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好的作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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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怎麼寫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以愛好的作文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以愛好的作文四篇
以愛好的作文 篇1

自從二年級一次偶然的機會看見了張老師的毛筆書法作品後,毛筆書法便在我幼小的心中紮了根,三年級的書法課便正式讓我和毛筆書法結了緣,我愛書法。

第一節書法課,老師給我們講解了中國文字發展的歷史。原來,我們祖先在6000多年前就已經使用甲骨文了。老師請我們猜兩個字,第一個水字我一下子就認出來了,因為它就像流動的溪流。第二個字,老師啟發我們,太陽把下面烤得起了火,而一個人還手持火把在上面跑。我們馬上就聯想到了“熱”字。多形象啊!那時候的甲骨文,已具備了中國書法藝術的基本要素:用筆、結構、章法等。從此以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國書法藝術的無窮魅力,我愛上了祖國的書法藝術。

中國書法藝術強調“修身養性”,所謂“筆品即人品”。創立“顏體”的大書法家顏真卿,他的楷體雄偉莊嚴,堂堂正正,如同偉丈夫,而他也以崇高的人格輝耀千古。他一生正直淳樸,是大唐的中興之臣,被稱為“書聖”的王羲之,他的行草飄逸空靈,至今無人能及,“草聖”張旭,他的草書奔放豪邁,大氣磅礴,這都和他們無拘無束、擁有自由的心靈有關。能達到這種境界的人多了不起!

我酷愛書法,喜歡練字,為了能讓我的字更上一層樓,我總是堅持不懈,雖然得不到媽媽的支持,但我總是把媽媽扔出門外的毛筆、大楷本偷偷撿回家,媽媽總認為只有成績好才是最重要的,可我卻總堅持在閒暇之餘偷偷的練字。如今,我已是一名六年級國小生了,雖然比不了大書法家,但我卻對自己的點滴進步感到由衷的欣喜。

辛苦的勞動讓我享受到了成功的喜悦,給我帶來了學習的動力,它讓我陶醉在字香中,讓我在一筆一劃中感受書法的樂趣;他讓我歡喜,讓我在勤學苦練中得到成功的滋味。

以愛好的作文 篇2

愛好,可以説是每個人的“習慣”,每個人的愛好可能非常普通,也可能十分奇異。千千萬萬的愛好之中,或許每一種都可能成為你一生前進路上的一個永遠忠實於你的東西。他會永遠住在你的腦海之中。

我的愛好之一是喜歡看各種帶有科幻、恐怖、離奇、科學感的書。

有一次,我在家裏看書,父母都到外面去了。我自己在房間拿着我爸爸新給我買的書——科學探索者3《從細菌到植物》。我拿着書放在書桌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那時,我似乎忘記了時間的存在,父母早已幫我弄好了午餐。可我的眼睛似乎控制了我的意識,我的眼睛幾乎可以説是一刻都沒有離開過那本書,我甚至忘記了我的存在,那時的我只知道把所有的精力花在這本書上。

就這樣,我深深地看着,入迷地看着……我剛看完不久,就發現已經兩點半多了,我才知道我連飯都沒吃。正巧此時爸爸媽媽就回來了……

愛好,是人終身的伴侶、玩伴,但與此同時還需要一把即複雜又簡單的鑰匙將它開啟。

以愛好的.作文 篇3

最近天氣驟然升温,原先擺在我家陽台上的花草都被爸爸搬了進來,他還一個勁地説:“別把它們給熱壞囉。”家裏就像是在搞花草展覽。説起種花,那可是爸爸的一大愛好。

平時,只要一有空,爸爸就會精心擺弄他的那些花花草草,修枝、培土、澆水、施肥,搬進搬出,忙得不亦樂乎。他每次不回家時,總要打電話提醒我們別忘澆水。

有一次,外婆來了,以為那盆棕竹要澆水,就一口氣把一瓶水全倒了進去,結果,爸爸回來看到後哭笑不得,心疼了好久。

每次和爸爸出去,總會去花鳥市場逛逛,買上幾盆好看的花草回來種。可有時,爸爸種不活那些花草,卻不甘心,還要去買,直到種活為止。有一回,我和爸爸去宜興,買了許多茶壺、工藝品,已經夠重了,他還非要買兩棵榆樁,回來時左一棵,右一棵,害得我也得拿許多東西。

爸爸總説:種花的學問深着呢!要靠自己動手摸索才能掌握花草的生長規律。一盆花,一盆草,經過你的精心培育,開花、成長,這過程本身就是一種享受。種花可以陶冶情操,你看,門口玄關放一盆綻放的花卉,客人一進門,就會感到心情舒暢;客廳用造型奇異的樹樁點綴,顯得生機勃勃;書房則配以常年綠色植物,如吊蘭,君子蘭等,温文爾雅。

爸爸真是個種花迷呀!

以愛好的作文 篇4

唱歌,是我的興趣;唱歌,是我的幸福;唱歌,是我的快樂!我深深的愛上——唱歌!

説到唱歌,我可以唱得滔滔不絕如江河大水,我可以唱到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我可以唱得琅琅上口,我“唱的”比説的好聽。

只要出門到户外,我隨時隨地如行雲流水、任何時刻都有歌聲在我耳邊繚繞,我也會隨着音樂的節奏不停的哼着,哼着。讓我忘卻周遭一切的煩惱。

平常的我雖然像瘋婆子一樣鬼吼鬼叫,但是一説到唱歌我就判若兩人。我的歌聲可以扣人心絃,讓悲傷的人變得神采飛揚;讓寂寞的人不會覺得孤單,讓快樂的人不自覺的手舞足蹈。我可以唱得渾然忘我,大家也聽得如痴如醉。

唱歌有極大的好處,就是不管你唱得怎麼聲嘶力竭、五音不全,只要你自己百聽不厭,就可以紓發內心深處的不愉快,總是可以自得其樂,但是千萬不要開一場自己的個人演唱會,免得場面會變成曲“中”人散,那可就糗大了呢!

唱歌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不管是唱得讓人叫苦連天、驚天動地,或是唱得黃鶯出谷,乳燕歸巢。不管如何,每個人的歌聲都是最特別的、獨一無二的。只要努力、只要有興趣,歌聲就算再難聽,也可以從荒腔走板,變成令人百聽不厭,如“大珠小珠落一盤”般清脆悦耳呢!

每當我看到跟唱歌有關的節目,我都會忍不住停下來看個兩、三分鐘才轉枱,甚至是看得不能自己,也跟着唱起來。由此可見,我有多熱愛音樂了吧!

唱吧!唱吧!唱出自信滿滿的歌聲,絢爛耀眼的神情,得意洋洋的丰采,不甘示弱的心態,特殊不凡的味道。這就是我的最愛——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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