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彙編15篇

來源:文萃谷 1.97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歡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彙編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書,在我小時候不經意間邁着輕盈的腳步款款而來,走進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讀書,讀到高興時,我會隨着它手舞足蹈;而讀到傷心處,我也會潸然淚下。這些瑰麗的藝術珍品——書,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曹文軒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無邊的蘆葦叢......這便是曹文軒筆下的《草房子》,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頑皮又善良、堅強的桑桑,倔強而又有着自尊的陸鶴,文靜秀氣的紙月,自立頑強、不言放棄的杜小康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們。這是男孩桑桑刻骨銘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讓我刻骨銘心、不斷被感動的一本書。

文中讓我最為難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個衣食無憂的孩子,可是卻經歷了重大的變故,家境一落千丈,還欠了許多債,他只能放下心愛的書本,擔起了家庭的重擔,年少的他承載了太多太多。這,便是生活中對他的一大考驗,正是因為這考驗,他才學會了成長,才有了桑喬校長的那一句“:日後,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許就是杜小康!”的確,大到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小到一個個人都要經歷大大小小的考驗,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堅強,因為生活的考驗是殘酷的,是不能迴避的。只有堅強,去堅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巔峯!人只要戰勝了自己,即使乘風破浪之後也沒有成功,但是卻可以一心向着目標,那整個世界都會為你讓路,你才能成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應試者”。

這便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草房子》,這本書讓我時時刻地問自己:“今天,你堅強了嗎?今天,你努力了嗎?今天,你戰勝昨日的你了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別的小朋友喜歡的書一般都是漫畫書或者就是故事書,而我喜歡的書卻與他們截然不同,我喜歡的書是《新華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華字典》,是在我二年級的時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圖書店的時候,爸爸買給我的。那時我還不懂這是什麼書先,而我爸爸對我説這本書用處大了,它包含了。中國的大部分的漢字,並且對我説如果我可以看完並且認識完這本書的字就可以實現我一個願望。我懷着一顆激動的心,答應了爸爸這個約定。回到家,我就開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僅僅翻過了十幾頁,並且還有幾個字我還不會先,這時心裏確實有一點點的沮喪,心裏想,那麼厚什麼時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約定,就莫名有了一種堅持到底的動力。就這樣一直翻,翻到現在也沒看完。其實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認識完啊。哪有那麼容易呀?看來是被爸爸算計了,雖然説爸爸和我的約定,可能是我輸了,但是,因為這個約定我反而喜歡上了《新華字典》,《新華字典》裏面不僅僅是一個字的讀音,而且還生動解釋了每一個詞的由來或者演變的過程,其實這大大豐富了我的知識面,讓我認識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認為這可比那些漫畫書、故事書有用的多啦!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新華字典》。這個是學習漢字的好方法,你也來試試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最近,我看了一本書,叫“別讓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實,這本書,我一開始是不怎麼喜歡看的,是媽媽把我引入了這本書,也讓我開始着迷。這本書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頁,作者是劉長江,為了讓讀者們讀起來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塊,每一塊都是圍繞着一個主題寫的。我最喜歡的是第三大塊的第一篇“輕鬆打開話匣子”。

這一篇文章主要是圍繞着一個故事講的:微微是某鋼材銷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專員,在公司工作已經有三年的時間,業績雖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濟濟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緣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學、老鄉、客户、同事等,薇薇總覺得自己的朋友很夠意思,這不,週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鄉給薇薇打電話,給她介紹了一位大客户,訂單十五萬。薇薇甭提有多高興了,一再承諾,生意成了之後,一定請老鄉吃飯。老鄉對薇薇説:“這位客户是個股迷,特別喜歡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這一特點啊。”

聽到後,薇薇想:“自己對股票一竅不通,和客户談股票這不是天方夜譚嘛!”於是,薇薇決定現學股票知識……週五早上,薇薇自信滿滿的去拜訪客户,進行完自我介紹及必要的寒暄後,兩人開始大談股票。當場與薇薇訂了這個十五萬元的訂單……

故事結束後,並沒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總結,再説出道理,然後在書中討論,也就是方法,最後就是一些寄語了。每一篇都一樣。我很喜歡這種結構,不僅可以讓我們更想讀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寫出來,整本書完全沒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這本書很生活化,話説的也很直白,有點……像我。別看它只是一本書,裏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會遇到的事。不經如此,它也可以幫我們解決一些問題,比如:語言表達能力欠缺,不自信,安於享樂等等,其實這些問題是可以經過後天的專門訓練,完全是可以改變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選擇,那麼一切的努力定會成功,我們的青春之旅也不會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歡這本書,你喜歡嗎?對了,你……可以把你喜歡的書給我講講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喜歡看些能勵志人心的書籍,瞭解一些別人的成功之道,並從中學習成功的不二法門。在我的書櫃裏,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葉幸運草,名為“當幸運來敲門。”此書的內容從書名中便可想而知,與“幸運”有關。

