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來源:文萃谷 2W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歡迎閲讀與收藏。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我讀過許多書,我也愛讀書,因為書能帶給我一種説不出的感覺,也能帶我來到作者筆下的世界,所以書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歡的一個“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來自美國。出於暢銷書作家雷克·萊爾頓之手。

當我第一次看到這本書是,是在網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個男孩兩個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現象形文字,塔開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見這封面,我就知道這本書不簡單,並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話着寫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體內居住着一個法力強大的埃及守護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買了下來。

這本書講了卡特·凱恩和薩蒂·凱恩兄妹兩個,自從媽媽離奇過世後,薩蒂和卡特兩兄妹分別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撫養,一年只有兩天見面的機會。可就在這重要的日子裏,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將博物館炸飛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惡的天神塞特。瘋狂的塞特將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揚言要將世界毀於一旦。在這危急時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薩蒂,發現自己體內竟然居住着法力強大的埃及天神,而身邊的小貓“鬆糕”竟搖然轉身一變,化為埃及太陽神身邊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獸、蠍子女神、鱷魚之神、獅子女神……紛紛而來。對於孤苦伶仃的凱恩兄妹,唯一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卻又偏偏在這危急時刻玩起了失蹤……經過了一重又一重的艱難路程,終於在鳳凰城見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惡的賽特。他們齊心協力與賽特展開了鬥爭,最後最後終於取得了勝利!

讀完了這本書,我自己心滿意足。沉浸在凱恩兄妹的冒險故事裏久久不能忘懷……直到現在。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我最喜歡的書叫《微型小説選刊》。這本書裏面,有很多豐富的文學知識呢!而且,它還給你分好了類。比如説有:大家手筆、人海瞭望、社會大千、成長足跡、超級想象、職場商場、人與自然、打工世界、戰士足跡、今古傳奇、經典回眸、國外珍品、創作園地……所以我非常喜歡看它。如果你要問我為什麼喜歡這本書的話,那還得從一天偶然的小事説起。

那天,我在家裏寫完了作業,閒着無聊時,就想隨便找一本書看看。當我從書架上拿起《三國演義》出來看時,突然不知什麼東西掉到了地板上。我定睛一看,原來是一本很薄很小的書,書的大小差不多隻有我上一、二年級用的小字本那麼大。當我好奇地撿起時,《微型小説選刊》這六個字就跳進我的眼裏。當時我想,還有這麼小的書呀,看看裏面有什麼再説,反正我原本想看的《三國演義》也看了好幾遍了。當我讀到微型小説裏面的內容時,我頓時驚呆了。那裏面全部都是我喜歡的文章呢!而且還有名家點評講解。

從那天起,我就喜歡上了它,以至於到向塘外婆家玩時,還把九十年代出版的全都搬回南昌了。每晚我都是一邊洗腳時一邊看,水都洗涼了還不肯放下。媽媽每次看我這樣,就笑着説,“你的微”真讓你着迷呀。

也就是從那時起,我就每月都吵着買“我的微”,我還發現現在還增添了《金故事微型小説選刊》,在那裏面也有好多好故事。

《微型小説選刊》真好看,雖然它現在是半月刊,但我更希望它是週刊,也希望它裏面的內容更加豐富有趣些!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書是一朵玫瑰,能夠散發出沁人的香氣;書是一條小船,可以帶着我們在知識的海洋遨遊;書是無言的老師,教會了我們無窮的知識。自從懂事以來,我看了很多書籍,其中有一本書我最為喜歡——《哈佛家訓》。這本書涵蓋面比較廣,講述了關於友誼、友情、夢想、感恩等故事,文中運用了許多哲理故事,讓我從中學到了很多知識,受益匪淺。

書中有個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鐘》,它主要講了美國詩人、小説家、鋼琴家愛爾斯金充分利用短時間的故事。他在14歲的時候學習練鋼琴,老師問他:“你每天練習鋼琴多少時間?”他回答,每天至少半個小時。老師説這樣不行,你要學會養成利用短時間練習的習慣,應該做到一有空就去彈琴,要學會用5分鐘的時間練習,把練習時間分散在一天裏,彈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後來,愛爾斯金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書,他想兼職寫作,但是上課、閲卷、開會等事情把他的時間佔滿了,差不多兩年的都沒有時間動筆寫東西。一天,愛爾斯金想起了卡爾。華爾德老師説過的話,只要有5分鐘空餘時間,就要充分利用起來。於是每當有空閒的幾分鐘,他就坐下來寫一兩百個字或幾行字,一學期下來,他已經積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愛爾斯金利用積少成多的方法,將無數個幾分鐘的時間進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學界、鋼琴界的地位。這個事例也讓我想起了魯迅先生説過的一句話:“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你願意擠,總還是有的。”

