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為歌狂作文

來源:文萃谷 3.21W

音樂是人們感情的語言,在所有藝術類型中,音樂是最抽象的藝術。我們一家人都很喜歡音樂,可以説到了狂熱的程度。不信?請看——

我家為歌狂作文

樂壇老鳥——老爸

老爸唱歌雖然不咋地,但對自己的“歌喉”特有信心,經常向我吹噓:“想當年你老爸是國中的貓王!”媽媽走過來説:“得了吧,就你還貓王,頂多一耗子王。”爸爸亮開嗓子,大吼一聲:“長長的站台,漫長的等待……”那聲音有點兒像東坡獅吼,也有點兒像刀郎,更有點兒像磁帶卡帶了。老爸平常就愛睡覺,但只要他下決心早上放老專輯聽歌,那你就別想睡個懶覺。那些十幾年前的'老歌放了一遍又一遍,導致我也會哼個一兩句。

樂壇老將——老媽

老媽比老爸還厲害,為什麼這麼説?因為老媽不惜重金。以前先鋒音響很貴,九幾年的時候四五千一台。老媽什麼都沒説,一咬牙,一跺腳,一掏錢,買了一整套組合,花了一萬多。現在一萬多能買多少東西呀?可老媽就是不後悔,經常拿着話筒在那兒唱歌,還説“快樂老家”是她的保守曲目。哈哈,老媽還挺自信的。“能不自信嗎?你看看你看看。”老爸拉開抽屜,一抽屜的專輯,花花綠綠,全是老媽買的。啊,老媽,佩服佩服。

樂壇新秀——俺

從08年底我才接觸網絡,才開始喜歡流行音樂。每當喜歡上一個明星,就會盡力去學他的歌。雖然我唱歌有點兒跑,不過歌詞我記得那叫一個快。有Rap的歌我聽六七遍就能倒背如流,所以你如果跟我見面,一定能見到我唱歌的情景。我還有個習慣,每天寫博,看博或者是娛樂,都要放歌聽聽。我一天不見“QQ音樂”的圖標就難受。怎麼樣,我厲害吧?

我們一家都在為歌“狂熱”着,不論是老是小,每天總會哼上幾句。沒有音樂,我們家可能也不會有快樂的氣氛。所以,音樂是我們必不可少的愛好。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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