內容描述兩位孩提時代非常要好的維克多與大衞,但長大後各有不同的際遇。而某日兩人不期而遇,維克多是個成功的企業家,大衞卻過者窮途潦倒的生活。維克多告訴了大為自己成功的祕密,便是他祖父告訴他的“追尋幸運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個王國,某日在這王國中有兩名武士,席德與諾特,他們要去尋找傳説中的幸運草,而找到的人便可獲得永久的幸運。途中必須歷經千辛萬苦,須跋山涉水、接受種種考驗,且只限時七天必須找到。他們一路破關斬將,接受土地神、石頭娘娘、湖泊仙女、叢林天后等人的試驗。但就在最後關頭,巫婆設下了陷阱要誘惑他們兩人,諾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謊言,而在成功之際,前功盡棄了。席德堅持到最後,不被巫婆所誘惑,所以找到了幸運草,有了成果,且瞭解創造幸運的方法。

這故事告訴了我,幸運是留給有準備的人。就像愛迪生説的:“天才的幸運是一分的靈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價才能獲得幸運的機會。運氣不會持續太久,因為他不屬於任何人的。幸運要由自己創造,因此能歷久不衰。

讀完此書,教會了我許多事情,幸運是靠自己創造的,絕不可當守株待兔的人。這一生的幸運是由自己主宰,自己決定情勢。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因為裏頭寫了很多做人處事與人生的道理,讓我領悟了幸運絕非平白無故降臨,要有努力才能獲得幸運的入場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真好!我有一本英國笛福與崔鍾雷編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它在我不計其數的書籍中,最受鍾愛的。

初讀完《魯濱遜漂流記》讓我知道了書的大概內容,本文講述一個英國人,從小有着航海夢。長大後遇到了機會,多次出海沒有一次沒遇到風暴,其中一次風暴把他衝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就在這個島上生存了下來,他蓋了“房子”,養了牲畜,有了傭人……他就這樣在這裏住了二十八餘年,背井離鄉三十五餘年,最終返回故鄉的故事。

為什麼我那麼喜歡《魯濱遜漂流記》呢?因為魯濱遜在無人島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敗一個人求生的意志,而魯濱遜卻生存了下來,而且在島上擁有了無盡的“財富”,他的這種精神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為什麼我對魯濱遜那麼敬佩呢?因為讀到了“誰的腳印”這一章節時,魯濱遜不畏強敵,救下了一個白人,給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愛心和極強的正義感,難道不值得我對他敬佩嗎?

為什麼我那麼讚揚他的精神呢?因為他很堅強。如果他在求生的過程中,沒有半途而廢、輕言放棄,否則,他還會得到求生的機會嗎?他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去讚揚嗎?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和啟迪也是極大的。

讀書前,我的意志極其薄弱,會輕易放棄,會輕易説“不”。讀書後,我的意志變得開始堅定,別人與我爭論時,我會堅持自己的見解觀點,遇到困難不會輕易放棄。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緊緊抓住。

高爾基曾説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不正是嗎?一本好書可以使一個人受益終生。“書”讓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是個愛讀書且讀好書的人。生活中如果沒有書看,我就像斷了奶的嬰兒一樣營養不良。每當遇見好書,我都會使出渾身解數借來先睹為快。書已經是我生活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兩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書已經讀完了,於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們班的書櫃,借到了這個《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讀完了。由於沒有新書,於是忍不住把這本書翻了一遍又一遍。

這本書是海倫·凱勒·亞當斯的自傳,可憐的海倫,只擁有了19個月的“彩色世界”,本來活潑健康的她只能與黑暗作伴,無聲無影的世界帶給了海倫太多的恐懼,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師的到來改變了海倫的命運,從此海倫充滿自信,與命運抗爭,一步一步奮勇前進,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海倫熟練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語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試想,不經歷風雨的磨練,怎能見到美麗的彩虹?試想,海倫成功的背後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憑着自己不懈們努力,衝破了的黑暗與孤獨封鎖,譜寫了一曲不朽的奮進之歌。

