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偶像作文500字四篇

來源:文萃谷 1.17W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偶像作文500字4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必備】偶像作文500字四篇

偶像作文500字 篇1

我的偶像有許多人,有作家杏林子,有賽場上的c羅,還有海倫?凱勒等許多人,但我最崇拜的還是生在德國的莫扎特。

莫扎特的家裏條件十分窮苦,但他十分好學,三歲時已是音樂家的爸爸教姐姐彈琴,每當這個時候,莫扎特便拿來一把小凳子在一旁聽,不久就喜歡上了音樂,每當姐姐練琴時,一有錯誤莫扎特就可以很快指出,他的爸爸也發現了他有音樂天賦,於是在他四歲時,也教他彈琴,他學得非常快,一首別人要學3天的歌而莫扎特只要半個小時就可以練得滾瓜爛熟。但是幾年後,家中因為貧窮,莫扎特的母親去世了,一家人只靠父親維持生活,家裏其他人都十分難過,但莫扎特雖然心中也很難過,便還是堅持練琴,不時幫助父親做家務。後來,他和爸爸去了異國。幾年後,爸爸也不幸去世了,此時莫扎特已成為那裏偉大的音樂家之一了,也取得了國家皇后的憐愛,他天天為皇后彈琴,不時與皇后説説話,與皇后成了夫妻,過着快樂的生活。莫扎特小時因貧窮,所以身有病,但是在生病的時候還是堅持與妻子唱歌,但最終還是被病魔帶上了天堂,那個時候他只有35歲。

我敬佩他的音樂天賦,敬佩他能在悲傷和窮苦下堅強和刻苦地學習,還敬佩他對於音樂的'追求和夢想。但是他為我的偶像真正的原因還是他堅持不懈、在貧苦條件下幫助爸爸,這樣的畫面讓我感動。因此他是我的偶像,而且這些也非常人能夠堅持能夠創造和想象的。

偶像作文500字 篇2

我的偶像,相信在現在這個時代裏,不説是位萬人追捧的大明星,也可以説是從7歲少女到青年人都無不欣賞的偶像。你們想知道他是誰嗎?嘻嘻,我先在這裏賣個關子,經過我下面一系列的提示,你們應該可以猜出他是誰了吧!

我的這個偶像,性別男。從7歲開始,就對魔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大家先別急着説,再聽聽我下面的提示吧!經過他的不懈努力,終於在12歲的時候,獲得了一屆魔術大賽的冠軍。12歲,就跟我們差不多大,到底是什麼使他這樣努力、奮發向上呢?

再説説他的長相吧!簡直是帥得沒法救了,可以用“完美”這個詞來形容他。他的眼睛十分迷人,有許多人都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他的超級經典語錄就是;接下來,就是見證奇蹟的時刻。如果我成功的話,請給我5秒鐘的掌聲!“譁——!”説到這兒,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是誰了吧!請大家一起高聲喊出他的名字:“劉謙、劉謙,變化萬千!”

他是一位氣質高雅的魔術師,在神祕之餘又不失俏皮可愛,這也許就是他吸引了成千上萬觀眾的祕訣吧!

喜歡看《快樂大本營》的同學應該知道,在上上期的節目中,請來的神祕嘉賓就是他——劉謙。這讓我進一步瞭解到了這位魔術師的故事。據劉謙本人所説:“其實大家一直以為,魔術師是一個十分輕鬆的職業,但事實並不是這樣。其實魔術師也是十分辛苦的,每天要學魔術、演魔術、想要表演什麼魔術,還要拍攝、坐飛機等等,簡直是沒有一點空閒的時間。”而他對“謙迷”的表現也出乎我的意料!我深深地被他吸引住了!

我喜歡劉謙,他是我心中那永不落的太陽不變的偶像!

偶像作文500字 篇3

一提到偶像,許多同學就説:“我喜歡肖戰,他長得可帥了!”,“我喜歡楊紫,她超可愛!”,也有人説:“我喜歡屠呦呦,她是天使,拯救了許多人!”。

而我要説:“我喜歡李佳琪,她古箏九級了;我喜歡閆老師,她彈古箏水平很高,爐火純青;我喜歡王中山大師,他是古箏界的音樂大咖!”

古箏或是所有樂器中較難學的一種。演奏樂器需要音色、需要感覺、需要聯想、更需要多練,那僅兩首,只有十五頁左右的古箏考級曲,我們要練長達一年之久才可勉強在評審老師那拿到合格,拿到良好也不錯,可優秀就比較難了。

如今,李佳琪已經九級了,而我才七級,同樣的年齡、同樣的老師,她已經快人一步了。今天她更是在古箏專場音樂會上大展風采,獨奏的是七升八級的《雪山春曉》。她很好地表現出了冰雪消融,匯成潺潺的小溪,溪水隨着山勢曲折流下的美妙景象。

而我的閆老師呢?她彈琴特別有感覺,音色純如鳥鳴,清脆如一滴水滴在湖面上。而且她很温柔,我們彈錯時她總是悉心指導我們,有時還親自示範給我們看,從不會吵我們。我們在練琴時有什麼不懂的也都問她,她總是耐心給我們講解。不過該嚴厲時就嚴厲!我們有時練比較難的曲目時,總是抱怨太難了,她都會説:“快點,別浪費時間。”

王中山大師,他雖説是男士,可技法高超,勝過所有彈古箏的人。而且他彈琴時,可以把古箏彈出古琴的感覺,把調彈出琵琶的聲音等等。讓人佩服不已。

我的這三個偶像都是我在古箏之路上的偶像,努力向他們看齊!

偶像作文500字 篇4

在這一輪的語文課前演講中,我講了一篇文章《我迷韓庚,媽迷狄龍》,大家對這篇文章十分好奇,也十分激動。

偶像可能是我們這個年齡段提到的比較多的話題了,我們班也是如此。在我們班總能聽見這樣的聲音:“哇,某某某最帥了!”“哪有,某某某才帥呢!”“某某某的歌你會不會唱了?還不會啊……”“去死,不許説某某某,某某某是大帥哥呀……”有時候,讓我們這些聽到這些話的人身上起雞皮疙瘩。其實偶像一開始是一個貶義詞,指的是“一種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對象。”可現在卻被我們討論得這麼激烈。許多有偶像的人真的很符合定義中所講的,盲目崇拜某個明星和對象,我覺得這樣盲目的追星是沒有任何價值的。

老師在與我們討論的時候講起了楊麗娟,就是當初那個為了見到劉德華傾家蕩產,瘋狂追求劉德華的人。這種人在我們眼裏就是“瘋了”,一個明星值得你去那麼追求嗎?

我覺得,追求明星倒也無妨,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的權利。有時候,明星身上的一些優點真的很值得我們學習,比如他們成名前花費了許多心血,為了訓練付出多少勞累,遇到挫折時又是怎麼挺過去的,這些很讓我們敬佩。可是我們大多數人喜歡的是他們的帥,漂亮,那麼如果他們不帥、不漂亮,我們是不是就不會喜歡他們了呢?追星不僅僅追的是表面,更要追求他們的內在,接受、包容他一切,喜歡他的精神,並去認真朝他的方向去學習,如果我們着的有這樣的一份恆心的話,我們也有可能創造出自己的一番新天地。

如果這些明星知道這麼多人為他而瘋狂的話,我想,他們不僅僅是欣慰,可能還有些許無奈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