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原貌與格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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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大學》發明儒家內聖外王之旨,在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從“格物致知”開始,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條理非常明晰。但遺憾的是,最為重要的“格物”的傳文,卻因“闕簡”而古義亡失。後世關於“格物”的解釋層出不窮,莫衷一是。甚至有人認為:“根據《大學》原文,它本身只是開示儒家‘內聖外王’的進階程序的綱領,並沒有確定格致誠正修的具體涵意,沒有明確地表示‘格物致知’的意思。……因此難以説誰更符合《大學》之原義,學者若再於此作糾纏批評,則甚屬無謂。”①但很難想象曾子會對如此重要的一個問題懸置不決,使之成為後人聚訟的淵藪。哲學研究不是接受美學,無論後人有多少闡釋,“格物”在曾子那裏只能有一個確定的意旨。所以這個問題還有繼續研究的必要。

大學原貌與格物作文

“格物”説之所以成為一個問題,主要原因在於《大學》原文的“闕簡”。而“闕簡”是程朱在整理漢唐原本《大學》時“發現”的,此前並沒有“闕簡”一説。至於程朱的整理是否恢復了《大學》原貌,這又是一個問題。我們不妨暫且丟開朱熹《大學章句》,從漢唐原本入手,看看“格物致知”的傳文究竟是如何遺失的。

《大學》的結構分為前後兩部分。前一部分是經文,後一部分是傳文,是對經文的逐條解釋。我們先看經文: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這是一個非常嚴密的理論體系,朱熹把它歸納為“三綱領、八條目”。三綱領即明明德、親民和止於至善。八條目即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南懷瑾在《原本大學微言》中又拎出一個“道”字,與三綱領合稱為“四綱領”。其實,道是經文的主題,應當單提出來。於是,《大學》經文的結構就可以歸納為“一主題、三綱領、八條目”。這樣做並非有意標新立異,而是要理清《大學》的文理結構。因為《大學》後半部分有一段歷來歸屬不明的文字,其實就是大學之“道”的傳文。

接下來看傳文,為醒目起見,重在提綱挈領,用省略號代替了一些枝節性的文字: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故君子必誠其意。

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康誥曰:“克明德。”大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社會文化論文《大學原貌與“格物”本義考》。”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詩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此謂國不以利為利。

以義為利也。

按理説,《大學》傳文的行文次序應該與經文一一對應,不容紊亂。可是我們一眼就會發現,緊隨經文的卻是邏輯上不前不後的“所謂誠其意者”,而這段傳文的正確位置無疑是在“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之前,所以漢唐原本存在錯簡是不容置疑的。

關於錯簡,李零説:“漢人講‘章句之學’,章句和章句組合不同,對文意理解有再創造。前人對此不明,每把‘章句蒙太奇’叫‘錯簡’,這是校勘學上的大謬。因為整過竹簡的人都知道,一條簡和一條簡拼錯,正好文從字順,那可太不容易(除非不顧文意,強行突破),簡直就是lottery(刮刮樂)。”②所以,《大學》的傳文錯簡錯得如此“文從字順”,確是很奇怪的事情。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猶如郭店楚簡《老子》甲乙丙三本,這是由於後人“精心整理”所致,而整理者必是曾子後學無疑。

那麼曾子後學為什麼會把《大學》的傳文調整成今天這個樣子呢?可以想見,“他們”在整理傳文部分時,應該和我們今天一樣,首先注意到針對於八條目的“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這樣的通用句式,但卻最終沒有發現“所謂致知在格物者”這一條。檢視“現存”的傳文條目,依照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的次序,最靠前的只能是“所謂誠其意者”,所以就把誠意的傳文整段提前。整理者沒有注意到三綱領也是有傳文的,因為他們同樣沒有發現“所謂明明德者”這樣的文字標記,而親民在後文中甚至變成了“新民”,更增強了隱蔽性。③他們更沒有注意到大學之“道”也是有傳文的。在他們看來,這些“漫無歸屬”的段落都應該是“誠意”的傳文,今人南懷瑾即是如此理解的。經過這一調整,誠意的傳文反而凌駕於一主題和三綱領的傳文之上了。這是一次人為製造的錯簡,形成了漢唐原本《大學》。

程子在閲讀漢唐原本《大學》時,高明地辨別出“克明德”、“作新民”“惟民所止”這幾段文字就是三綱領“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的傳文。於是曾子後學把“誠意”傳文前置的錯誤就非常明顯了。但程子同樣沒有找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這一條目,可他覺得至少它應該在“誠意”的傳文之前。往前一看,經文中“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似乎是沒來由的半截子話。“知之至也”讓他想到了“物格而後知至”,這“無疑”就是“格物致知”傳文的“殘簡”,是“格物致知”説的`總結。於是就把這一片“殘簡”與誠意的傳文一起挪到了後文“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之前。至於“此謂知本”四個字,“程子曰:衍文也。”其實,“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是經文的最後一句,承上總結天子庶人皆以修身為本,不可割裂。再説“知之至也”的“至”是極致的意思,與“物格而後知至”之“至”不同。如果真的是“物格而後知至”的傳文,應該説“此謂知至”才對。可見程子在整理的第一步———經傳切分上已經犯了錯誤,人為地製造了幾枚“闕簡”、一枚錯簡和四個字的“衍文”。

接下來程子發現,三綱領的傳文之前還有“切磋琢磨”一段沒有歸屬的文字,他沒有意識到這是大學之“道”的傳文,想來想去把它移到三綱領的傳文之後,朱熹便順勢視之為三綱領的總結:“引詩而釋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於至善。”這樣一來,曾子以本段總釋大學之道的用意就被埋沒了。可見程子在整理的第二步又犯了一個錯誤,製造了第二處錯簡。

最後,程子注意到,三綱領的傳文之後,還有一段孔子論訟的文字,不好安放———“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他回過頭來檢視經文,發現有幾句話似乎可以與它對應:“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他覺得,《論語》中“無訟”與“聽訟”是治本與治末的關係,因而這段話應該是解釋“本末”的。朱熹承其意而下批語:“右傳之第四章,釋本末。”但是,“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在經文中並不是綱要性的句子,它不過是三綱領和八條目之間的過渡句,強調為了實現三綱領,要“知所先後”,語意極明,根本用不着專門加以解釋。再説經文中“本末”的意思是以修身為本,以平天下為末。有本有末,所以要“知所先後”;而“聽訟”一段文字是以使民無訟為本,以聽訟為末。有本則不必有末,所以要“知本”。二者説的完全是兩回事,無法對應。可見程子在整理的第三步又犯了一個錯誤,張冠李戴。

漢唐原本《大學》經過如此一番傷筋動骨的調整,再加上朱熹“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變得面目全非。從此“格物”之説徹底沒有着落,成為千年難解的公案。

下面我們試着以經文“一主題、三綱領、八條目”的結構線索為提綱,對漢唐原本《大學》的傳文重新進行整理,以期恢復第一次錯簡之前的本來面目。其實只要把曾子後學的調整取消就可以了,讓“誠意”的傳文再回到“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之前,一步到位。如此一來,經傳的次序便一一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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