飽經風霜的戰土,才能馳騁於遼闊的草原;經風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飛翔在無際大海上;孤絕蕭殺的雄鷹,才會翱翔於烏雲瀰漫的天空;遇上好書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發現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僅要愛讀書、還要讀好書,善於從書中涉取知識的養分,用自信書寫成功,用努力鑄就樣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書,是每個人生命中不可少的東西,她能夠讓我們打開心靈,看得更遠,收穫更多。

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莫過於“維克多·雨果”的《悲慘世界》了,這本書講述了一個苦役犯“冉阿讓”, 他因為偷一條麪包救濟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讓出獄後,因身無分文便從米禮愛主教那裏偷走了一個銀燭台,然而米禮愛主教發現後沒有報警,而是讓他拿走燭台換錢生活。正是因為米禮愛主教的善良舉動感化了冉阿讓那冰冷無情的心,澆滅了他復仇的火苗,並繼續把這種愛傳遞下去。冉阿讓從一個負罪的惡魔蜕變成了一個高尚的天使,這本書完美的詮釋了人性的光輝與偉大,體現出冉阿讓與米禮愛主教那偉大的愛。而正是偉大的愛,使得冉阿讓心中的銀燭台被點亮。

冉阿讓的一系列蜕變過程讓人黯然淚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輝亦令人感動。他讓我明白了:這世間能戰勝一切的,不過是一顆充滿愛的心罷了。

當冉阿讓重新生活時,一個男子卻被誤認為是他,而被抓進監獄,冉阿讓為了不讓這個無辜的人受牽連,捨棄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監獄。當他彌留之際卻依然為了一個和自己毫無關聯的人所着想,當他的靈魂遠去時,卻已變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來贖罪,拯救了他的靈魂。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書,它教會了我:只有去“愛”,去“幫助”,才能收穫一個完整的靈魂,收穫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西遊記》是我國四大名著之一,取材於唐太宗貞觀年間,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經的事蹟,由明代文學家吳承恩集合民間傳説、話本、戲曲等資料,經過艱苦的創造改寫而成,是我國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話小説,具有驚人的藝術成就。

魯迅曾評價西遊記: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説以天馬行空的綺麗想象向人們展示了唐僧師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經之路上遭遇的種種艱難險阻,並將這些艱難萬險幻化為險象環生的九九八十一難。

師徒們還沒有取經時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説師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頂天立地的金蟬子。孫悟空是石頭縫裏蹦出來的一隻妖猴,出來後當了花果山的大王。豬八戒是天蓬元帥,因為調戲嫦娥,被逐下凡間為豬妖。沙悟淨本是沙河的妖怪,當唐僧取經時,成為了第四名取經人。最後一個白龍馬,是海里的一條龍,化身為馬。每一個人物都非常鮮明。

我最喜歡的一個片段就是孫悟空闖入龍宮獲取金箍棒。猴兒們整日操演武藝,日子過得好不逍遙。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沒有兵器?猴孫們説龍宮裏的寶貝很多,要什麼有什麼,孫悟空便跑去龍宮向龍王要兵器。龍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來。孫悟空試試説不夠重太輕了。龍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畫杆萬戟。孫悟空又試了試説還是太輕了。孫悟空看到龍宮外有一根柱子,龍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針,不能拿,一向不服輸的孫悟空,過去直接把它撥起,變成針放進耳朵就獲得了金箍棒,從此,用它護送唐僧去西天取經。

這一路上,他們求取芭蕉扇,翻過火焰山、三打白骨精……歷經了千難萬險,戰勝了一個又一個妖魔鬼怪的阻撓,終於取到了真經成了仙。這本書通過這些故事,體現出孫悟空不達到目的不罷休的追求精神。在歷經時間錘鍊的《西遊記》中,竟深深藴含着新世紀人們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為什麼它能夠傳承至今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裏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為什麼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釐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後,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裏,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裏,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

楊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發明,那就是身體調換機,楊歌可以隨便和別人調換身體,比如,和吳奶奶家的小豬調換身體,和數學老師調換身體,和尖子生陳雪虎調換身體。……這些,都讓我感到驚訝,心裏總想:這麼厲害的發明,如果把它借給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調換身體,再享受一下嬰兒時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鬧鬧,讓大人們整天圍繞着我,想方設法哄我……因為有了身體調換機,楊歌還保住了準備大戰的A國和B國,你説有趣不?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有着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為什麼要這樣説呢?因為人們的生活處處離不開書。

