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我做對了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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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這件事我做對了】

這件事我做對了800字作文

打開記憶的窗扉,總有一些事情令人難以忘懷,它們如同一顆顆晶瑩剔透的寶石,都散發着自己獨特的色彩。我在這些寶石中搜尋着,總希望能找到那一顆最大、最美麗,有着最絢麗色彩的寶石。我不停地尋找着,終於,我找到了它。

那是國小二年級的夏天,天氣非常悶熱,那種感覺,我至今還記憶猶新。一天,我在校園裏走着,無意間發現牆角似乎有什麼東西在飄動,這引起了我的好奇。我快步走了過去,發現居然是一張一百元的鈔票。我欣喜若狂,已經忘記了當時的悶熱,心裏想:反正別人也沒看見,乾脆歸我得了。我向四周望了望,快速拿起錢,往褲兜裏一塞,裝作沒事人似的走了。還沒走多遠,我突然停住了腳步,我想起了老師的諄諄教導,想起了父母的教誨,一種矛盾的思想令我痛苦萬分。

我的內心掙扎着,到底是該拿還是不該拿呢?兩種聲音在我腦海中“開戰了”。一個聲音説:“拿吧,拿吧,反正沒人看見。”另一個聲音説:“不行,這是不道德的行為,老師和父母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不能貪小便宜。”最終,邪不勝正,我將錢送到了大隊室。當我講明情況後,大隊輔導員還誇我是個誠實的好孩子。

我回到班裏後,班主任把我叫進了她的辦公室。原來,大隊輔導員給班主任打了電話,向她説明了情況,還反覆強調要大力表揚我。老師問我:“當你撿到錢時,你有沒有產生拿走它這樣的想法?”我的冷汗冒了出來,思考片刻後,我如實交待了事實,老師並沒有批評我,反而表揚了我,還給我講了許多誠信的道理。當有的同學説我傻時,我用老師的話反駁了他們,令他們啞口無言。

誠信是做人之本,立業之基。八歲時發生的這件事深深地印刻在我的心裏,它時刻提醒我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不要貪小便宜,永遠做一個正直、誠信的人。當我再向別人説起這件事時,我可以自豪地説:“這件事我做對了。”

【篇二:這件事我做對了】

在我的腦海中,有一件事我做對了。有人説“愛心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陽光,使貧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間的温暖;愛心是一泓出現在沙漠裏的泉水,使瀕臨絕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愛心是一首飄蕩在夜空的歌謠,使孤苦無依的人獲得心靈的慰藉。”我做的事就是關於——愛的。

那天晚上,我發燒了。姐姐就陪我去醫院掛點滴,掛完點滴後我們就回家了。在回家的途中,我突然感覺到我的腳踩到什麼東西了。我把那個東西撿起來一看,原來是一隻手機啊,有人還在不斷的向這隻手機打電話。就在這時,我想起了老師對我説的一句話:做為一個少先隊員就要拾金不昧,撿到了別人的東西不能佔為己有,要找到失主交還給失主。

於是,我決定在撿到手機的地方等失主來拿回自己的手機。可是,我等了很長的時間也不見失主的來到。我有點想放棄了,於是姐姐對我説:“如果你放棄了等待失主,那麼失主又會怎樣的着急呢!”我這麼一想,也對。但是我該怎麼辦呢就這麼在這裏乾等下去嗎?就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一對非常着急的夫妻向我走了過來,問我:“有沒有看到一隻外殼是銀灰色的手機,還有人在不斷的向手機打電話?”