閲讀了《哈佛家訓》,讓我從中感悟到了學會利用短時間的重要性。我們應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時間,不要讓時間白白的從我們身邊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時間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業。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生活總是讓我們遍體鱗傷,但到後來,那些受傷的地方一定會變成我們最強壯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過這句話,或許也會有些眼熟吧?它就來自《老人與海》。

我還是蠻喜歡《老人與海》這部書的。

這部書是美國著名作家海明威最傑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榮獲諾貝爾獎的優秀之作。乜向讀者們講述了一個在灣流中打漁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後,又一次獨自遠航的驚險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經歷,充分塑造了一個不向命運屈服,頑強戰鬥、永不言敗的形象,歌頌了“硬漢精神”。

這部小説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漢,即使連續八十四天一無所獲,但他依然沒有放棄。在他和大馬林魚和鯊魚的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樣的堅忍。即使最後他只得到了一具馬林魚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勝利。

與老人相依為命的那個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幫手。即使老人一條魚都沒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漁人。小孩細心照顧着老人,可以説小孩是老人另一種生存狀態的象徵。

而馬林魚就象徵着美好的理想和光榮。老人對於大馬林魚沒有絲毫敵意,卻時時表現出喜愛和崇尚,彷彿把馬林魚當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馬林魚搏鬥的過程中,老人始終心懷敬意。即使在他最終戰勝大馬林魚時,也不禁為對手歎息。

鯊魚這個角色,可能讀者都不喜歡的吧,包括我。在這部小説中,它們是各種邪惡勢力的化身。它們一次又一次阻撓着老人和馬林魚,用各種方法阻撓着人們的理想。更深一層説,鯊魚也是殖民主義者的化身。

《老人與海》真的值得一讀。

“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絕不能被打敗。”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因為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的到了一本書——《小王子》,這個簡簡單單的故事,讓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遙遠星球的小王子,因為與他心愛的花兒鬧彆扭,同時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驅使下,離開了他心愛的花兒,獨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險。在各個星球,小王子也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高高在上的國王,愛慕虛榮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漢,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點燈人......他們都讓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後,他降落到地球,與一位失事飛行員成為了好朋友。孤獨的旅行,讓小王子對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許多人生祕密,讓飛行員大吃一驚,這些祕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譯者在序言中所説的,《小王子》是一本適合孩子,又適合大人閲讀的書。

小王子的天真,與文中的大人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些大人們應該都忘了,自己也曾是個孩子。我想,這一點等我長大後,我肯定不會忘記。小王子最後選擇了在毒蛇的幫助下,以靈魂的形式,離開了不屬於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兒的身邊,回到了屬於他的B—612號小行星,過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臨走前,他還勸飛行員不要來送他,因為他擔心毒蛇會攻擊飛行員。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後一刻,他還在用自己稚嫩的心為別人着想。結局有點兒悲傷,但我認為小王子選擇得對,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對於小王子來説,他需要B—612號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質——最重要的東西眼睛是無法看到的。”這個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説出口,被小王子所發現。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這本書在文學史裏叱吒風雲,一説出來眾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

《水滸傳》以洪太尉請張天師時放出了一百零八個妖魔為一個完美的開頭。接下來,講的是一百零八個好漢聚集在一起,盡忠報國的事。當時皇帝只聽一些奸詐小人的話,卻不去聽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個無惡不作、下流無恥的人,就因為蹴鞠踢得好當上了大官。談到高俅,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麼個善良法兒呢?原來,梁山好漢把高俅抓上了山,認為把高俅放了會得到朝庭招安。看到這裏,我不禁長歎一聲,宋江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高俅這個人奸詐的很!他恩將仇報。當宋江等人南征方臘後回梁山,人數所剩無幾,傷亡慘重。武松雖活了下來,卻成了一位“獨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徵方臘回來之後賜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裏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兩人雙雙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盧俊義回京,把水銀放在御膳裏,盧俊義坐船回廬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盧俊義這種有勇有謀的“美男子”就如此與世界説Beybey了!

