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工作年限證明表

來源:文萃谷 1.51W
時間
(X年X月至X年X月)

專業項目

2017年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工作年限證明表





擔任何職務





證明人





年 月—至今










哪些單位能開消防工程師考試工作年限證明?

答:小飯館不可以,但大型酒店可以。

小商店不可以,但商場超市可以。

居委會不可以,但消防大隊可以。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只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重點單位、消防隊、建築設計院、消防設施施工企業等才可以證明您從事了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那麼,到底哪些單位屬於消防重點單位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 下列範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託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信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築,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工作證明樣式:

樣式一:

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我單位 同志,自 年 月 至 一直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滿 年。

該同志在我公司從事相關業務工作履歷如下:

時間
(X年X月至X年X月)

專業項目





擔任何職務





證明人





年 月—至今










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以上內容真實可靠,如有虛假,報考人員單位人事部門及有關負責人承擔相關責任。

特此證明。

出具此證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

報考人員簽名:

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樣式二:

業務工作證明及單位意見

我單位員工 ,已經工作 年。其中從事 工作已滿 年,特此證明。

同意報考。

(考生所在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樣式三:

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

同志 年 月至 (填寫“至今”或X年X月)在我單位工作滿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年。該報考人員在我單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履歷如下:

時間
(X年X月至X年X月)

專業工作(崗位)項目





擔任何職





證明人

















































































































































以上內容真實可靠,如有虛假,報考人員、單位人事部門及有關負責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出具此證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

報考人員簽名 :

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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