我看了看手中的手機,和她描述的一摸一樣。然後,我一邊攤開手讓她看我手中的手機,一邊問這位阿姨:“這是你要找的手機嗎?”那個阿姨激動的説:“是的,是的!這個手機就是我要找的手機。”於是,我就把手機還給了這對夫婦,我還為了以防萬一叫那對夫婦給這個手機打了一個電話。確認這個手機是他們的之後,我就把這個手機還給了他們。他們為了感謝我為他們找回了手機,還給我一百塊錢表示感謝。但是,我沒有收他們的錢,還對他們説:“不用了,這是做為一個少先隊員應該做的!”那個阿姨還問我:“你是哪個國小的?讀幾年級,在哪個班?”“做好事,不留名。”我對阿姨説。阿姨見我這麼執着,也就不再多説什麼了,説了聲謝謝就走了。阿姨走後,我心中的那塊石頭也就落下了。

做完這件事後,我覺得這件事我做對了!我沒有辜負老師對我的期望,我非常的高興。發燒時的難受一掃而光,彷彿空氣也變的清新了……

【篇三:這件事我做對了作文】

在記憶的深處,藏着許許多多童年的回憶,它們就像一顆顆小星星,密密麻麻的散佈在我的心裏。現在,讓我挑一顆最亮的給你看吧。

記得那是國小三年級的事了。

在那時,我對一些小飾品,或者閃亮的東西有着濃厚的興趣。

有一次暑假,我和爸爸媽媽一起去七寶古鎮遊玩,我們逛着逛着,來到了一家精品店,我比較喜歡飾品,而爸爸媽媽不喜歡,爸爸媽媽看出了我的心思,説:“你逛逛吧,我們在對面的店裏,一會兒你來找我們。”聽了這話,我高興極了,一腳跨進店裏,開始逛了起來。突然,一個精緻的水晶飾品映入我的眼簾,我愛不釋手,想去找媽媽來給我買,一看價格,暈!360!天哪,一個飾品,360!哦,水晶的嘛。我放棄了讓媽媽給我買的想法,媽媽平常很節約,花一百塊買個化粧品也會心疼一下,更何況這是個360的小飾品,僅僅一個小飾品而已,媽媽一定不會同意。什麼?可能同意?我確定一定以及肯定她不會同意的。但是,我確實是非常喜歡。怎麼辦呢?

一個壞念頭閃過我的腦海——偷偷拿走!對!就這麼幹!我東張西望的看了看周圍,沒有人注意,啊哈,太好了。我順手牽羊,“牽”走了那個飾品。我若無其事的走出商店,站在門口的那個售貨員阿姨,看了我一眼,看得我心虛了。我紅着臉走出了商店,回頭一看,媽媽呀,每一雙眼睛都盯着我看,好像都在説,你是個小偷。

我的腦海裏出現了一個白衣小人和一個黑衣小人,黑衣小人説:“你拿走吧,免費的水晶,不要你不是傻嗎。”白衣小人反駁道:“誠實無價,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還不懂嗎。”黑衣小人又説:“自己喜歡的東西,幹嘛不要。”白衣小人又開口了:“你想想,以後自己的檔案上就有了這麼一句話:張藝涵,三年級時偷過一個高價飾品。你出去考中學的時候,不覺得害臊嗎?”我猶豫了一下,從口袋裏掏出飾品,跟門口的阿姨説了聲“對不起”,把飾品還給了阿姨。商店裏的人們都向我投來讚許的目光。

這次,雖然我沒有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但是,我沒有感到絲毫的後悔,只有一種感覺:這件事我做對了。

【篇四:這件事我做對了】

星期天,陽光明媚,風和日麗,我與好朋友上街購物。我們來到飯廳,先“搓”了一頓,吃飽喝足,結賬出門。在去公共汽車站的路上,卻發生了一件出乎我意料,意想不到的事。

我們談笑風生,慢慢地走向車站,突然,看見左前方有人圍在那兒,我們本來就是好事之人,自然不謀而合,跑去湊熱鬧了。一看,原來是一個衣衫襤褸的乞丐,拿着破鐵罐,跪在地上,乞討着。像其他乞丐一樣,鋪着一張紙,不過,它上面寫得獨樹一幟,令人看了都會觸發心裏的良心,於是,不一會兒,鐵罐就被花花綠綠的鈔票裝滿了。

我們的良心自然也被觸動了,都蠢蠢欲動,從袋裏掏起錢來。我突然如夢初醒,連忙拉他們:“先別給,你説,這會不會是騙子?”“咋子可能?多慮了你!”