《水滸傳》裏有兩個人物被描繪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場的梁山泊頭兒晁蓋和神機妙算的軍師——吳用啦!晁蓋是一個為人正直,一心為別人着想的人。東村鬧鬼,他把石塔搬到了東村。東村不鬧鬼了,南村鬧鬼,他又把寶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稱。吳用在大多數故事情節裏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崗、鈎鐮槍破連環馬和三打祝家莊。

《水滸傳》引人入勝、特點突出。《水滸傳》就講到這兒,要反覆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讀這本叱吒風雲的文學寶庫,讀懂了就等於得到一大筆財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作為一名國小生,我們必須養成好讀書,讀好書的習慣。在我讀的眾多書之中,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

一開始,我並不愛讀這本書,總覺得枯燥無味,十分無聊。但在家長與老師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國演義》看了起來,瞧着瞧着,便身臨其境,越來越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一個星期六的中午,我寫完作業,拿起《三國演義》正好看到“關雲長千里走單騎”這一章。關羽當時暫留曹營,當他得知劉備的消息後,激動萬分,便與曹操告別,但曹操卻不想讓關羽離開,遲遲不願見他,看到這裏時,我忽然想起下午還有英語課,只好放下書去上課,一路上我都在想:關羽最後會如何選擇?他會不會遇到敵人?會不會突出重圍?這些問題一直縈繞在我腦海中。回到家拿起書一看,我才知道關羽還是去了劉備身邊,他過五關斬六將,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將書放下,才去吃了晚飯。

《三國演義》使我明白了許多道理:劉備三顧茅廬,讓我知道了求人辦事一定要拿出誠懇的態度,因為態度決定一切。袁紹曹操一戰,讓我知道了“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愚人千慮,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試卷,大到一個國家,對每一件事都必須認真對待。諸葛亮三氣周瑜,讓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雞腸,“宰相肚裏能撐船”,要心胸廣大,不要斤斤計較。劉備、關羽、張飛三人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們喜愛,讓我明白了要樂於幫助他人,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酒逢知己飲,詩向會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幾個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光。《三國演義》使我終生受益,在我看來,它不僅是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更是我的`“老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最近我讀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書。自從讀了這本書後,我突然明白了成長中是一定要經磨難的。而經歷過磨難的人,成功後,才會變得更加璀璨、閃亮。 日記

這本書主要寫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貴族女孩兒莎拉。克魯在一所名叫“明欽小姐優等女子學院”的學校發生的點點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當然,在最後莎拉以幸福的結局在我們這些讀者的眼裏畫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們深思的書。全書完全的顯露出了一個充滿友愛的世界和充滿人情味的生活。從莎拉充當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媽媽”到莎拉一直努力幫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學法語;從莎拉友好對待小苦工貝基到莎拉唯一的親人—爸爸去世後,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動。

其中,我最喜歡第九章—“米奇塞德克”。這一章講了在莎拉十二歲生日當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傳到這所學校的校長——明欽小姐的耳朵時,明欽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趕到了閣樓裏,讓她當女僕。莎拉在閣樓裏結識了一個老鼠夥伴這隻老鼠長得很古怪,像一個長着灰色八字鬍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從廚房拿來一些殘餘食物來喂“米奇塞德克”,她與“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誼。一次,埃芒加德來閣樓裏看莎拉,當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時,嚇得渾身發抖。後來,在莎拉的調節下,她也與“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後,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紳士的幫助下,擁有了一所鑽石礦。從此,莎拉又過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書讀完了,而我卻有些意猶未盡,我覺得莎拉暗暗告訴我:以善良對待別人,就會得到幸福的回報。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高爾基説:“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今天我給大家推薦一本書《從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本文學小説——《從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國著名的小説家儒勒·凡爾納。出版社是北京聯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裏面有一幅小圖,小圖裏是一片星空,中間有個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車,月球的最後面還有一個地球。這幅畫面看起來會給我們帶來一種神祕的感覺,你也會想迫不及待地想翻開這本書看看講什麼故事。

《從地球到月球》主要講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巴爾的摩城大炮俱樂部(這是大炮發明家的俱樂部)主席巴比康提議向月球發射一顆炮彈,建立地球與月球之間的聯繫。法國冒險家米歇爾·阿爾當獲悉這一消息後建議造一顆空心炮彈,他準備乘這顆炮彈到月球去探險。巴比康、米歇爾·阿爾當和尼卻爾船長克服了種種困難,終於乘這顆炮彈出發了。但是他們沒有到達目的地,炮彈並沒有在月球上着陸,卻在離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繞月運行。

