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習題綜合之單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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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習題綜合之單選題

1 .工程建設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不包括(時間)。

2 .下列關於法人的表述中,錯誤的是(是自然人和企事業單位的總稱)。

3 .下列不屬於企業法人的是(基金會)。

4 .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可為人們控制的並具有經濟價值)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

5 .下列概念中, (資金)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物。

6 .法律意義上的行為是指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消滅的行為,這種行為指的是(人的有意識的活動)。

7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保護其權利時,法律規定消滅其(勝訴權)的制度。

8 .關於工程建設法律關係協議終止,下列説法正確的是(發生了戰爭,業主和承包商按照合同的約定終 止了合同)。

9 .民事權利主體因其他主體的行為而使民事權利不能實現時,有權要求(國家機關)加以保護並予以制裁。

10 .義務主體如果(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民事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1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12 .法律關係的產生,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形成了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13 .法律關係的變更,是指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或內容)發生變化。

14 .在合同中,客體不變,相應權利義務也不變,此時主體改變也稱為(合同轉讓)。

15 .法律關係客體變更是指客體(性質、範圍之一或同時)變更。

16 .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復存在,彼此喪失了約束力即為法律關係的(終止)。 17 .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情況,即是(法律事實)。

18 .行為是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包括(積極的作為或消極的不作為)。

19 .國家制定、頒佈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等行為屬於(立法行為)。

20 .下列關於民事權利能力的表述,正確的是(民事權利能力是指能夠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1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22 .法律行為主體只有取得了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後做出的民事行為法律才能認可。

23 .行為內容合法表現為不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24 .要式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採用(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

25 .在代理關係中, (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 )承擔民事責任。

26 .施工企業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屬於(委託代理)。

27 .代簽工程建設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8 .在代理關係中,如果因為授權不明確而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 (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擔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29 .為保護無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合法權益而設立的代理形式是(法定代理)。

30 .指定代理,是指根據(主管機關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

31 .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代理人(應親自)進行代理活動。

32 .債是(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 ,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33 .債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

34 .債與物權的內容不同。債權及其實現符合以下(是相對權,需要義務主體協助)的描述。

35 .在債的發生根據中,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據是(合同)。

36 .在債的發生根據中, (無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託,也不負有法律規定的義務,而是自覺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

37 .在債的發生根據中,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或合同根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38 .無因管理行為一經發生,便會在管理人和其事務被管理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其事務被管理者負有賠償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及直接損失)的義務。

39 .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履行,致使債務人一時難以履行債務,經公證機關證明,債務人將履行的標的物提交有關部門保存的行為是(提存)。

40 .數人就同一債權主張權利,債權人一時無法確定,致使債務人一時難以履行債務,經人民法院的裁決,債務人可以(提存)履行債務。

41 .如兩個相互訂有合同的企業合併,則產生()的法律後果。 A .抵消 B .提存 C .混同 D .免除

42 .物權的客體只能是(行為)。

43 .權利人對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稱為(自物權)

44 .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設定的權利稱為(他物權)。

45 .對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為(用益物權)。

46 .國有土地使用權屬於(.用益物權)。

47 .為了擔保債的履行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權利上所設定的權利稱為(用益物權)

48.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不包括(永佃權)。

49.當他人的行為非法妨礙物權人行使物權時,物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或妨礙人)排除妨礙。

50.商業祕密、商標權、專有技術等屬於(知識產權)。

52.專利是指對於公開的發明製造所享有的(獨佔權)。

53.商標侵權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嚴格依照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理。

54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法律規定消滅其(勝訴權)的制度。

55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債務人自願履行債務的,履行後債務人(不得請求返還)。

56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

57 .短期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58 . 《 合同法 》 第 129 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59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60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 6 個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訴訟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61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62.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建造師名義執業的前提是(按規定註冊)

63 .二級建造師註冊證在(發證機構轄區)內有效。

64.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 3 個月應持證到原發證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

65.二級建造師在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時,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66.經註冊的建造師脱離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關工作崗位連續 2 年及以上者,由原註冊管理機構(註銷註冊並公佈)。

67.建造師執業的基本要求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悟守職業道德)。

68.下列專業中,二級建造師不能執業的專業是(鐵路工程)。

69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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