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重點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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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奮是聰明的土壤,勤學是聰明的鑰匙。人貴有志,學貴有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重點筆記,希望對大家備考有所幫助。

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重點筆記

高温作業分級依據有3個:

(1)常年從事接觸高温作業的工種,應以最熱季節測量值為分級依據。

(2)季節性或不定期接觸高温作業的工種,應以季節內最熱月測量值為分級依據。

(3)從事室外作業的工種,應以夏季最熱月晴天有太陽輻射時的測量值為分級依據。

生產性噪聲可歸納為以下3類:

(1)空氣動力噪聲,包括各種風機、空氣壓縮機、風動工具、噴氣發動機和汽輪機等,由於壓力脈衝和氣體排放發出的噪聲。

(2)機械性噪聲,包括各種車牀、電鋸、電刨、球磨機、砂輪機和織布機等發出的噪聲。

(3)電磁性噪聲,包括電磁式振動台和振盪器、大型電動機、發電機和變壓器等產生的噪聲。

生產性噪聲一般聲級較高,有的作業地點可高達120~130dB(A)。

噪聲不僅對聽覺系統有影響,對非聽覺系統如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內分泌系統、生殖系統及消化系統等都有影響。

控制生產性噪聲3項措施:降噪、隔音、防護。

(1)消除或降低噪聲、振動源,如鉚接改為焊接、錘擊成型改為液壓成型等。為防止振動使用隔絕物質,如用橡皮、軟木和砂石等隔絕噪聲。

(2)消除或減少噪聲、振動的傳播,如吸聲、隔聲、隔振、阻尼。

(3)加強個人防護和健康監護。

產生振動的機械有鍛造機、衝壓機、壓縮機、振動機、送風機和打夯機等。存在手臂振動的生產作業主要有以下幾類。①操作錘打工具。如操作鑿巖機、空氣錘、篩選機、風鏟、搗固機和鉚釘機等;②手持轉動工具,如操作電鑽、風鑽、噴砂機、金剛砂拋光機和鑽孔機等。3.使用固定輪轉工具,如使用砂輪機、拋光機、球磨機和電鋸等;④駕駛交通運輸車輛與使用農業機械,如駕駛汽車、使用脱粒機。考試用書

振動的控制措施包括4點:

(1)控制振動源。應在設計、製造生產工具和機械時採用減振措施,使振動降低到對人體無害水平。

(2)改革工藝,採用減震和隔振等措施。如採用焊接等新工藝代替鉚接工藝;採用水力清砂代替風鏟清砂;工具的金屬部件採用塑料或橡膠材料,減少撞擊振動。

(3)限制作業時間和振動強度。

(4)改善作業環境,加強個體防護及健康監

礦山設備安全

1.電網等級

(1)高壓,不超過10 000V ;

(2)低壓,不超過1 140V .

(3)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電壓,不超過127V;

(4)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5)採區電氣設備使用3 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2.煤礦井下供電系統的基本要求

(1)煤礦井下供(配)電網不允許採用中性點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許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3.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適用於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分類:Ⅰ類:煤礦用電氣設備;Ⅱ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礦用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規定要求。否則,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礦用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礦用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

保護接地、漏電保護、過流保護,通產稱為煤礦井下電氣網絡的三大保護。

防雷措施

1.建築物防雷的分類

防雷的分類是指建築物按其重要性、生產性質、遭受雷擊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性所進行的分類,劃分方法如下。

(1)第一類防雷建築物,

1)凡製造、使用或儲存火炸藥及其製品的危險建築物,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轟,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2)具有0區或20區爆炸危險場所的建築物。

3)具有1區或21區爆炸危險場所的建築物,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例如,火藥製造車間、乙炔站、電石庫、汽油提煉車間等。

(2)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1)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

2)國家級的會堂、辦公建築物、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築物、大型火車站和飛機場、國賓館,國家級檔案館、大型城市的重要給水水泵房等特別重要的建築物。

3)國家級計算中心、國際通訊樞紐等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的建築物。

4)國家特級和甲級大型體育館。

5)製造、使用或儲存火炸藥及其製品的危險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6)具有1區或21區爆炸危險場所的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7)具有2區或22區爆炸危險場所的建築物。

8)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

9)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5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以及火災危險場所。

10)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25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或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3)第三類防雷建築物

1)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及省級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1次/a且小於或等於0.05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以及火災危險場所。

3)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5次/a且小於或等於0.25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或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於15d/a的地區,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煙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在平均雷暴日小於或等於15d/a的地區,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煙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

2.防雷技術分類

防雷主要分為外部防雷和內部防雷以及防雷擊電磁脈衝。

1)外部防雷。即針對直擊雷的防護,不包括防止外部防雷裝置受到直接雷擊時向其他物體的反擊。

2)內部防雷。包括防雷電感應、防反擊以及防雷擊電湧侵入和防生命危險;

3)防雷擊電磁脈衝。是對建築物內電氣系統和電子系統防雷電流引發的電磁效應,包含防經導體傳導的閃電電湧和防輻射脈衝電磁場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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