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商店營業廳的七大防火設計要點
地下商店營業廳的消防隱患比較大,因此它的防火設計要做到非常精細。今天應屆畢業生考試網為大家提供了地下商店營業廳的七大防火設計要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耐火等級
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室)和一類高層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一級。(《建規》5.1.3)
二、層位
營業廳、展覽廳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建規》5.4.3)
三、商品限制
地下或半地下營業廳、展覽廳不應經營、儲存和展示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建規》5.4.3)
四、防火分區面積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0㎡。(《建規》5.3.4-3)
五、防火分隔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建規》5.3.5)
六、樓梯間的設置
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或3層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其疏散樓梯應採用防煙樓梯間。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室),其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建規》6.4.4-1)
七、疏散寬度
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其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淨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確定。(《建規》5.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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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