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017年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已經公佈了,考生們看看是否符合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四)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 | ||||||
---|---|---|---|---|---|---|
學歷層次 | 消防工程專業 | 相關專業 | 其它專業 | |||
工作年數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 | 工作年數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 | 工作年數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 | |
專科 | 6年 | 4年 | 7年 | 5年 | 8年 | 6年 |
本科 | 4年 | 3年 | 5年 | 4年 | 6年 | 5年 |
研究生或雙學士學位 | 3年 | 2年 | 4年 | 3年 | 5年 | 4年 |
碩士或學位 | 2年 | 1年 | 3年 | 2年 | 4年 | 3年 |
博士 | 1年 | 1年 | 2年 | 2年 | 3年 | 3年 |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四)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 | |||
---|---|---|---|
學歷層次 | 消防工程專業 | 相關專業 | 其它專業 |
工作年數,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 | 工作年數,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 | 工作年數,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 | |
中專 | 3年 | 4年 | 5年 |
專科 | 2年 | 3年 | 4年 |
本科 | 1年 | 2年 | 3年 |
報考人員和資格審查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報考人員需在本類別(專業)首次考試前獲得國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即2016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16年度國家規定的考試日2016年11月12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
正規學歷即能在學信網上查詢,或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網站查詢,或能在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網上查詢系統查詢,或人社部門的技工院校畢業學籍認證查詢。
工作年限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註的“全日制學歷”或“脱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時間計算工作年限(須有人社部門核准的'連續就業社保證明);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後續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報考人員工作年限計算方法舉例如下:①取得全日制學歷後直接參加工作無後續學歷的,工作年限從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算起。如:2010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後參加工作無後續學歷,2016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1年—2016年共6年。②取得全日制學歷參加工作後又取得後續學歷的,相關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如甲2010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後參加工作,2012年—2014年取得非全日制學歷,2016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1年—2016年共6年;乙2010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後參加工作,2012年—2014年取得全日制學歷,2016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1年1年、2015年—2016年2年,累計共3年。多個學歷依此類推。
對專業有要求的,一律參照國家《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專業歸類執行。所學專業在“專業參照表”中未列出又難以認定為“相近專業”的,可提交在校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設置表”(由原畢業院校出具),由所屬考區資格複查部門予以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