書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兩位朋友團結一致、積極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謎。而且還很勇敢,不怕危險,竟敢乘坐着炮彈飛向太空,也不怕會就此犧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豐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顆炮彈到月亮上去探險。當然,通過眾多人的努力,這個看似“不可能”目標終於實現了!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並且去試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決它,就一定能成功。

讀了這本書後,既讓我增長了知識,又讓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標,幹什麼事都學會堅持,從一次次的失敗中站起來,勝利就在我們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希望同學們有機會也看看這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高爾基説:“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的確是這樣的。每當我看到書時,就像飢餓的人遇到了麪包,情不自禁地閲讀起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非《狼王夢》莫屬。

《狼王夢》這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歡的作家。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匹母狼紫嵐,為完成丈夫的願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讓三個兒子當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兒子的慘死而告終。最後,紫嵐為後代剷除危險,在和金雕搏殺時,同歸於盡。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肅然起敬,為母狼紫嵐這種母愛而讚歎。同時,我也對狼這種動物改變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詞典,幾乎找不到一個褒獎狼的詞語,什麼“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從這些詞語,我們看出的是狼的兇殘。

但是,在《狼王夢》這本書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這本書中的狼忠誠、堅強,畏懼人類。紫嵐,不僅是一個忠貞的妻子,更是一位堅強的母親。即使最終她失敗了,但她的一生卻是偉大的,無悔的。

以前,我只要聽到“狼”這個名字,就會想起張着大嘴,齜着尖牙的狼的醜惡形象。但現在,就不會了。狼的形象是那樣忠誠、堅強。

這本書中,作家沈石溪運用了大量的細節描寫和動作描寫,把狼的成長描寫得十分精彩,引人入勝。文言文在書中恰當的運用,使這本書增加了幾分情趣。讀了這本書,我的寫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狼王夢》。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同學們!你們知道我最喜歡的書是什麼嗎?告訴你們我最喜歡的書的名字叫做《101個東方故事》。裏面的每一篇文章,每一段話都富有哲理性,內容非常豐富、精闢,每講完一個故事都會有精彩的點評,看了以後對學習是非常有幫助的。

其中,最讓我喜歡的一篇文章是《兩隻青蛙》,內容講的是從前有兩隻青蛙在森林裏散步,不小心掉在一個深坑中,它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自己都以為沒有生的可能了。就在它們絕望的時候,其中一隻青蛙急中生智,它在坑的周圍挖了一個個小洞,然後就順着挖的洞爬上去,另一隻青蛙也得救了。這篇文章就告訴了我們人在危急關頭只要多動動腦筋,絕望就會變成希望.

記得有一次,我在家裏做數學題,做着做着就遇到了難題,任憑我絞盡腦汁地想,還是解決不了問題。可是我想想那隻青蛙,它能在危急關頭沉着地想辦法,我為什麼不能呢?於是我就在本子上試着用各種方法做,我把自己能想出的方法都用上去了,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給我想出來了。我興奮極了,心想:事在人為,只要你肯用心,沒有辦不到的事!所以我喜歡上了《101個東方故事》這本書。喜歡書裏面的每一個故事。

同學們,多看書吧!書能給你智慧。它能開啟你的心靈,趕快行動起來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但給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歡的書卻只有那一本,那就是《親子晚安故事》。我為什麼喜歡它呢?那是因為它裏面的故事不僅有教育我們小孩子的,而且還有教導我們家長的。

我把這本書中自認為最有教育意義的一個故事講給大家聽聽吧:

以前,有一對母子,這對母子有一個很大的缺點:看見什麼偷什麼。一天,兒子才學校回來,高興地對媽媽説:“媽媽,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書,還有一個漂亮的文具盒呢。”媽媽聽了不僅 沒有訓斥兒子,反而還誇獎兒子:“以後再偷些更值錢的東西!你看,今天媽媽也給咱家“新買”了一件物品,噓……是我趁別人不注意偷回來的。多麼漂亮的包包啊!以後媽媽每天揹着它去逛街。”

後來兒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鉛筆盒,慢慢地,偷起了錢。在

某商場偷錢時被商場的保安抓了個現行,被移送到當地的法庭。法庭上,兒子對母親説:“媽媽,你過來,我有話想對你説。”媽媽心想:兒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錢的東西交給我。媽媽趕緊奔走到兒子身邊,俯下身子,把耳朵緊貼到兒子嘴邊,心裏美滋滋的。

令人驚歎的事情發生了。兒子一句話也沒説,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親的耳朵,頓時,媽媽的耳朵鮮血直流,如同流水從山上流下,血漸漸地染紅了地板,所有在場的人呆住了,而兒子説的話更讓所有人驚歎不已:“媽媽,小時候我偷東西時,你為什麼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對我嚴加管教,我也不至於淪落到現在這地步啊!我恨你,媽媽!”

