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師報名條件及免科條件

來源:文萃谷 2.61W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成績有效期保持不變,暫停考試年份(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採取滾動管理模式,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017年安全工程師報名條件及免科條件

報考全科(4科)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報考免二科的,應當具備的條件:

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並於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17年年底。

香港、澳門居民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提交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報名時須填寫國籍地區信息)。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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