“就是,就是。你看那麼多人都給了,而且還是大人!難道他們判斷能力比你差?”我頓時語塞了,突然我無意間看到在他那破爛不堪的的外衣裏面,既然有一塊金光閃閃的東西!不過,由於很隱蔽,大家幾乎沒看出來!

疑心四起的我繞着他走了一圈,仔細地看着突然,看到他褲帶子鼓在那邊,而且呈長方形,看樣子,可能是個不小的觸屏手機!“哼!”我冷笑一聲,趕緊跑過去:“你們敢和我打賭嗎?”“好啊,看看他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OK!”於是他們幾個先把錢扔過去,然後準備跟蹤他!

好不容易到了晚上,他——乞丐,收鋪了,我們趕緊跟上,只見他七拐八拐,繞到一輛豪華奔馳前,立刻有人恭恭敬敬地下來開門,並幫他換上西服!夥伴們目瞪口呆,要知道,如果他們輸了,要每人賠我30元!我賺大發了!可是他們還不服氣,硬要跟後面看他的房子。於是,他們花血本打了的,跟在奔馳後面。

突然,奔馳在一幢破爛不堪、搖搖欲墜的房子前停下,夥伴們頓時眉開眼笑,誰知,只是司機下來小個便而已,不一會兒,又繼續前行,到最後,竟然開進了一幢豪華得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別墅!“哎,錢太多,不知道幹什麼好了。當個乞丐騙騙錢也挺有意思的……”他們傻眼了,無奈得將錢給我,個個垂頭喪氣,我自然不能要錢,便塞給他們:“我不要,我只想讓你們下次多個心眼!”

哈哈,這件事我做對了!

【篇五:這件事我做對了】

閃閃發亮的東西是美好的。小時候,我對那發光的東西有着強烈的佔有慾望。可是那一次,我面對自己特別喜歡的發光的水晶卻選擇了放棄。時至今日,我覺得自己那次我是做對了。

那是我5歲那年的事了。那天下午,我照例在南禪寺玩耍。猛地,我瞥見了一家賣亮晶晶塑料水晶的店。幾乎是下意識的,我衝進了店裏,開始對着那一堆“水晶”精挑細選。半個小時後,我懷揣一包“晶”品,興致沖沖準備去付錢。可是,當我去摸口袋,準備拿錢的時候徹底懵了:沒錢!我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怎麼辦,怎麼辦?讓我捨棄懷裏的“水晶”,真像割我的肉一樣難受,可我當時又確實是身無分文!

眼看前面付帳的隊伍愈來愈短,離我付帳的時間也不多了。不知怎的,我心中升起了一個邪惡的念頭:在賣主沒有覺察的情況下,悄悄地拿!我暗暗地瞄了四周的人羣一眼,還好沒有人注意到我。我小心翼翼的把那一包“水晶”放在口袋裏,就像以前逛商店沒有找到理想的物品那樣裝作若無其事地準備走出商店。

門口的管理員用眼角瞥了我一眼,覺察到他的目光,我覺得自己的心在加速,十分猛烈的心跳聲連我自己都聽得一清二楚。還好,那人見我是個小孩子很快就收回了他的目光,否則我真覺得或許東西還沒拿到,就我就嚇的不打自招了。這就是心虛嗎?我以後再也不幹這種事了!我在心裏暗暗發誓。

快到門口了,我的心吊到了嗓子眼,忽然我覺得周圍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我身上,好像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個“小偷”,他們正密切的關注着我的一舉一動。站在門欄前,我猶豫了,是出去還是回去?是拿走還是放下?如果出去了,即使我再放回來那也是偷。現在,還有機會改正。在我的心中,偷與不偷正在做着激烈的鬥爭。我設想將來在我的檔案裏將會出現這麼一句話:萬潤歌,小時偷過一包塑料水晶。想到這裏,我不由得我打了一個寒顫。不行,絕對不行!於是,我果斷地跑回櫃枱,從懷裏戀戀不捨的取出那包塑料水晶,把它放回原來的位置。頓時,我從頭到腳都覺得舒暢無比。背後的人羣好像集體向我投來讚賞的目光。

雖然我放棄了那包塑料水晶,但是我不後悔。因為那一次,我戰勝了不好的誘惑,提升了自己的思想層次。這件事,我覺得自己肯定是做對了,我為自己自豪!