就説我吧,我特別愛看書,每天睡覺前一定要看一會兒書,不然我就睡不着。説到我最愛、最喜歡的一本書,那當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為什麼我會喜歡看哈利波特這種書呢?也是出自我的興趣。我喜歡神奇、科幻,能讓人有異想天開的感覺的東西,而哈利波特卻完全包含了這些特點,而且內容豐富、情節動人,讓我一下子愛上了這本書。

主角哈利是一個孤兒,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媽帶着。雖然他活了下來,但受盡苦難和家人的排擠,是一個倒黴、令人嫌棄的孩子。但幸運之神也眷顧着他,讓他進入了霍格沃茲魔法學校,一個充滿魔法的世界,讓人的心情起起落落,這也是這本書的迷人的特點之一。哈利進入學校就交了許多朋友,一起學魔法,面對生生死死的選擇,對抗強大的敵人,讓他不感到孤單。書中有許多現實中沒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讓人深深入迷,無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這本書,心情一下子高漲,一下子低落,看到許多奇特的東西,腦子裏就會浮現出許許多多的畫面。我彷彿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騎着魔法掃把,跟着朋友們一起舉行魁地奇比賽;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變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們一起互相幫助,對抗強大的敵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這本書,不!這本神奇的書讓我想象力大增,還讓我體會了哈利的那種生活。

看完這本書,深吸一口氣平緩一下,還在回味那些緊張激動的情節,讓我難以忘記。我愛這本書,愛它給我那種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經歷各種生死的感覺;愛它那個讓我身入其境的感覺;愛它給我的世界觀又打開了一道門。那閃電刀疤和閃閃發光的紅寶石彷彿又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見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們又開始冒險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就是《安徒生童話》,書裏的故事有的讓人啼笑皆非,有的讓人傷心不已,有的讓人感悟許多。

我覺得《安徒生童話》裏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裝》。

《皇帝的新裝》裏面我最不喜歡的人物就是那兩個騙子了,他們為了賺些錢,就把自己包裝成世上最有名的設計師去欺騙皇帝。他們到一個房間,拿出工具,假裝在手忙腳亂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氣人了。我最喜歡的人物是裏面誠實的士兵。在那兩個騙子剛來的時候,士兵就有一種受騙的感覺,然後就悄悄地盯着那兩個騙子。但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同樣他也有缺點。當他發現那兩個騙子手中根本就沒有衣服時,但是為了不讓別人覺得他愚蠢,他卻違背自己的良心告訴皇帝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這裏,我不禁皺起了眉頭,都是這兩個騙子害的,那位士兵才會騙皇帝。所以我不喜歡那兩個騙子,喜歡那個士兵。同時,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輕易上別人的當,受別人的騙。

《安徒生童話》裏面我覺得讓人傷心難過的一個故事就是《賣火柴的小女孩》,賣火柴的小女孩是個既懂事又讓人心疼的孩子。她家裏十分貧困,所以在聖誕節前夜,她還要到街上去賣火柴,為家裏賺錢。但大家都不買她的火柴,最後她被凍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們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話》裏面還有一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這個故事的名字叫做《醜小鴨》,我喜歡裏面的主人公——醜小鴨,因為它很可憐,不斷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才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們,不斷地嘲笑醜小鴨,甚至咬了它,把醜小鴨轟出家門,醜小鴨只能風餐露宿,天底下怎會有這樣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實《安徒生童話》裏還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們去拜讀,有空,大家也可以買這本書去看哦!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我讀過很多很多的書,有《安徒生童話》,有《伊索寓言》,有《老人與海》……但我最喜歡的卻是《十萬個為什麼·宇宙探索》。因為我本身就對宇宙方面的'知識有很大的興趣,而這本書講的全是有關宇宙的知識,這更加讓我對它愛不釋手。

這本書詳細地介紹了黑洞、隕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恆星還有大氣層和太陽等相關知識。通過閲讀,我瞭解到黑洞是一種特殊的天體,它能將一切東西都吸進去,就連光也沒辦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別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還知道了原來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發和彗尾三個部分構成。我也明白了恆星是一種會發光會發熱的球體,而我們最熟悉的太陽就是一顆恆星。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是書中關於外星人的猜想,正因為外星人充滿神祕的色彩,人類還設想出了多種外星人的形象,儘管大家對外星人描述的多種多樣,但由於缺少有力的證據,還不能對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個準確的描述。由此看來,還是要依靠我們好好學習去進一步探索了。

《十萬個為什麼·宇宙探索》這本書不僅讓我學到了新的知識,也讓我學會了從科學的角度去認識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它告訴我地球上不僅僅有我們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許許多多依靠現在的科學技術還不能解釋的謎團。不過,只要我們在今後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發現,我相信總有一天這些迷團會被我們揭開。而我,也會朝着這個方向發展,希望有一天,我能親自解開宇宙謎團!

