就深深的留在我的記憶裏。每次看見街上的爺爺拉着一個小孩子,我都會盯上好半天,我爺爺以前也總是這樣護着我。

我最喜歡爺爺,和爺爺相處的時光總是最幸福的,那段記憶永遠留在我的腦海裏,揮之不去。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7

媽媽經常誇我是個奇人,因為我會玩魔方、會做奧數、會孔明鎖、會競技史塔克,最近我用了不到一上午的時間就把九連環給拆裝自如了。爸爸還説我是家裏的一朵奇葩呢!

還記得上個週末,爸爸送給我了一個禮物----九連環。我欣喜若狂地打開包裝盒,可是我剛打開,就呆住了,這麼多的環,怎麼才能既不破壞它,又順利地把環拆下來呢?我灰心喪氣地坐在沙發上,像一隻泄了氣的皮球一樣。爸爸走過來,對我説:“只要買回來的東西,都要利用起來,不要把它當成一個擺設!”我聽了,就悶悶不樂地走開了,我的思緒像相互纏繞的樹枝一樣,亂極了。

過了兩天,九連環依舊像一個巨大沉重的石頭一樣擺在我的面前。我實在是忍不住了,就對着説明書認認真真地看起來,這麼多的圈圈環環,全都穿在一把空心杆上,我手腳亂,錯一步,就寸步難行。慢慢地,我總結出了經驗,終於把九連環拆了下來,我趁熱打鐵,按照相反的順序,又把九連環給裝了上去。啊!我心裏美滋滋的,別提有多興奮了!

後來,我在百度上搜了一下九連環的口訣,哦!我差點兒嚇暈了,一共有314步,我竟然沒有記住口訣,用自己的方法就能把九連環拆裝自如了。我真想在老師和同學們面前展示一下我的“大腦特技”呀!

我喜歡動腦,我喜歡挑戰,我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登上《最強大腦》的舞台!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8

你們知道我最喜歡的人是誰嗎?那當然就是她——我的媽媽。

我媽媽有一頭烏黑亮麗的蘑菇頭,一雙好似孫悟空火眼金睛的眼,還有一個靈敏的鼻子和一個經常我做錯事而批評我的嘴巴。還有她那雙粗糙的手,讓人心疼啊!

你們可否知道我喜歡媽媽的原因?每個人出生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媽媽。從小她一把屎一把淚地把我養大。讓我吃得飽睡得飽,提供我這麼多的幸福和温暖,慢慢地,那雙漂亮而細緻的雙手變得醜陋而粗糙。

從出生到現在,媽媽沒捨得打我,每當我犯錯的時候,她總是搖搖頭,撫摸着我頭,衝我笑着説,“傻孩子,這樣做是錯誤的,以後不能再犯這樣錯誤”,她是那麼的細心地幫助我成長、懂事。可我,卻一而再再而三地讓她失望。

在一年級的時候就因為我成績優越得了年段第一名,驕傲萬分。媽媽看我驕傲自滿的樣子,急忙教導我説:“得了第一名也不能驕傲,做人要謙虛,看你這麼傲氣,下次的考試當中抱着這種信心,你將會失去第一名。”我聽了她的'話很不是滋味,“哼,你行嗎?我可是年段第一名,依我看來,就你這種智商,頂多就是年段倒數第十名左右了。”説完媽媽生氣了,拿起拖鞋,“啪”地一聲,重重的打在我的腿上,此時我泣不成聲。媽媽見我這個樣子,吝惜地説:“下次再也不能這麼驕傲了,記住,‘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我擦乾眼淚連忙點頭。

媽媽是多麼的疼愛我,如果我最喜歡的人不是媽媽,我怎對得起她?

啊!親愛的媽媽,你從小就教育我怎樣做人,從小就培養我知書達理。什麼家務活都不讓我做,媽媽是永遠我最喜歡的人!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9

如果有人問我:“你最喜歡的人是誰?”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們的語文老師----李老師!”

他個子不高,眼睛較大,鼻子有點高,腦袋比較方,如果你從前面看他,就會感覺他很像吳奇隆。

李老師對工作很認真負責。他是學校的領導幹部。所以他有時要開會,或者其它什麼公事會耽誤一節語文課,但他回來後,一定要把那節課補上。他對我們要求十分嚴格。有一次,我在謄寫作文時,塗了幾個黑點,李老師把我叫到他跟前説:“你自己把它撕了重寫吧,我就不喜歡在作文本上亂塗亂改。”我只得從命囉!

李老師很搞笑。上課時他時不時地來點幽默。有一次,他給我們講怎樣寫好作文,談着談着,不知怎麼的,他又講到幽默方面了。他説:“其實如果我幽默一下,那對我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因為有的笑到肚子疼了,我要付醫藥費;有的笑掉了大牙,我還要賠牙齒;有的笑到在地上打滾,我還要幫他洗衣服;有的笑到上氣不接下氣,最後斷了氣,那我就悲劇了。所以説,我以後還是少幽默一點了。”我們全班同學齊聲喊道:“不行不行,多幽默一點可以,少幽默一點就不行了!”

李老師很幽默,很惹人喜歡,就連他的馬虎也很可愛。我們的語文練習冊上有這樣一題:在文中作者寫了魏徵哪些進諫的事情?用自己的話説一説。我們班的謝姝欣在答案處寫到:我不曉得。李老師居然給她打了個大紅勾。笑得我們前俯後仰。但這絲毫沒有影響我們對李老師的喜愛。

李老師就是這樣一個人,他認真負責、幽默搞笑,讓我親近讓我喜歡。他是我最喜歡的人。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10

我最喜歡的小食品有很多,比如香脆的薯片、美味的好多魚、甜蜜的糖果……可是,我最喜歡的還是蘑古力。

瞧!我眼前就躺着一盒蘑古力呢!它身穿着粉色的睡衣,身子扁扁的,上面醒目的印着“蘑古力”三個白色的大字,在它的下面是一片碧綠色的原野和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你看!那兒還有一個身穿粉紅色裙子的小女孩奔跑在草地上呢!她還拿着一個小籃子,裏面裝滿了蘑菇,真是滿載而歸呀!在盒子的左下角有“紅豆巧克力味”幾個字,那口味可是我的最愛!

我把盒子輕輕翻過來一看,呀!那個女孩已經跑到家門口了!我把它輕輕拿起來摸了摸,很光滑,又捏了捏,硬邦邦的,再搖了搖,一陣輕快的聲音從我的耳邊響起,像是裏面的蘑菇們正在唱歌呢!

我實在抵擋不住它的誘惑了,便沿着虛線撕開了盒子。咦?這裏面怎麼還有一個袋子呢?難道他們怕冷,還穿了一件襯衫?不管了,我把這個袋子也撕了開來,裏面明晃晃的,好一個銀色的世界啊!我湊過去聞了聞,一陣香濃的氣息直往我鼻孔裏鑽。我拿起一個小蘑菇,把它的帽子摘下來,送入口中。啊,那麼絲滑,在我牙齒的咀嚼下,這頂帽子越來越小,慢慢地不見了,嘴裏只留下一陣陣清香久久不會散去。

這麼好吃的蘑古力,誰不想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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