【篇六:這件事我做對了】

夏日的午後,陽光剌眼。伴隨着一陣陣蟬鳴聲,我慢步在林蔭小徑上。

“天好熱啊!”我從揹包裏掏出一張濕紙巾,不停的擦着汗流不止的臉頰看着公園裏清澈的湖水,真想跳下去,涼快涼快。我不由得哀歎一聲,大熱天的,爸爸媽媽居然派我一人去探望卧病在牀的奶奶,還要我買了一個大西瓜去醫院,實在是太殘忍了,這簡直就是在虐待兒童!抱着這個龐大西瓜,我又繼續起程,誰料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一隻惡狠狠的狼狗居然橫在小徑中央。我的反應除了雙腿發抖,不停流汗外,手裏用大西瓜也被狠狠地摔在地上,“五馬分屍了”。在僵持了一會兒後,那隻狼狗居然不理睬的從我身邊搖擺走去。我鬆了口氣,只是西瓜沒有了……

好不容易,我終於走到了醫院,我興高采烈地哼着小調跑進住院部,卻被告知要輕聲輕步,不要喧譁。我低着頭,向值班的護士道過歉後便直衝奶奶的病房,但是,病房裏空蕩蕩的,沒有人,在桌子上只有一張字條:洋洋,奶奶向護士請了假,去你姑姑家裏了,今晚在她家睡,對不起,讓你白跑了,奶奶沒有你爸媽的電話,買的西瓜你就再辛苦一下,帶回去吃!

讀完字條,我歎了一口氣,心想:今天還真倒黴。但是,我似乎並沒有因此而感到氣憤,於是,我從揹包裏掏出筆和紙寫道:奶奶,洋洋來過了,你不是很想單獨看一下我,和我聊天的嗎?不過,今天你不在。其實,我剛開始並不是自願的想來看你,而且,因為看你和買你愛吃的西瓜,我這一路上吃了不少的苦頭,買西瓜時掉聊錢,來的路上遇見狗還砸了西瓜,你説,是不是很倒黴?但是,我不後悔,因為,你是我奶奶,哪怕不到醫院後見不到你,我依舊很開心。寫完後,我將它疊好,交給值班護士,叫她們一定要記得交給奶奶,我便提着揹包,準備回家。

正在下樓時,突然聽見一陣熟悉的叫喊聲,回頭一望,是奶奶,我開心的跑上樓,擁抱了一下我親愛的奶奶。可是……“您不是去姑姑家了嗎?”我疑惑的問題。此時,奶奶笑了,説:“我的病例友的孫子小名也叫洋洋,那張字條是我幫她寫的,我剛剛只是去了廁所。”那護士為什麼不告訴我?我又問。“她們可能把你當做我病友的孫子吧!”“那麼,有張字條,您一定要看!”我趕緊從值班護士那要架了字條,交給了奶奶。奶奶緩慢的打開字條,讀完了我寫的那一段話。“我的好孫女!”奶奶將我抱緊,而我也露出了甜蜜的微笑。

這一天,我同時經歷了兩種人生劇情—倒黴和幸福。但是,這一天我也做了一件令我自己讚賞的正確的事。作文

【篇七:這件事我做對了】

成長意味着要揹負家庭重任,生活中的小困難,心繫着你的成長目標。

一次,母親叫我去澆菜,順便把馬桶裏的“尿水”也帶過去,我猶豫了一下,心想:我這麼年輕,就要我去田裏幹活,還讓我帶着馬桶在路上走來走去,多難為情啊!媽媽再三的催促我,我不得不拿起這個“臭哄哄”的馬桶。在大路上的我不得不低着頭走,我彷彿看見旁邊的路人都在嘲笑我,因此我不停地加快腳步,迅速地來到了田裏,媽媽也跟來了。

