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註冊申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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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精神,根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關於印發<遼寧省二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的通知》(遼建發[2007]78 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全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的註冊管理工作,更好地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決定取消原有註冊申報系統及紙質材料的報送,並啟用新版的遼寧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註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新註冊系統)。現將我省使用新註冊系統後註冊申報及審批工作的有關要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7年遼寧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註冊申報通知

  一、申報程序

1、在遼寧省域內,滿足申報要求的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可通過登錄新註冊系統個人版認真填寫註冊申請表信息(含一寸免冠照片),並確認註冊信息真實、準確、無誤後,將網上數據上報至企業版。

2、聘用單位憑企業身份驗證鎖登錄新註冊系統企業版,查看並核驗申請人提交註冊申請表內容的真實性,審核通過後打印出註冊申請表。註冊師本人、聘用單位負責人在註冊申請表上手寫簽字,聘用單位加蓋公章後將註冊申請表及註冊所需的其它材料一併掃描上傳,確認上傳的申報材料準確、無誤後將網上數據上報至市級管理版。

申請人或聘用單位攜帶註冊申請表原件及新註冊系統企業版上傳的其它申報材料原件,到聘用單位所在地市建造師管理部門審核。

3、各市建造師管理部門登錄新註冊系統市級版,對申請人或聘用單位提交的註冊申報材料原件及網上數據進行審查,確認申請人或聘用單位提供的註冊申報材料真實、準確、無誤後,將網上數據上報至省管理部門。

  二、申報材料

1、初始註冊

申請人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初始註冊。逾期未申請者,應滿足符合本專業的`繼續教育要求,方可申請初始註冊。

申請初始註冊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2)一寸免冠照片;

(3)學歷證書;

(4)資格證書;

(5)申請人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

2、延續註冊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註冊,延續註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註冊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延續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

3、變更註冊

在註冊有效期內,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變更執業單位的應及時辦理變更註冊,變更註冊後仍執行原註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註冊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變更註冊申請表》;

(2)原聘用單位出具的解聘證明或工作調動證明或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3)申請人新聘用單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

4、聘用單位更名

聘用單位更名所需上傳的材料:

(1)《建造師變更註冊申請表》;

(2)變更登記核准通知書。

5、姓名變更(已註冊人員)

姓名變更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變更註冊申請表》;

(2)變更後的身份證(正、反面)或公共治安機關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6、增項註冊

二級註冊建造師取得相應專業資格證書可申請增項註冊。取得增項專業資格超過3年未註冊的,應滿足該專業繼續教育要求,方可申請增項註冊。

申請增項註冊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增項註冊申請表》;

(2)申請增項專業取得的資格證書。

7、註銷註冊

申請註銷註冊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註銷註冊申請表》。

8、重新註冊

二級建造師註銷註冊或不予註冊的,在重新具備註冊條件後,可申請重新註冊。

申請重新註冊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重新註冊申請表》;

(2)一寸免冠照片;

(3)學歷證書;

(4)資格證書;

(5)申請人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

9、註冊證書遺失、污損補辦

因註冊證書遺失或註冊證書污損的,可申請補辦。

申請遺失、污損補辦所需上傳的材料:

(1)《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註冊證書遺失、污損補辦申請表》;

(2)因遺失註冊證書的,申請人須提供市級或省級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聲明內容必須寫明註冊師姓名、聘用單位、註冊證書編號、註冊號);

(3)一寸免冠照片。

  三、註冊證書或防偽貼的領取

註冊證書或防偽貼的領取有兩種方式:一是選擇自取;二是選擇快遞郵寄。申請人或聘用單位在新註冊系統企業版中,申報相應註冊時,在“證書(防偽貼)領取方式”一欄,點擊設置,可自由選擇證書(防偽貼)領取的方式。

選擇自取的請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到遼寧省政務服務中心領取(瀋陽市皇姑區崇山東路19號二樓住建廳窗口);選擇快遞的請仔細填寫收件地址、收件人、聯繫電話等信息,快遞收費採用到付方式。

二級註冊建造師(含臨時)延續註冊防偽貼仍在聘用單位所在市建造師管理部門領取。

  四、初審與審批

1、各市建造師管理部門應根據申報註冊上傳的材料,對申請人或聘用單位提供的原件及網上上傳的電子數據認真核查,確保上傳內容真實、完整、準確。申請材料存在可當場補正的,應當允許申請人或聘用單位當場補正。

對初審不符合註冊申報的,在新註冊系統上寫明不合格原因並將其網上數據退回,同時將原件返還申請人或聘用單位。對初審合格的,應在新註冊系統上將其網上數據上報至省級,同時將註冊申請表原件留存,其它原件返還申請人或聘用單位。初審部門將數據上報至省級,即視為初審通過。

2、省管理部門在新註冊系統上接收到市管理部門上報的數據後,即視為省級受理。經省級審批通過的向申請人下發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或防偽貼。省管理部門將不定期按比例抽查申請人註冊材料原件。

3、對申請初始註冊、重新註冊、增項註冊的,各市建造師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網上數據報至省管理部門。省管理部門自網上接收到數據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成。

對申請變更註冊、延續註冊、註銷註冊、遺失污損補辦的,各市建造師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網上數據報至省管理部門。省管理部門自網上接收到數據之日起,5日內審批完成。

  五、有關要求

1、為更好地服務於申請人或聘用單位,新註冊系統減少了網上上傳的相關材料,因此註冊師本人及聘用單位負責人在註冊申請表上的手寫簽字,即視為對註冊申請表所填內容及申報註冊涉及的身份證、學歷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的承諾。

2、二級建造師(含臨時)申報各類註冊時,未經註冊師本人同意,聘用單位不得擅自向市建造師管理部門上報註冊申請。市建造師管理部門對不符合註冊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申報註冊的將不予受理審批。

3、2017年7月21日遼寧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啟用新的註冊申報系統。遼寧省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廳窗口於2017年7月20日停止接收遼寧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紙質申請材料。各市建造師管理部門於2017年7月14日起對經原註冊系統上報的註冊申請不予受理,並退回聘用單位上報的數據。2017年7月20日前經市管理部門審核通過並將紙質材料報送至省級的,仍按原註冊審批要求辦理。2017年7月20日省管理部門將全部退回原註冊系統上報的數據,並請初審機關及時將省級退回的數據退至聘用單位。

4、對遼寧省二級建造師(含臨時)身份證號發生變更或初始註冊、重新註冊時系統提示沒有該人員信息無法登陸系統的,請將註冊師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資格證書複印件,已註冊人員身份證號涉及年、月、日變更的還需提供註冊證書原件,以上材料報送至省管理部門。

5、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應為距申報材料日期近三個月內的方為有效。

6、新註冊系統企業基本信息修改不再需要省管理部門網上審核通過,企業修改信息後在線更新即可完成。

7、新註冊系統將與繼續教育數據對接,註冊申報條件需滿足繼續教育要求的,若無繼續教育學習將不能申報註冊,待繼續教育完成後,方可登錄系統辦理註冊。

8、有關新註冊系統操作問題請諮詢技術支持。聯繫電話:010-88381873、010-88381891、010-8838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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