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系統的定位及主要功能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致力於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以“小額、快速、按需”的融資機制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資本市場服務,助力產業升級與經濟結構調整。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全國股轉系統的定位及主要功能的知識,歡迎閲讀。
一、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作為第一家公司制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定位於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公開轉讓和定向發行的市場平台,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定向融資、併購重組等相關服務,為市場參與人提供信息、技術和培訓服務。
1.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滬深交易所的.聯繫與區別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滬深交易所一樣,都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納入證監會統一監管,具有相同高度的法律地位。此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與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樣,都屬於公眾公司,但前者屬於非上市公眾公司,後者屬於上市公眾公司。
同時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和滬深交易所在服務對象、准入門檻、融資制度和交易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區別,具體如下表所示。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滬深交易所的區別 | ||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 | 滬深交易所 | |
公司羣體 | 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為主 | 成熟期企業為主,其中創業板服務於成長型、創新型中小企業 |
風險包容度 | 相對較高(包容成長的風險而不是衰退的風險) | 相對較低 |
投資者門檻 | 無要求(創業板有投資經驗要求) | |
投資者構成 | 機構投資者為主,符合適當性的個人投資者 | 機構和個人投資者並重 |
公司准入門檻 | 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範、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掛牌 | 較高的財務指標、獨立性和規範運行要求,持續的信息披露義務 |
交易制度 | 協議轉讓、做市交易與競價交易三種方式靈活選擇 | 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標準化方式 |
融資制度 | 定向發行股票以及私募債、可轉債等債權融資方式 | 除定向發行股票以及私募債、可轉債等債權融資方式外,還允許公開發行股票 |
2.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的聯繫與區別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均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份,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掛牌公司依法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股份可以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且交易間隔無限制。
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設立,自行監管的股權轉讓市場。根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區域性場外市場必須嚴格執行“非公眾、非標準、非連續”的原則,即掛牌公司股東人數不允許超過200人;不得將股份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且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
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主要功能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市場功能主要體現在八個方面:一是規範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續性規範發展;二是提供股份轉讓場所,為公司現有和潛在的股東提供退出和進入的渠道;三是挖掘公司股權價值,提升公司的估值水平;四是提供直接融資平台,有效滿足融資需求;五是增進公司信用,提高股權估值和貸款機構的認知度;六是提升公司形象,增強新老客户的依賴度;七是實現股權激勵計劃,為公司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八是提供併購重組機會,助推企業迅速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