哇,大地好美啊!黑湫湫的泥土顯得格外生機,空氣也十分清新,我被迷茫在這大地之中了。忽然一聲叫喊聲把我從沉醉中喚醒,原來是媽媽在播種子,需要我把水澆到土上,潤一下土,好讓種子成活率高些。

同時,在澆水的時候,把水與馬桶裏的尿一起澆。我又猶豫了,這麼臭的尿,肯定要濺到我的手上,我有點寒戰。但看到媽媽如此的辛勞,我只好把一切的面子都拋開了。我挽起褲腳,脱掉鞋子,拉了拉衣袖,拿起尿勺鄭重而穩定地澆起一勺勺尿水來,媽媽見此情景,笑呵呵地對我説:“現在我的孩子長大了,幹事情是多麼地鄭重其事啊!”其實我並不想幹這活,但是看見媽媽這麼勞累,我不得不幫媽媽來減輕一下負擔,這也算是我回報母親的一種方式吧。

一天,三天,一星期過去了,我每次寫完作業都會到田裏去看看,種子慢慢地鑽出了地來。但我發現了一個缺點:每次看時土地都是那麼幹。我望着,心裏有種説不出的滋味,第二天清早,我把最近幾天撒的尿全部灌在花灑中,我拎着花灑來到田裏,摻上水把種苗一一澆了。

小苗頓時精神了不少,我也高興地回家了。晚上我再去瞅了,地又幹了,我不甘心,我決心要把它撫育長大。於是,我每天都把尿灌在花灑中去澆。一星期後,我竟然參與了這塊地的所有工作:拔草,除蟲等。一個月後,種苗長成了秧苗,我的工作也漸漸重了。它大起來了,需要的水也更多了。

我堅持下來了,每天早上都會去澆水,秧苗長大了,我也養成了勞動的習慣。我回想起開始不願乾的活,現在我竟然喜歡上了。澆尿水這件事我做了,而且以後天天在做,並且做得非常成功,這一份收穫這一份喜悦都來自於我自發的努力。

我明白:只有親手去做,總能獲得成功。做事情不能做給別人看,要對自己負責,只要敢於努力,不怕吃苦,生活終將會變得更美好,做事要有頑強拼搏的精神,就像播種一樣,有付出總會有收穫的。

【篇八:這件事我做對了】

一直以來有一件事,像謎團一樣,在我心中困擾了很久。從國小到今天都無法忘記。難道這件事我做錯了嗎?我有做錯嗎?

説起這件事,要從我小時候説起。在國小的時候,我的成績不太理想。老師為了我的成績提高,讓我和一個優等生坐在一起。那時候的我無論成績多麼差,也沒有想過考試作弊的歪念,可我的同桌並不是這樣想。

那次老師要我到辦公室拿東西,剛進到辦公室門口,就看見我同桌和一班優等生在老師的桌面找東西。找什麼東西要鬼鬼祟祟地呢?再仔細點才發現,原來他們在找測驗卷的答案。找到卷子了,立刻從口袋中拿出事前準備好的紙和筆,在桌子上拼命地抄着。

當我發現他們的這一舉動後,他們也發現了我,面面相覷,不禁都抖了一抖。他們請求我不要告訴老師,並答應把答案給我一份,讓我成為優等生的一員。

我很困惑。如果我答應了他們,我的成績就能好像他們一樣,高高在上,成為老師和同學眼中的天才,父母也可以因此不用擔心我的學習;如果我不答應,我的成績可能一直都很差,成為全班認定的“二五仔”。

我究竟該怎麼辦,在我面前有兩條路,隨便一條都覺得會對不起一方。想到老師那勞累工作的背影,想到優等生那期盼的眼神……

最終,我選擇了一條路,並相信我的選擇是正確的。在我腦海中經歷了一場不同尋常的戰爭,我堅信紙是包不住火的,真相此終都會浮出水面的。

我把真相告訴給老師聽,老師也處罰了他們。而他們在班上用那仇恨的眼神看我,在班上總是讓我為難。

儘管是這樣,我還是沒有後悔我自己的決定。雖然因此得罪了不少同學,我相信我是正確的選擇。畢竟,我對得起我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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