一本好書,正似一位摯友,你可以與它進行心靈的對話;正似一名良師,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萬個為什麼·宇宙探索》恰好就是這樣一本書。我怎能不喜歡它?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最近我讀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書。自從讀了這本書後,我突然明白了成長中是一定要經磨難的。而經歷過磨難的人,成功後,才會變得更加璀璨、閃亮。

這本書主要寫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貴族女孩兒莎拉。克魯在一所名叫“明欽小姐優等女子學院”的學校發生的點點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當然,在最後莎拉以幸福的結局在我們這些讀者的眼裏畫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們深思的書。全書完全的顯露出了一個充滿友愛的世界和充滿人情味的生活。從莎拉充當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媽媽”到莎拉一直努力幫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學法語;從莎拉友好對待小苦工貝基到莎拉唯一的親人—爸爸去世後,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動。

其中,我最喜歡第九章—“米奇塞德克”。這一章講了在莎拉十二歲生日當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傳到這所學校的校長——明欽小姐的耳朵時,明欽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趕到了閣樓裏,讓她當女僕。莎拉在閣樓裏結識了一個老鼠夥伴這隻老鼠長得很古怪,像一個長着灰色八字鬍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從廚房拿來一些殘餘食物來喂“米奇塞德克”,她與“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誼。一次,埃芒加德來閣樓裏看莎拉,當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時,嚇得渾身發抖。後來,在莎拉的調節下,她也與“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後,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紳士的幫助下,擁有了一所鑽石礦。從此,莎拉又過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書讀完了,而我卻有些意猶未盡,我覺得莎拉暗暗告訴我:以善良對待別人,就會得到幸福的回報。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對於一個從小到大就喜歡看書的人來説,從小到大看過的書,真的是不計其數了,可是在看過的這所有的書中,最喜歡的要數一本電子書了,而且還是一本不被大眾所喜歡的,耽美類的小説晨曦。

本書的書名就叫晨曦,寫得是兩個男生大學時代到中年一路走來的故事。一開始的時候,男主比較強勢,無論是經濟條件還是個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個男生,也不過是從農村走出來的,一個窮學生!

可是在這個窮,學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沒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開始脅迫,到後來慢慢的兩個人磨合,一開始就是男主,威脅加恐嚇,才讓那個學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歡的,並不是説這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有多麼的感人,而是作者的這種寫作手法,寫的都是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一些事情,可這是生活中這些平淡的事情,才能夠讓人難以忘懷!

第一次看這本書的時候,就被生活中這種平淡的瑣事,和這種平淡的寫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過好多好多的小説,有些感情來的小説,一般都是寫的轟轟烈烈的,可是在這種本小説中,看到的卻是生活中的,細水長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長着!

到故事的最後,才發現彼此原來就是生命中無法離開的那個人!

無論一開始是怎樣的開始?可是到後面,才發現原來在平淡的生活中,兩個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開始的那種強迫!而是心甘情願。

雖然這本小説的類型是耽美類的,但是感情卻消極了,我們普通生活中的我們,在細水長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諦!

這樣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假如你是一位盲聾人,你會怎樣做?你會乞求上帝給你三天光明嗎?也許你不會,但她會,她就是20世紀美國最偉大的女性之一——海倫·凱勒。

海倫·凱勒在出生後第十九個月時因患急性胃充血、腦充血而被奪去視力和聽力。《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是海倫·凱勒的代表作,她以一個身殘志堅的柔弱女子的視角,告誡身體健全的人們應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賜予的一切。

海倫·凱勒曾幻想上帝可憐她,給她三日光明,並已經合理地歸劃好了這三天該怎麼辦。第一天,透過“靈魂之窗”看那些鼓勵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懷感動的人們;第二天,她要看黑夜變為白晝,仰望壯麗的曙光全景,看太陽將沉睡的大地喚醒;第三天,去體驗忙碌人們的快樂、憂傷、感動與善良。但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本書作者海倫·凱勒以自傳體散文的形式“寫”出了她對光明的嚮往,對生活的熱愛。把生命中的每一天看作最後一天,從而變得更加努力。她通過這本書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充分發掘生命中的一切潛力,充分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要有樂觀向上的良好心態,不虛度光陰,不浪費天賦。

看完這本書後我受益匪淺,讓我明白了許多生活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生命的意義。聽了我的介紹,你想看看嗎?那就快來和我一起閲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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