我還記得那句諺語:從小偷針,長大偷金。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實寫照嗎?故事教育我們“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

讀了這個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驚了?《親子晚安故事》這本書中還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好故事,讓我學習到學生課本上學不到的經驗和教訓,所有我特別喜歡這本書。

怎麼樣,這本書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趕緊來我這借讀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古人説:“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我從小就愛看書,是個十足的書迷,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淘氣包馬小跳》。

這本書的作者是楊紅櫻,主角是馬小跳、唐飛、毛超和張達。馬小跳非常淘氣,但是很誠實。唐飛有點喜歡佔便宜,但是該大方的時候就會大方,他最愛説:“我們是好朋友,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毛超喜歡説廢話,十筐的話九筐都是廢話。張達喜歡跑步,經常和跑車賽跑,你可別以為每次都是他輸,其實每次都是跑車輸。

馬小跳是個“淘氣包”,他經常會欺負女生。有一回,他把口香糖吐到路曼曼的凳子上。路曼曼坐下來的時候,口香糖就粘到了她的裙子上,惹得路曼曼哇哇大哭。不過,馬小跳也有很多優點。一次,歐陽校長的汽車沒油了,他毫不猶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幫着把歐陽校長的汽車推到加油站。當同學遇到困難了,他也會二話不説地幫忙,真是個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這本書真的非常有趣,每次翻閲都讓我笑得合不攏嘴。書中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廠的廠長,他的腳特別臭。有一次,他去日本吃飯,一脱鞋就把房子的主人薰得跑走了,逗得我哈哈大笑。

這本書就像我的良師益友,給我帶來歡樂,也告訴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歡這本書,希望大家有空去看看。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裏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為什麼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釐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後,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裏,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裏,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

楊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發明,那就是身體調換機,楊歌可以隨便和別人調換身體,比如,和吳奶奶家的小豬調換身體,和數學老師調換身體,和尖子生陳雪虎調換身體。……這些,都讓我感到驚訝,心裏總想:這麼厲害的發明,如果把它借給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調換身體,再享受一下嬰兒時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鬧鬧,讓大人們整天圍繞着我,想方設法哄我……因為有了身體調換機,楊歌還保住了準備大戰的A國和B國,你説有趣不?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有着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友誼,我認為它可以帶你駛過洶湧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幫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種僅次於親情的感情。《夏洛的網》正是向我體現了友誼的偉大。

雖然書中很多細節一筆略過,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對威爾伯的愛,那種包含了不捨,卻遠勝於不捨的愛。那些愛透露在:夏洛為威爾伯織得每一個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勵威爾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話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點一滴。在夏洛生命的盡頭,她依舊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個朋友編織了最後一個詞:謙卑。

或許在夏洛心中,威爾伯就是一個極其完美的人。夏洛很開心威爾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爾伯眼裏也日漸偉大,她並不是那麼殘忍,那麼冷血,那麼冷酷無情,她已經成為威爾伯世界裏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樹葉與葉脈,沒有葉脈,樹葉就無法吸收陽光和養分,無法生存。威爾伯不在意名利、權力、金錢、榮譽,他只在意夏洛與生命,是夏洛給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諾説:“我救你。”的時候,心裏一定是波瀾萬千的。在夏洛的最後,生命的盡頭,沒有任何一個誰陪在她身邊。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懷着希望死去的,因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壽命,蜘蛛的壽命,是那麼短暫,彷彿一片枯黃的落葉輕輕飄落在寂靜的湖面上,浮出一陣陣淡淡的漣漪。她也許只是威爾伯的一部分,可是,威爾伯卻是她的全部。

我羨慕威爾伯,因為他有一個肯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歡夏洛,因為她無私的付出、堅定的信念感動了我,就像夏洛對威爾伯説的那樣:“你要活下去,威爾伯!”《夏洛的網》講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誼的偉大,永恆的精神。書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歡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恆的,而她也從未後悔過,那個承諾:“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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